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于我如鹿向林(64)

作者:泠萸 阅读记录

季灵霄的手机里有个高天宇自己做的小软件,最早叫小鹿乖乖在哪里,冷哥问他还能再恶心一点吗?他砸吧着嘴说,那叫“宝贝鹿鹿在哪里”好了,挨了一爪子之后,最终定名为寻鹿,不过他还是更喜欢“宝贝鹿鹿在哪里”这个名字。

高天宇沿着手机上的红色小鹿头找到了海滨停车场,季灵霄开出来的车子规规矩矩的停在最边缘的停车位上,高天宇扒着车窗看了看,指引他找到这里的手机就放在里面。“寻鹿”靠不住,只能靠爱情了。

爱情告诉他,他的宝贝鹿鹿不会舍近求远,于是他便沿着距离车位最近的通道下到沙滩,直线前行,边走边看,自配BGM:“宝贝,宝贝,你在哪里呀,有我在就天不怕地不怕……”

虽然歌词是篡改的,旋律是与温柔深情无关的,但唱歌的毕竟是组过乐队的人,还是个嗓音条件不错的主唱,所以歌声并不刺耳,至少比他取的软件名悦耳多了。

这时候的沙滩上已经没有多少游客了,不很明亮的月光洒在白沙上,驱开了几许幽暗,一袭浅衣的俊美男人坐在细软的沙滩上,任由海风吹拂,缭乱了整齐的黑发,浅色的衣摆。如果他手边没有放着半打啤酒,躺着几个空易拉罐的话,高天宇会拿出手机,把这副画面捕捉下来,然后请太后照着照片画一幅油画,名字就叫幽光里的鹿仙子。(真是服了!你取名一定要这么恶心吗?)

可啤酒、易拉罐、平时很少饮酒的未婚夫,三者组合在一起,再被幽静的夜下沙滩一衬托,这不就是新人婚前焦虑的场景吗?高天宇什么闲情逸致都没了,现在他只想把他家鹿鹿抱在怀里,温柔的对他说:“悔婚的小鹿是会被大灰狼吃掉的,大灰狼超凶的,吃鹿不吐骨头,我猜你一定不想做那头笨笨的小鹿对么?”

季灵霄酒量很一般,半打啤酒喝下去,所有感官反应都被拖慢了。带着体温的外套披下来,再被人抱进怀里,他才有所动作——他抬手给了高天宇一个肘击。

法医也在公安编制内,有定期的体能训练,学一些简单的防身术,格斗技巧,而季灵霄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所以高天宇肋叉子有点疼。

听到吃痛的闷哼声,季灵霄这才暂缓攻势,抬头看了看被攻击的人,咕哝着“我还以为是坏人呢……”靠在了他怀里,那副软乎又依赖的模样和适才的攻击就像是出自两个人一样。

高天宇看着他幽光下红扑扑的脸,无语又无奈的想,朕大概做不成明君,刚挨完揍肋叉子还疼着也不耽误朕觉得你好看,耐人儿,想亲亲你的脸蛋,再说一声宝贝儿对不起,爸爸不是故意吓到你的。

色令智昏啊,这般容易被美色所迷,焉能成就一代明君?

季灵霄动了动,在他怀里换了个更舒适的姿势,还打了个哈欠,看样子像是焦虑累了,想在安全又挡风的怀抱里小憩片刻。

高天宇哭笑不得的晃了晃怀里已经闭起眼睛的人:“就这么睡了?不解释下半夜溜出来喝酒被发现还打老公的行为吗?”

季灵霄撩起眼帘看看他,开口有些粘缠,带出一点酒后的鼻音,听在耳朵里软软的:“你不是说老婆啥都对不服就得跪吗?”

高天宇:“……宝贝儿你记错了,那是搓衣板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豺哥:不知道绿你那位学长现在过的怎么样,偶然想起你会不会有那么一丝丝后悔。

狗头宇羞恼地:都说一百次了我们是和平分手,和平分手懂吗?

豺哥:懂,张启你们帮忙拉着点傻狗,我来说说我所知的和平分手。

众禽兽配合的扑上来,按住嗷呜喊叫且攻击性极强的某狗。

豺哥慢悠悠地:我所知的和平分手是,六子暑假学做生意赔了个精光,你借钱给他糊弄老罗,东窗事发后他回家挨抽,你被太后经济制裁,大一入学贼拉穷一新生,麦当劳都吃不起。学长看你又穷又二,就用肉骨头把你哄到手了,白嫖了俩学期,有点腻味了,就截长补短的偷个腥换换口味儿,你觉着学长不上心了,就跟他和平分手了,从头到尾都没起冲突,贼和平。

气疯了的狗头宇:妈逼的,你们几个给我等着,我弄死你们!!!

总被秀恩爱被嘲单身狗终于扳回一局的众禽兽:痛快!死也值了!

第40章 爱情使人浮想联翩

夜越深风越凉,高天宇将怀里已经昏昏欲睡的人裹紧了些,在他耳畔轻声问:“冷不冷?我们回去吧。”

惯于克制自持的人被酒精浸泡的出奇柔软,如同一只似睡非睡时被主人摸痒了耳朵的猫,偏头蹭了蹭高天宇的衣领,声音也轻轻懒懒的:“抱着不会冷,很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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