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撩惹!邵爷的白月光又疯又野(390)
“不理解,真的不理解。”
邵煜深摇了摇头,却也没有纠结这些。
他是家里独生子,不理解这些也很正常。
沈轻言微微眯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许久,他才缓缓的说道:
“其实对我来说,沈灿民更像是个陌生人,他对我无恩无惠,我不在意这些。”
说来好笑,那个他生物学上的父亲,除了要求他或者沈薄言给那个孩子捐骨髓那一次之外,从未与他有过任何交集。
邵煜深搂住他的肩膀,笑着说道:“算了,不想这些了,咱们回家做饭!”
——
林霁找到苏墨琛的尸体时,苏墨琛的尸体已经被河里的鱼类啃食的面目全非了。
他耸了耸肩,让人把尸体包好拿去火化。
利益至上的世界里不存在感情这种东西,尤其还是与苏墨琛这种人。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很多往事。
就在这时,一只手悄无声息的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林霁整个人毛骨悚然,瞬间回头。
是哈迪斯!
“你怎么回来了?!”
林霁的语气虽然镇定,但眼神里难免有几分慌乱。
哈迪斯跟苏墨琛认识的时间比他还早。
很多人说,如果没有哈迪斯的话,苏墨琛早就已经死了。
当然,事实也是如此。
哈迪斯为了苏墨琛而受了重伤,他果然很快就死了。
“放轻松。”
哈迪斯收回手,轻轻嗤笑一声说道:“我知道苏墨琛的死跟你有关,但我没有要为他报仇的意思。”
即使他这样说了,林霁依然没有放松警惕。
毕竟面对一个顶尖杀手,任谁也不可能放松的下来。
哈迪斯说道:“我已经做了我所能为他做的一切,是他自己的野心太大、想要的太多,才导致了现在的结果,他死的不冤。”
“为什么?你为什么对他那么好?”林霁问出了自己有史以来最大的疑惑。
随即,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
“你俩睡过?”
“……”哈迪斯脸色瞬间就黑了,“没有,我是直男。”
闻言,林霁不禁皱眉问道:“那你们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怎么凑到一起的?”
哈迪斯摩挲着下巴,认真的回想往事。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我正在被追杀,正好碰上同样在逃命的苏墨琛,他让我带着他妹妹走,他帮我解决掉追杀我的人……”
哈迪斯与苏墨琛的相遇,是个很庸俗的故事。
很像热血少年漫画里的情节。
在X洲,除了几大研究院所在的中心区繁华如都市,其他地方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着腥风血雨的厮杀。
有人在杀人,就有人在逃命,数不尽的亡命之徒在那里讨生活。
哈迪斯出身南美某国贫民窟,是家里最大的孩子。
在他七岁那年,他就已经有了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
越是贫穷地方的人,似乎越是热衷于生孩子。
他那时除了上学之外,就是跟着母亲一起去垃圾桶里捡别人倒掉的食物,偶尔还会悄悄去商店里盗窃,或是偷过往行人的钱包。
由于他从小运动天赋就非同一般,动作又快,竟是一次都没有被抓到过。
后来有一天,几个衣着体面的男人来到他家里。
哈迪斯看到那人的长相之后,呼吸瞬间就顿住了。
就在昨天,他刚刚在街上偷了那人的钱包!
他害怕那人是专门带着人来报复的。
然而意外的是,几人好像并没有认出他来,并且说明自己是某个足球俱乐部的教练,想要选他去踢足球。
足球!!!
身在一个贫富差距大、教育资源极度不均衡的地区。
成为一名球星,名利双收,是所有底层南美男孩最大的梦想。
毕竟,南美在世界舞台上唯一的骄傲便是足球。
哈迪斯毫不犹豫的跟着那些人走了,可下了飞机之后,等待他的并不是什么足球俱乐部,而是一个杀手组织。
第323章 沈家小二呢?他没跟你一起来?
对当时的哈迪斯来说,杀手组织其实也挺好。
至少不用用垃圾桶里捡食物了。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比较容易死。
在一次任务失败之后,他遇上了苏墨琛。
同样都是在逃命的两个少年,果断交换了路线。
那时候哈迪斯不会说汉语,苏墨琛也不会说西班牙语,两人只能用简单的英语交流。
哈迪斯抱着苏墨琛的妹妹逃跑了,而苏墨琛也帮他解决掉了追兵。
毫无疑问,苏墨琛的身手不如他,他都不知道苏墨琛到底是怎么解决掉的那些追兵。
后来哈迪斯才知道。
苏墨琛这个人不要命的一枪打中了路过的一辆油罐车,不但炸死了前来追杀他的人,还波及了路过的行人与油罐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