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彩虹(103)

作者:多乐茶 阅读记录

第42章 风之人与土之者 6

“像是钢琴、小提琴,还有长笛、萨克斯,”邵一夫掰着手指头数道,赵诗华越听嘴巴张得越大,而身子则因为相形见绌而越缩越小,结果下半句却是,“我都没学过,我只会弹吉他。”

看来他虽然作文分数并不高,“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倒是运用得炉火纯青。她忍住不出手,李修平就替天行道地敲了一下他的脑袋。

“你弹吉他弹什么?流行歌吗?”赵诗华对于吉他的认知只停留在伴奏的层面。

“那是民谣吉他,我弹的可是指弹吉他!”

“只弹吉他?只弹吉他不唱歌?”

“对啊,比乐器当然不唱歌,小歌手那个比赛才唱歌。”

李修平在一旁笑出声。赵诗华不解有什么好笑之处,只想着邵一夫可真有空,还报名了两个比赛,小学时没学过小猫钓鱼吗?三心二意的话就只会什么都钓不上来。

转念一想,他小学的大半时间是在加拿大上的,可能还真的没学过小猫钓鱼。

说着话的时候已接近放学,大家都有点懒洋洋的。邵一夫也不管自习课还有一两分钟才结束,就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拎出一个黑色背包,拉开拉链,把吉他像个宝贝蛋似的抱出来:“锵锵锵!你们想不想听一下?”

“不想。”赵诗华有点不耐烦,早知道刚才把语文卷子传给他后就回头做自己的事情好了,现在又被邵一夫东拉西扯地浪费掉了几分钟的时间。

然而邵一夫反正也听不进去他不想听的答案——可能就是靠着这种选择性耳聋的本事,他才能在曾经边缘的世界里活下来吧。

只见他摆好架势,左手拇指轻轻拂过琴弦,一种怀旧的氛围刚氤氲开来,就被放学铃声给压了下去。

“你们听说过押尾桑吗?他是我的偶像!来听听。”尽管赵诗华跟李修平同时都摇了摇头,邵一夫却继续视而不见。

只不过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大概就是因为中间隔着不可逾越的距离。

赵诗华不记得邵一夫弹的是哪首曲子的哪一段,只知道后来她点开演奏家本人的视频时,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意识到那时候邵一夫的水平差不多就是押尾桑放慢十倍的简易版效果。

邵一夫低下头,已经变得有点长的刘海松松软软地垂下来,忽然专注起来的神情看起来比考试还要认真。

赵诗华收拾书包的动作也不由得慢了下来,像是对待街头艺人一样,礼貌地停下脚步。

只可惜下一秒他就原形毕露了:拨了几个音——“哎呀不对”,又弹了一段——“错了错了”……最后很有自知之明地收了回去:“我回家再练练吧。”

放学后,隔了大半间教室的周信闻声也赶了过来。自从月初移了位置后,他就少了机会来插科打诨,本来正兴致勃勃地托着腮帮子在一旁听着,见邵一夫收起吉他,直起身来问道:“你的吉他怎么有点骚?”

周信竟然还能听出他的弹奏风格,尽管不像是什么正面的评价,赵诗华还是为自己的音乐欣赏水平而深深叹息。

“哦,那是我家的猫。它发脾气报复我,就在上面撒了一泡尿。”

果不其然,弹得磕磕绊绊的邵一夫,在器乐比赛的第一轮就被毫无疑问地刷了下来。

但他倒是越挫越勇,完全不需要他人的安慰,自行就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继续赶往下一个目的地,还自己给自己打气说什么“艺术家最开始都不被接受”之类的云云,立马从古典音乐转行到歌曲伴奏,埋头准备起歌手大赛来。

甚至连吉他也跟着与时俱进地换了一把——原来那个沾染了小猫满腔怒气的吉他背包,在初赛落选的次日就被另一个所取代。

新背包里面装着的红色吉他的造型非常酷炫,赵诗华觉得邵一夫唯有顶着个亮金色朋克头、再穿上镶嵌铆钉的皮衣皮裤,才能配得上那把吉他的非主流气质。

“帅吧?”邵一夫见吉他吸引了周围几个人的目光,得意得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我就不给你们示范了,这个得插上电才能用。”他看起来尤为宝贝这把吉他,紧抱着琴的样子更像在弹琵琶。

一旁的周信伸手过来想试试看,邵一夫却连碰都不让碰,对方骂他小气,他支吾了半天才说吉他不是自己的,只是借来表演而已。随后又像是要挽回一点颜面,说他妈妈承诺只要他期末考得好,就会给他买一把。

“我连吉他名字都想好了!就叫‘炎’,两个火的那个‘炎’,配上这个颜色正好!”

“不就是脑子发炎的炎嘛。”李修平头也不抬地补充说。

“呸呸呸,别说不吉利的话!”邵一夫赶紧撵走损友,下一秒又把他给拽回来,“不过老李啊,还是得靠你帮我补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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