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悔/从他不解伊(网络版)(34)

在兰布拉大街看着高耸的哥伦布纪念塔,到加泰隆尼亚的小酒馆坐坐顺便买些葡萄酒,在黄金海岸沿着长长的海岸线吹着海风就像在天尽头。

在结束巴塞罗那之旅的前一天,慕西说:我们要去巴塞罗那旅行的最后一站了。他是一个方向感极强的人,在旧市区蒙卡答路,槿湖看到了毕加索博物馆,他是知道她喜欢毕加索的,这里曾是毕加索的宅邸。

世界上只有两座毕加索博物馆,一座在巴黎,另一座就在巴塞罗那。

迷恋毕加索,是因为他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活着亲眼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收藏进卢浮宫的画家。

毕加索对情人弗朗索瓦说:“你知道吗?我希望你永远消失——除了我,谁也看不见你。就像传说中的精灵一样。”

多么专横的男人,要她只属于他一个人。爱一个人爱到一个境界就是唯一性,希望对方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私有物品,甚至希望他丑一点,只要没有人来和我分享就好。

他要长久占有她,他对她说:“我得告诉你,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极限。爱情,和由此而来的幸福特别如此。好比一盘佳肴,你可以一顿就吃光它,可以后就再也没有啦,只剩下肮脏的空盘子。要想长期品尝,就得慢慢享用。你懂我的意思吗?”

他到底还是一个多情的男人,从一个女人飞向另一个女人,就像从一幅画到另一幅画。毕加索博物馆的指路牌静静的悬挂在古旧的城墙上,没有一丝张扬,就像是一个普通的胡同。顺着方向标往前走,有一些咖啡馆,小店铺,街道的右边是几人高的明黄色墙,是为了给人们遮挡阳光。

在巴塞罗那旧市区蒙卡答路(Montcada)15号,终于看到了高大的暗红色的建筑,槿湖拉着慕西激动极了。

两个人买了两张通票,十六欧元。

博物馆是14世纪的建筑,馆里幽静的庭院、华丽的墙壁和窗棂,不难看出毕加索曾居住在这里的痕迹。

博物馆里,很多毕加索少年时期的作品,多为人物肖像,版画,素描和水彩,共3500多幅作品。大多是早期的传统学院派,与他后来独创的立体透视画风截然不同。

一位博物馆的工作人员,是个瘦高的黑人朋友,他大方的和槿湖合影,说:毕加索最著名的画并不在这里,而是在法国的那所博物馆。对此,槿湖并没有很失望,喜欢一个画家,不应该是只喜欢他的那几幅名画的吧。

第七十七章:那一夜便爱上

慕西说:毕加索的很多作品都与女人有关。

槿湖说:不是有的人也是因为一个女人而成为摄影师的吗?

不得不说,女人对男人的事业和创作的影响力,有时也是不可估量的。

离开了毕加索博物馆,他们的巴塞罗那之旅也就结束了,在回国的飞机上,槿湖看着巴塞罗那的天空,心想,自己大约是不会再来了。

回到了小楼,慕西说:终于到家了,绕了一大圈,还是家里好。

槿湖看着这个刚陪着她在地球绕了大半圈的男人,婴孩般窝在沙发上,笑了。

慕西说:等我们结婚了,我就再也不离开家了,不去工作,不去应酬,就在家和你度过一生,哪儿也不要去。

那你会厌倦的,槿湖说。

慕西说:不想别的,就想把剩余的几十年光阴一秒不差的都用来和你共度。从巴塞罗那回来,我就想马上就和你结婚,耽误不得了,就怕你要跑了。

槿湖说:我不跑,还要做饭给你吃。

他们那一晚兴奋地都睡不着觉,彼此商量着结婚后的生活,槿湖答应慕西,完成目前的一本书后,就嫁给他。

回到南京不久,王烟找到了她。

在一家茶社里,槿湖见到了王烟。她早已不是当年人,何来泪染春衫袖?

她以前是那种穿着地摊衣服也是高洁如茶的女子,而现在,即使她穿着宝姿,也能把宝姿穿得像几块钱的衣服,她的脂粉味让她俗了起来。

她转动着手中的茶杯说:其实,我不喜欢茶,但我知道,你喜欢。

槿湖说:烟烟,你变了。

王烟说:这些日子,最听不得的就是说我变了,一听就要掉泪。

槿湖无意看到王烟的手臂,扎满了秘密麻麻的针眼,她一下就傻了,烟烟,你在吸毒?

王烟苦涩的点点头,说:我这个月,已经见了很多以前的朋友,跟每一个人告别,而你,是最后一个,因为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槿湖说:烟烟,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王烟低头,许久,才开始说话。

我是在06年2月遇见他的,在领导的饭局上,他喝得很多。那时刚毕业不久,他是税务局的,领导让我带他去休息。

我扶着他进了酒店房间,准备离开,听到他在哭。

我就坐在床边,看着他,他好像睡着了,却又在抽泣,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好像是在喊一个女人的名字,喊的我心疼。后来我听懂了,他喊的是维棉,你说,天下竟有这么巧的事,我也是认识维棉的。

我望着他喃喃并深情地喊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我知道,他失去了他最心爱的的女人。

那一晚,我就看着他一夜,然后,我爱上了他。

我喜欢纳兰性德那样的男人,觉得他就是那样的,吟着“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的干净君子。

第七十八章:原来他喜欢妖精

我曾跟着他的脚步偷偷地走了一条又一条的街,也曾为了让他看自己一眼,在几家公司联谊的应酬上喝下了三瓶白酒,换来刘辉他惊讶的眼神,结果我胃难受的都把胆汁给吐出来了。

后来,每次有客户闹事和难搞定,或者业务上有应酬了,刘辉就会说:我把王烟叫来,来陪你们喝酒,她是我认识的最能喝的女人,喝三瓶白酒都没事。

刘辉哪里知道,我每次喝完酒,胃都要烧灼好多天,翻江倒海,甚至吐到后来,感觉五脏六腑都要倒出来了,就是那么的痛苦。可我每次都一口闷,一口喝尽。真正不会喝酒的人,才会豁出去皱着眉头一口而尽,因为不敢停顿,害怕酒。

我的身体,大概就在那时的抽烟酗酒中慢慢的变得糟糕起来。

但是值得啊,哪怕是豪饮换来刘辉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对于我而言,是万年。

我甚至写日记,一二三四五六七,全部都是刘辉,他哪天抽了什么烟,他哪天穿了什么衣服,他哪天对我笑了,我细心地记着流水账,不厌其烦。

一个人可以爱一个人多久?三年,五年,十年,还是一生直到死?

我向他表白的时候,他拒绝了我,他说:他只爱一个女人,一个妖精一般的女人。

原来他喜欢妖精。

我把自己打扮得跟妖精似的,来到他面前,他却说我不是妖精,像个妓女。

他给了我一根烟,茶花的烟,问我喜欢吗?我说喜欢。

他说那你就是我的女人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在怀念那个女人。

有一天,他喝醉了来敲我房间的门,原来他去找了那个女人,但,她成了一个有钱人的情人,他一直在骂:**无情。

我故意抽着茶花烟,坐在床边看着他,这个我想**的男人。

他进入我的身体时,他是粗暴的,没有一丝温柔,我的眼睛就一直盯着天花板的灯,以至于此后我见着那样的灯,就会痛。

他在晴浴爆发的时候,他喊得是:维棉。他在我耳边温柔的呼唤着另一个女人,我明白,我不过是一个替身。

确实,他是刘辉,他曾是维棉的男人。

那是我的第一次,没有一丝慰藉,只有痛,我流了很多血,我趁他睡着,换了床单,就像刚刚**的不是我。

我把床单放在桌子上,安静的看着他睡着,那一刻,他才不那么暴躁,像个婴孩一样熟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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