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太早+番外(102)

作者:鹿款 阅读记录

他坚持了一个月,人变得气色很差,体重掉了十斤。

这段时间景云臻经常给他打电话发消息,他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景云臻也并不表现出气馁,字里行间仍旧十分体贴热情。

丛暮知道他最近也不太好过,八卦小报爆出他与郑言感情生变,仅仅是应付无孔不入的媒体和夏氏的刁难就已经够他分身乏术了。三月中旬媒体拍到郑言在景云臻办公大厦门口崩溃大哭,据说是景云臻另有新欢,所以同他分手并拒绝见面。

整个三月份丛暮只见了景云臻一次。那天夜里景云臻喝多了跌跌撞撞的来敲他的门,红着眼抱他,哑着嗓子说:“你是我的,你从十七岁起就是我的。”丛暮把他踹倒在地,回到卧室里上了锁,自顾自睡觉去了。

第二天他早上起来,景云臻穿着皱巴巴的西装做好了早餐摆上桌,两只猫已经被喂过了,趴在景云臻身边睁着大眼睛甩尾巴。

客厅里收拾的很干净,完全没有在沙发上睡过的痕迹:“饿了吧,”景云臻说,“赶紧洗漱吃早饭吧,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皮蛋瘦肉粥。

丛暮倚在门框上:“你怎么没走?”

景云臻说:“想给你做顿饭,你最近瘦了好多,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

丛暮昨夜又做噩梦惊醒,脑袋昏昏沉沉的。他捂着额头“唔”了一声,其实没怎么听清楚景云臻说什么。

“又做噩梦了?”景云臻问,他想了一会儿,酸溜溜的语气说,“不会是想祁卓想的吧?”

丛暮白了他一眼。

“你这种状态根本没法开车,”景云臻把他的筷子摆好,“吃完我送你去上班,中午让云台阁去给你送饭,想吃什么?最近新上了大份椰子鸡,尝尝看好不好?”

“你自己的事解决完了?”丛暮喝了一勺粥,味道很不错,和很多年前别无二致。

景云臻知道他是指的郑言:“嗯,本来也没有什么事,只是说清楚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会让人误会。”

丛暮低着头喝汤,冬日早晨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找到他的侧脸上,乖顺的亚麻色刘海下是一双纤长的睫毛,他垂着眼睛,撅起嘴吹了吹汤匙里的热粥。

曾经这一幕对景云臻来说非常熟悉,那时候丛暮上高三,年轻人觉多,每天早晨起来都困得睁不开眼,他穿着白色的小熊睡衣坐在餐桌上,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瞌睡。

景云臻把早饭端上来,他就凑过去小猫一样皱着鼻子嗅嗅,软哒哒的搂着他的脖子亲一口,夸奖早饭好香,又殷勤地说哥哥辛苦了。

他们也曾经那么好。

想起来就觉得心酸。

第52章

吃完饭景云臻要送丛暮去上班,丛暮拗不过他,再加上确实有些精神不济,于是就答应了。然而他看着景云臻身上咸菜似的西装:“……你昨天在地上打滚了?”

景云臻,“……”

“先去你家换身衣服,”丛暮擦擦嘴角,站起身,“这样没法见人了。”

景云臻脸上有非常短暂的犹豫神色。

丛暮突然反应过来:“抱歉,不方便就算了,我打车吧,没关系的。”

景云臻连忙说:“不要紧,还是我来送你。”

他开车带丛暮往东上高架,开过二十分钟,丛暮渐渐觉得路途有些熟悉,直到车子驶进小区的时候丛暮才恍然意识到,这是他高中时在校门口租住的公寓,他和景云臻曾经在这里短暂同居过。

“你住这里?”丛暮面无表情地问。

“我买下了这栋房子,”景云臻停下车,一时没有动,“大多数时候住在这里,所以衣物日用品也都放在这里。当然在其他地方也有房产,你上次去的那栋房子也偶尔会住,不过贴身衣物比较少,换季之后没让人往那边送衣服。上次是怕你不喜欢回来,所以特意带你去了那里。”

景云臻抿了抿唇:“你要是不愿意上去可以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很快下来。”

“我为什么不愿意?”丛暮问,他抬脚朝电梯口走去,景云臻在后面跟着。

他以为丛暮讨厌他,所以不愿意再回到任何跟他有关的地方。他们在这栋公寓里留下了太多回忆,丛暮曾经在书房贴满了自己的画,景云臻在客厅的灯下办公,两个人看着电影在茶几上分食校门口烧烤摊卖的烤腰子,然后在每一个房间欢爱。

室内装修基本没变,电视,立灯,床和鞋柜,一切都摆在原来的位置,阳台上上一个房客留下来的一人高的发财树甚至还绿油油的窜了个儿。当时丛暮出国后托霍松凯替他收拾带走所有私人物品后退了租。现在书房的墙上还有贴画的胶布留下的很浅的泛黄印记,景云臻甚至没有粉刷墙壁。客厅加了一个酒柜,卧室摆了一台表柜,浴室里原本总是罢工的电热水器换了一台新的,景云臻的羊绒衫还随意的搭在沙发背上,书桌上有没合上的文件夹,浴室里须后水的瓶盖甚至忘了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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