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满天星(63)

作者:羊角折露 阅读记录

他成了这条街臭名昭著的恶犬。

看什么都不顺眼,活也活得没意思,可又死不成,他还有姐姐。如果他也不在了,只剩姐姐一个,她一定会把责任都揽到她身上。

可孟舟知道,错的是他,是他命太硬、太独。

十岁生日的时候,家里和爷爷那边还很亲,爷爷喜欢大排场,在市里的大酒楼摆宴席,为亲孙子庆生,老人迷信,还找大师给孟舟算命,说要讨个彩头。

谁知大师说,这孩子天煞孤星,花团锦簇都是过眼云烟。太没眼色了,饭桌上大人们脸色都不太好看。十岁的孟舟正是唯我独尊的年纪,哪信这个?他甚至听不大懂那些文绉绉的用词。

哪知道后来先是和爷爷闹掰了,后来爸爸病逝,姐姐遇到那个姓秦的,再是妈妈……

不信也得信了。

从十岁到十七岁,孟舟始终想不通、解不透命运这道大题,只能粗暴地把所有东西连缀成因果关系,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那个大师说得没错。

青青紫紫的伤痕叠伤痕,像年轮一样记录他那个狂乱的夏天,这些简单粗暴的刺激,让他的神经不至于完全坏死。

三伏天,孟舟被一伙人堵在巷口,懒抬眼皮,对方呼朋唤友,信誓旦旦说要报之前的仇。

他早不记得那人和自己有什么仇,也不在乎,打就打,喊什么口号。那时他打架全凭一股狠劲,没什么招术,没多久就跟落了染缸似的,满身血汗黏得衣服血色斑斓,又痛又痒,脏得不能看。

在外流浪,衣服脏了,换起来很麻烦的。

孟舟纳闷自己怎么想这样的小事,身体已经像道风朝那群人冲过去。

然而,风突然静止了。

一只大手揪住了他的后脖子,拎他跟拎小狗崽似的,毫不费力。

那是于湛波的手。

他体型伟健,肌肉把短衫撑得绷紧,手上拎着孟舟这么个半大小子,走路还飞快,步子奇大,又稳健得像百里挑一的骏马,昂首挺胸,势不可挡,仿佛有无穷的精力。

这是人吗?夸父也不过如此吧?

转眼,于湛波抓着孟舟离开了那条暗巷,带他离开了泥潭一般的生活。

再回到这条街时,孟舟有了一个崭新的身份——线人。奉旨流浪的野狗,还是不爱回家,却不再到处挑事打架,反倒主动去亲近之前那些混混,他把这条街当作自己的新学校,从头开始收小弟。

而促成这些转变的人,正是墓碑上那个神采飞扬的警察。

这样的人,为什么也会死?

“哇,好帅……”何观澜看着于湛波的照片感慨。

这身感叹叫孟舟从回忆里抬起头来,他搓了一把有点冷下来的脸,重新笑开来:“那当然,于叔在我心里,是世界上最帅的人。”

“哟,于叔最帅,那江店长呢?”孟横斜睨他一眼,脸上掩不住的跃跃欲试,明晃晃写着说错一句话,她就去告状的意图。

孟舟回她一个白眼,这女人和小时候一个样,爱打小报告。他不怕她,气定神闲说:“哪有你这样比的?根本是两个方向,于叔是帅,江店长那叫美。”

他指了指自己领带夹上的茉莉花,迎风张开双臂,豪横得仿佛已经坐拥天下:“你们看,这花是江美人亲手给朕别的,你们就没有这个福分。”

美人留花,原来天煞孤星也会有这么一天,孟舟心想,那个大师到底是不准的。

第31章 茉莉花领带夹

夏季天亮的时间总是很早,早上孟舟在花店买完向日葵,也不过是七点多,外面已经亮堂堂,热气渐渐升腾。

他正要走,衣摆忽然被江星野扯住。

“干嘛?这就舍不得我了?”孟舟含笑转回身,开口取笑一句,眼前忽地一花,颈下的领带飞了起来,被瞎子指尖勾去。

江星野的手很美,修长笔直,莹润光滑,指甲略长,但是形状修剪得恰到好处,方便折断花枝,掐人腰的时候,很容易留下指印。

他的骨节并不像一般男人那么凸出,大半隐在皮下,只略有些不平,看起来柔弱无骨似的。

不过,酒吧那一晚,孟舟在这手上栽过跟头,知道它其实一点也不柔弱。

现在这双手,缓缓松开打好的领带,两段黑色真丝绸带,滑落白生生的手里,黑白配,很养眼。

干什么啊,大庭广众的,怎么就开始脱人衣服?

孟舟眉稍一扬,舔了舔干燥的唇,佯装镇定地环顾四周:何观澜嫌他在江星野这磨蹭,早带着向日葵踩着铜铃声离店,在橱窗外等着;莓莓老实提壶浇花,眼观鼻,鼻观口,口观花;其他店员也各忙各的,早上刚开店,有很多事要做的。

很好,没人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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