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望+番外(102)

作者:快把蕉下的鹿牵走 阅读记录

他不再是从前喜欢阴森冷笑、喜怒不定的丹戈伯爵,他变了,变得就像一个……戚在野细细思索一番,普通人,对,他变得就像一个普通人。以至于他下午做出那样的事,戚在野还一时接受不了,明明这才是拂莱.丹戈的本性啊。

“我很高兴你能来。”霍仲希说,“前不久小景还跟我提到了你,他埋怨我弄丢了你,也很自责招惹了你。”

戚在野立刻抬头,话到嘴边,却又犹豫起来。

倒是霍仲希看出了他心中所想,“是的,我们离婚了。”

戚在野坐直身体,“怎么回事?他现在过得还好吗?”

“拜你那位好朋友所赐。”

三年前,费闻勒找到兰越景,厉声谴责霍仲希的变态行径,他大大咧咧地坐在他家沙发上抖腿,挥舞着手比划,“他啊,把我好朋友,这样!这样!再这样!”说完扬扬下巴,“你懂吧,你老公就是个变态。”

“我老公当然是个变态,”兰越景笑眯眯地给他倒了杯水,费闻勒不客气地拎出里头的柠檬片,猛灌了几口,却在瞥见一个光溜溜的陌生apha从里屋出来时,又立刻喷了出去,他一边呛一边骂:“变态!变态!你们夫妻两个都是变态!”

兰越景笑哈哈地把他送走,转头怒气冲冲地去质问霍仲希。

“是,他在我那。”霍仲希痛快承认。

“这就是你喜欢的方式?把他关起来?连我都知道,给可怜缺爱的小狗一根骨头,就能让他对你摇尾巴,你这么聪明怎么会不懂!”

霍仲希轻轻蹙了下眉,旋即笑道:“因为,唯有他把握不住。”

兰越景哑言,本想挖苦嘲讽,却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很多年前,与霍仲希回提拉岛奔丧时的情景。

昔日荣耀满身的公爵夫人抑郁而终,她临终前只有一个心愿——葬回故乡。

这并不难,因为公主已经主动提出要帮忙,但条件是,整个斯宾塞家族必须加入她的复兴一党。

“王室绝对不能成为这个国家的吉祥物,我们才是引领这个国家的前行者!”病房外,公主对着斯宾塞家族一众成员作慷慨激昂的演讲,成功煽动一帮年轻人为她肝脑涂地。而病房内,只有时钟滴答滴答在走,细数着公爵夫人生命的最后时光。

霍仲希握住母亲的手,无力地抵在额头,可哪怕他握得再紧,也无法阻止生命的流逝。

“我十分厌恶,什么都把握不住的感觉。”母亲的生命、家族的命运……这一切都好像是指中细沙,握得越紧,流逝得越快

霍仲希好像在自言自语。兰越景作为他名义上的妻子,免不了要安慰几句,只是他惊讶地发现,那张床单上忽然洇开了一团湿润的圆晕。

这太尴尬了,兰越景犹豫着,最终还是选择转身离开。病房外的走廊上,公主仍继续着她极具煽动性的的演讲。

“谁也不能阻止斯宾塞的荣光重新在这片土地上燃起,就像谁也无法阻止,一个思念故乡的人想回家的心情。”

……

“把握不住,所以你就要把他关起来?”兰越景讽刺地说,“你们这些人的血液里,好像天生流淌着自私,从不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霍仲希淡笑回讽,“那玩弄他感情的你,又如何说?”

兰越景僵住,要论谁更对不起戚在野,他跟霍仲希不分上下。

“他遇上我们可真是倒霉。”兰越景苦笑,“不过我碰上你也挺倒霉的。报恩?表哥对你有恩,你为什么要报还给我?

老霍,我说真的,我们离婚吧,太没意思了。你保留着和我的婚姻关系,却继续和他在一起,你把他当什么了?你要真喜欢他,就不要这么糟践他。”

……

“他拿着我给的赡养费满世界旅游,结识了几位不错的朋友,过得应该不错。”霍仲希给戚在野的杯子里倒上果汁,“有一件事我要提醒你,没有人知道费闻勒与公主因何缘由决裂,他很突然地就被赶出了王宫,因此很大可能上,他仍效忠于公主,你切记留个心眼。”

戚在野饿了,扒了两口牛排,淡淡说:“我会的,谢谢。”

霍仲希喝了点酒,眼睛里很快浮上潋滟的水光,他用那双深邃的绿色眼睛,深深地看着戚在野。

他今日的倾诉欲望有些强烈。

“年轻时候,斯宾赛的荣耀于我而言,是束缚、是累赘,所以我跑去参了军。”

戚在野大口嚼着一块胡萝卜,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磨砺几年后,便被派往瑞比斯执行任务。”霍仲希今日穿着正式,抿了几口酒便有些热,他便微微松开领结,长舒一口气,神态慵懒迷醉,“那个时候,没人把刚成年的自卫队首领放在心上,哪怕他刚刚拿刀割了州长的头颅,并把它扔进垃圾桶。傲慢使我们狠狠栽了一个跟头,派出去的两架侦察机,只有我死里逃生。”

戚在野咽下食物道:“费闻勒那时已经和前财政大臣勾结上了,与他有联系的还有一些贵族,其中就包括公主,他是他们的傀儡,他们却也是他的保护伞。这也是老斯宾塞先生得知你坠机的消息,会在酒精作用下枪杀那位大臣的原因。没有他,自卫队的势力不可能增长得那么快。”

“嗯,我知道。当日你从京州银行取出的那本笔记,我已经仔细研究过了,谢谢,它对我们很有用。”

“我当你交给公主了。”

霍仲希玩味地笑:“没有必要。”

戚在野耸肩,继续进食。

“后来历经千险,终于逃离瑞比斯,出去之后才发现,原先让我感到窒息的斯宾塞已经不复存在。我知道,这是国王上任以后,送给内阁的一份大礼,他要告诉世人,新时代来了。而我们这些迂腐的旧时代家族,是时候该铲除了。”霍仲希又喝了一口酒,他斜靠着椅背,支着额,人已隐隐呈现醉态。

戚在野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没什么,找个人说说话而已,一个人孤军奋战久了,总会感觉累的。”霍仲希见戚在野喝完了面前的土豆浓汤,便把自己那份推给他,“在我送母亲去提拉岛的那天,她对我说,大厦将倾,人如蝼蚁,谁也不能力挽狂澜。她极力劝说我一起离开。

我看着她身后被落日染红的天际,忽然想到了你的头发,想到了你在高速路上贩卖食物的情景,那么渺小,却又那么坚韧。

很难说不是你的勇气振奋了我,我告诉母亲,蝼蚁不能力挽狂澜,但是大厦倒下,尘土和废墟同样无法掩埋蝼蚁。

我生平第一次如此慷慨激昂,我对她说,旧时代属于斯宾赛的荣光已经过去,我会建立新的荣光,能在新时代立足的、能让所有人敬仰的荣光。”

“撇去你对我做过的事,你其实是个让我很佩服的人。”戚在野真心实意地说。

霍仲希揉了揉眉心,笑叹气,“其实有一件事我一直很想做。”

因为他的目光一直紧盯着自己,戚在野便猜测道:“把我关起来?”

“这件事我已经做过了。”霍仲希微笑摇头,“约你去看电影,走一遍你们年轻人所有的追求流程。我知道,有段时间你对我是有好感的。”

戚在野轻笑一声,“所以,为什么没这么做呢?你会成功也说不定。”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单纯只是忙碌。没人会傻傻等你重建大厦,我需得打起十二分精神。”霍仲希从手边抽了支烟,问戚在野:“介意吗?”

“请便。”

他低头点烟,想起有一日从酒宴上下来,看着酒店外喷薄的落日,忽然惦念起那个红发青年以及他经营的农场,从那里看夕阳,一定别有一番滋味,于是吩咐司机掉头驶往农场。

然而那青年却已不是记忆中的模样,他染了黑发,并羞涩地告诉自己,他有了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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