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昼萤火+番外(29)

作者:博尔赫叁 阅读记录

“那要是不找我,您打算怎么处理?”

“还能怎么处理,卖房子,卖了还钱,再租房住,老了老了,家弄没了,哎……”

“哎……”

徐至也没来由的叹了口气,手指在电脑触控板上滑动,网页上是密密麻麻的案例分析,入神时,座机突然响了起来,徐至看也没看,顺手抓过来夹在了肩膀和耳朵之间,“您好哪位?”

那头没出声,徐至的手指渐渐收拢回去,指腹间撵了撵,听到轻微的呼吸声,才道,“小贱人……”

“嗯。”那头答道。

他这么一应,徐至莫名其妙的紧张了,嘴里却轻飘飘的,“看守所这个点了还让打电话呢?”

“排了很久的队。”

“可以打多久?”

“五分钟。”

周建明电话里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徐至觉得那里头有些该死的性感,喉结蠕动,他将话筒握在了手里,“想我了?”

“嗯。”

“二十五号,我去接你。”

“好。”

两边都沉默下来,徐至也不懂,为什么自己一点也不觉得尴尬,甚至丝毫没有要挂断电话的打算,仿佛那个人现在就站在他对面,穿着拘役囚服,线条分明的隐在微弱的光线中和他四目相对,只是这么想想,徐至觉得小腹一热,浴袍下头的某个位置堪堪有些泛疼。

“老师,”良久,周建明这么叫他,说,“好想操你。”

徐至喉头一紧,涩的视线也模糊了一瞬,他很快清醒过来,斥他,“好好改造,挂了。”

徐至真给挂了,周建明将话筒放回了座机,值班的干警这时过来,将他送了回去。

看守所也分级分管,周建明这样的关在靠外的囚房,半年往上的靠里,重罪未裁决的在最里头,这会儿是晚课下了,各路劳改犯被协管送回房间,周建明是在走廊上跟冯向军打的照面。

那人花衬衫不在,穿着劳改服,胡子也围着嘴巴长了一圈,见了他,轻蔑的笑了下,“真羡慕你啊,孤儿一个,还能多活两年。”

周建明面无表情,瞳孔很深,这样看着冯向军,对方很快就毛了,冲过来就要动手,半路被两个干警给拦了回去,挣扎吵闹间,冯向军喊道,“下一个就是你!周建明!你应该很清楚那个人是什么路子!”说完便上气不接下气的大笑起来,直至被带远,周建明才重新跟着协管走了。

2016.9.25

开庭日

宣红出庭了。

一个长相很乖巧,气质也很朴素的小姑娘,开庭前,徐至在外廊上握住她肩头,“抬头。”

她不肯,徐至跟她说,“信么,你只要坐在那儿就赢了。”

宣红匆匆看了他一眼,又埋下头去,“怎么,怎么可能,那钱,我们真的拿去用完了。”

“所以你不信我咯?”

宣红不答话,徐至便萎靡的叹气,“看来还是要抬高点律师费了。”

宣红一惊,抓住他胳膊,“徐律师,我信你,信你的。”

“我姑且相信你是信我的好了。”

开庭二十分钟后,诉讼方律师陈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事实上,彩礼本身属于民俗,与‘嫁妆’一并归类于嫁娶双方的主观意愿行为,无需拟写合同,系我当事人从未与被告同居,也明确表达不愿再与被告持续感情关系,即为不会与被告产生婚姻关系,财产则仍归双方各自支配,审判长,我方主张被告归还全部金额,并在多次照顾被告瘫痪父亲,给被告父亲清理排泄物等行为的情况下,请被告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宣红听完就崩溃了,捂住脸埋下头不愿再看对面。

“我反对。”徐至说。

审判长指示流程,徐至向书记员出示了证据,审判席也拿到手后,徐至才开始辩护——

“单就彩礼是否归还一事,在我接下来的陈述过后,再做辩护,审判长,现在出示的是一份房屋转让合同,这套房位于我市南区,锦绣之江楼盘,120平,开盘价格一万八。”

“辩方,这份合同与本案是否有直接或间接关系,请陈述注意。”审判长此时提醒。

徐至点头,接着说,“这套房房主叫王玉茹,审判长,我方请求证人出庭。”

被允准后,一个跟宣红差不多年纪的人被带了上来,她落坐在证人席,目光镶在原告席那个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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