查无此人(77)

作者:配菜太咸 阅读记录

这段时间里,梁美莉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在各地跑来跑去,而阿明在上海管家里的分店,五阿哥则是每个月飞上海出差,似乎只有他困守在一间十坪大小的咖啡馆里,每天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

可是他心里清楚,他正往一个遥远的地方前进,走着一条直直的、没有尽头的路,和庄雪一起。

「美莉以后会变成商界强人,然后养我们吗?」庄雪神情认真地问陈海天。

「不会,」陈海天抽出一张Nina Simone的黑胶,放在唱盘上,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从音箱里传出来,「她不是老在说她『生平无大志,样样有兴趣』,所以等她觉得够了,应该就会换工作吧,她超级想当槟榔西施。」

物以类聚,他的朋友和他都有点相似,不追求世俗定义里的功成名就,只想在容许的范围内依本性过日子。

「她只能当西施舌吧?」庄雪说完,突然像小孩子似地拉拉陈海天的袖子,「我们改天去gay bar坐坐吧,有米老鼠小玩偶……」

「只有我觉得儿童餐很奇怪吗?」陈海天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

完成拆箱和上架的工作,已经是下午五点半,等庄雪扫完地,陈海天在门口挂上「暂时外出」的牌子,锁上玻璃门,两人一起往巷口走去。

搬完黑胶或生豆后,到巷口吃排骨饭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那间简餐店开了三年,陈海天却一直到和庄雪共同生活后,才在庄雪的推荐下走进店里。

「有次从你店里出来准备回台中时,被香味吸引进去。」庄雪当时拉着他的手,认真向他介绍,「他们的玉米浓汤虽然看起来像夜市牛排附的汤,土土的,可是很好喝,排骨也不错,炸工比我差一点。」

他半信半疑地走进店里,喝下一碗朴实无华的玉米浓汤,材料丰富,没有黏稠的勾芡感,是老板认真煮出来的汤,他从此成为忠实顾客。

庄雪就是这样,能在生活周遭中,注意到许多被他忽略的有趣事物。

吃完排骨饭,他们去附近的面包店买刚出炉的土司,在水果行里挑拣香气四溢的苹果,然后手拉着手回家。

巷子里开始出现下班下课人潮,灯光从各种特色小店的大窗户透出,灰色的空气、映着霓虹的树叶、行人的笑脸、庄雪卷曲乱翘的发尾、衣服上的米老鼠,每次在这种时刻,他就觉得被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淹没,这种幸福感自然而和谐的与他融合在一起,像把身体慢慢泡入温泉里。

「明天早午餐做你上次做的那个班尼迪克蛋,好吗?想再吃一次。」庄雪拉着陈海天的手摇晃,侧头问他。

「好呀,配上涂了美乃滋的三明治,」他边说边笑,「放很多火腿和起司片,你还能拍照贴到网路上刺激卖酒的小……」

「庄雪?」

陌生的声音打断陈海天的话,他看向喊出庄雪名字的斯文的男人,对方身上有一种让人很难忽视的气质,是某种和他相反的、脆弱而感性的东西,眩目又刺眼。

「嗨,好久不见。」庄雪的声音里有藏不住的讶异。

陈海天看着庄雪和对方寒暄,天气不错、最近过得如何、做什么工作,对方脸上的微笑像是费力挤出来的,眼光也飘忽不定地略过他和庄雪交握的手,眉头微皱。

这个人应该是庄雪的前男友吧?陈海天心想,梁美莉的乌鸦嘴还真灵。他感到一种奇怪的兴奋,手不自觉地摸向手机,想传简讯给梁美莉。

「你男朋友?」那个男人的声音里隐隐有一股不满之气。

「不是,」庄雪回答得快速又简短,「他是我的伴。」

我的伴。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庄雪声音中透露出来的浓烈感情,让陈海天震耳欲聋,他把庄雪的话像焦糖可可般喝下,脑里一阵飘飘然。

我的伴。就算在同志圈子里,这也是太过古典的说法,几乎只有上个世代的同志才会用,那时同性的爱太艰难,同性婚姻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伴,这三个字就是承诺,超越法律束缚,却更加慎重。

爱情很短,陪伴却很长。

陈海天用力握了庄雪的手,不动声色地回应。

对方陷入一阵沉默,仿佛整个人忽然缩小,庄雪转头看他,笑了笑,又转头对那个人说,「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能留个电话吗?」那个人的声音里有种急切。

「不太方便,抱歉。」

对方点点头,脸上有种不情愿又无奈的神情。

他们拉着手,不疾不徐地往咖啡馆的方向走,直到弯进巷子里,陈海天才说,「回去做焦糖可可给你,要一口气喝完。」可可的甜味,和这种气氛非常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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