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87)

作者:渔知意 阅读记录

源子脸上的笑意缓缓僵住。

“什么!我不能上场?”

宋易晟和曾宇妃齐齐点头,“有人还是要对自己的实力有点清楚的认知,连出门炸街能摔车的人,能有什么技术。”

源子叹了口气,只能认命,“那我就在观众席,好好替你照顾好嫂子!”

“我的人我自己能照顾!”

几个人商量好练习的时间,眼看着时间也不早了,于是准备各自回家,走出夜市前,曾宇妃和宋易晟悄悄说了些什么,他回头看了一眼,目光很是暗淡。回去的路上,原本是可以绕个远路去看看路佳俱乐部的新场地,然而到了路口,宋易晟还是走了以前回家的路。

原本要说的事情没有说,沈淮书心里一直压着一块。路灯把他的影子拉的老长,宋易晟悄悄牵了他的手,附耳笑道:“小叔叔在想什么?”

沈淮书回过神,摇了摇头。

“听他们说,你很早就在知名学术杂志上发表过论文了。我这些年一直在玩车,虽说学业没有落下,但其他的一概没有做什么。”

沈家身为书香世家,这方面肯定比别人要用功得多,而且资源好,想在杂志上发表论文并非是什么难事。

和做学问相比,沈淮书倒觉得自己过去的人生缺了很多,那些少年时期的青春热血,他一样没体验过,就像宋易晟觉得自己什么没做,他也觉得自己什么没做。

“学问什么时候能做,但有的事情一过了年纪,就做不成了。”沈淮书说道。

就像是小时候喜欢的玩具,大人不给买,等到了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再买,意义就不一样了,兴许还觉得没什么意思。

“别人一直觉得我就是个纨绔子弟,光有一个聪明的脑子,仗着姓宋的身份在学校横行。以前不喜欢听别人这么说,现在想想,他们也没说错。小叔叔,我太喜欢你了,但是我又怕我配不上你。”宋易晟站在路灯下,手指轻轻摸了下沈淮书眼下的泪痣。

宋易晟很少露出这样的神色,自从认识以来,这个人从来是自大的。你或许可以把这种自大称为无知,称为轻狂,然而少年轻狂才是本色。

若是一步一步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来,从小当一个无聊的大人,有什么意义?

沈淮书想要安慰他。

“我的论文快要发表了,可能下个月吧。你有自己的事业,有优秀的学历,我不想再原地踏步安于现状了,我想追上你一点,哪怕只有一点点。”

宋易晟捧住沈淮书的脸,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我问了曾宇妃,原本她是让我晚一些再告诉你的,但我仔细又想了想,其实已经瞒你很久了。小叔叔,等下学期毕业,我就要去国外读研,大概率还会读博。你会支持我的,对吗?”

第41章

他能说什么呢?一个人有上进心是好事, 想要走更远的地方去进一步充实自己更是好事,难道要让他说不行,要让他凭借着喜欢二字把对方绑在这里吗?

沈淮书觉得自己做不到,他无法也不能让自己成为宋易晟的绊脚石。

可他也无法笑着说出好。

他想到那天的烟花, 又想到星期天的白玫瑰。

他觉得母亲去世后自己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不会再被感情牵绊了,在苏暮舟告诉他这件事后, 一直到现在, 他脑子里其实已经想了很多遍, 他觉得宋易晟出国进修是件好事。

凭借宋氏如今的地位, 宋易晟有必要让自己的能力更具说服力, 要不然, 以后怎么服众?董事会那些人一个比一个精明, 巴不得看到他是个没本事的小纨绔。

沈淮书觉得自己不能用感情来拖累他。

他以为自己能够洒脱地说一句好。

可事实上, 当宋易晟捧着他的脸, 目光里映着星辰, 他突然就舍不得了。他很想自己现在不是三十岁,而是二十岁, 这样一来, 他就可以‘不懂事’地说一个不字,用吵架, 用分手,用无理取闹来阻止这场看似肯定的分别。

结果到了最后, 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回了家,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他习惯了一个人, 前两天说就好了还是按照之前的房间睡觉。

换了衣服坐在床边,负责玻璃花艺坊的员工给他留言,说是已经可以开始动工了,他定了时间,明天去公司开会。

再打开邮件,他发现这段时间堆积起来需要处理的事情已经有很多了。下半年以来,和其他企业的合作在不断增多,需要他出面的场合也在增加,这样一来,以前的清闲时间就不复存在,他也要每天穿着西装去公司处理事情了。

上半年他在公司提过,今后主要发展国内项目,至于国外还没有相应的准备,贸然进驻只会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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