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证法医4悬案密码(103)

作者:云起南山 阅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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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唐喆学去找上官芸菲查手机, 林冬返回办公室看事故调查报告。通常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交警队负责调查,发现死因非车祸所致时才会转到刑警队。这起案件的死因明确, 而确定死者身份的是现场找到的一部手机——手机卡号码登记在年俐名下。据此调查该案的警官联系了年俐的哥哥潘维恩, 对方来认尸时确认是自己的妹妹年俐。

但是要按毕雨川所说,死者并不是年俐。家属认错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其一,死者撞的面目全非, 面部有近三分之二的部分塌陷,其二,大部分家属认尸时, 看到惨死的亲人往往只能匆匆一瞥, 体貌特征接近的话, 确实有误认的可能性。毕雨川说尸体眼角没痣, 但年俐的身份证照片上有, 他选择相信毕雨川, 那老油条虽然死认钱, 却又不得不承认其在业务方面是把好手。

还有一个可能性, 也就是他一定要介入该案调查的原因——潘维恩知道死的不是年俐,手机是故意留在现场误导警方的调查, 他去认尸,认完带走一烧, 成了“合法”的毁尸灭迹。

不专门核验亲缘DNA属于此类案件的常态。办案要控制成本, 要说柜门锁的紧的保险柜, 公安局的肯定能排的上号。派出所临检时查谁吸毒没吸毒的验尿板都得算着用, 何况是出DNA检验报告了。耗材得花钱买, 各部门的预算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就像去医院看病, 得个感冒就被要求去照CT照核磁,病人绝得投诉医生过度医疗。

同样的,DNA鉴定报告要根据案件性质来判断是否需要出具。在交通意外死亡的案件中,对于死者身份的判定,家属没有异议的话,警方通常是不会额外做DNA鉴定,在没有硬性规定的地方,甚至连尸检也仅仅是做尸表检查即可。如果调查该案时发现死者身份存疑,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那样就需要进行死者DNA与近亲属的核验,尸检也必须进行解剖。

目前来看,交通队的调查核验流程没有问题,出问题也是出在潘维恩身上。他有抢夺入狱前科,出来之后有犯罪升级的可能性,同时他还有可能被牢里接触到的人事物提高了法律意识,学会了掩盖罪行的技巧。这是一个无法规避的问题——有的人坐牢出来能改邪归正,可有的人,却是越陷越深。

林冬以前就遇到过这样的家属:求着警察把违法犯罪的亲人带走,说“给TA关起来好好改造改造”。然而他想跟对方说的是,坐牢是惩罚罪犯的手段,监狱不是学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罪犯和罪犯待在一起,交流的大抵不会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积极阳光的内容。

再者,至少在苏雅兰的认知里,年俐失踪了,并牵涉到了毕雨川。那么年俐到底是死亡、真的失踪,还是为了配合潘维恩的“计划”故意隐匿行踪,是目前的一个重要调查方向。

正琢磨着,办公桌上的座机响了,祈铭打过来的。林冬刚回来就把尸检报告给送过去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消息。

“根据尸检报告所述,死因是重型颅脑损伤,这个没问题,”祈铭说,“不过我看尸表照片,发现死者双侧手臂及前胸有疑似盘状红斑的症状,考虑生前患有红斑狼疮,对了尸体还在么?在的话我可以——”

“已经烧了。”林冬打断他。

那边静音了两秒,传来一声叹息:“那就没办法了,我不能光靠照片确诊。”

“不,这就很有帮助了。”

林冬边说话边写了张纸条递给秧客麟,让他查一下年俐的就诊记录。红斑狼疮是免疫性疾病,患病后需要终身治疗,年俐在这边的生活了好几年,有病的话不可能不去医院开药。这种病小诊所治不了,得去实名制的大医院。

这边挂上电话,秧客麟那边调取医疗记录的工作也差不多了。医疗记录属于常态调查内容,各大医院的数据库他早已畅通无阻,之前还顺手帮几家医院托管的服务器杀了下毒。

十几家医院查下来,年俐没有治疗红斑狼疮的医疗记录,只有治发烧感冒牙疼和淋病的记录。拿着打印出的几份病历,林冬将目光投到白板正中那个带问号的框上——现在进一步佐证了毕雨川的推测,死的不是年俐,而是另有其人。

沉思片刻,他回手敲了敲何兰的办公桌——

“兰兰,写立案申请。”

折腾手机折腾到午饭点儿,唐喆学直接进食堂找林冬。经过细致的检查,上官芸菲确定他手机没问题,怀疑是手机卡出毛病了,让他得空去换一张。

“不是中毒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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