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效应+番外(44)

作者:任不然 阅读记录

吃完饭,收拾完厨房,孟沛初便离开了。赵略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求留在这里。

从前他留下,她坦坦荡荡,但从某一个时刻开始,事情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最近赵略周末在家也会工作。孟沛初就坐在她身后看她的书。她的工具书多,还有一些漫画书。此刻,他又坐在沙发里看书,手里正拿着一本《犬夜叉》。她觉得他坐在她身后,好像盯着她。

赵略转头看他:“你最近好像很无聊?”

天气变热,孟沛初穿得单薄,简单的T恤牛仔裤,头发没有梳上去,柔软地垂在额前,像个普通的英俊青年,和平时那个飞扬跋扈的厂二代的形象一点也不一样。

“看书就不无聊,”孟沛初道,“没想到你还看这种漫画书。”

赵略伸手去夺他手里的《犬夜叉》:“我为什么不能看?那时候不是大家都看。”

“你好像一直也没转世成桔梗。”

“什么意思?”

“犬夜叉在流浪期间,感受不到爱,四魂是残缺的,遇到桔梗后,四魂就补全了。”

赵略被他盯得不好意思,哼一声,转过身忙自己的事儿。

一会儿之后,赵略觉得身后的人好像没什么声音,她转头一看,就看到他睡着了。他睡着的时候像个孩子,睫毛长长的,嘴唇抿着,头歪在一侧,跟平时不太一样。赵略找来了一条毯子,为他轻轻盖上。阳光照进来,时间都慢了许多。她看着他,微微有些出神,心里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情绪蔓延。

孟沛初睡醒来的时候,窗外剩下一抹晚霞,整个房间陷入一种静谧中。赵略打开了台灯,还伏在案旁。

毯子掉在了地上,拨动了空气的弦,赵略转过头。

“饿了吗?想吃什么,我去做。”孟沛初回过神来,道。

“番茄鸡蛋面。”

“没问题。”

又有些时候,孟沛初为了赵略的腰椎和眼睛健康,一定要把她从房间里薅出来一起玩一玩。玩的项目也多是亲近自然,只有他们两个人。有时候带她去露营,半夜下了雨,两人被雨声吵醒来,又在各自的帐篷里聊天。孟沛初的那顶橙红色帐篷终于用上了,他为赵略买了一顶绿色的,丝毫不管颜色搭配的冲突。他们聊的内容也很普通,譬如赵略讲念书的时候和银行的人工客服聊天,人工客服要收集他的语音资料以便于她下次能够用机器人,延伸到如今的人工智能到底占领了人类生活的多少;譬如孟沛初曾经和朋友在山里走了三天三夜,差点迷路,其实颜色鲜艳的帐篷必要的时候更容易被野外救援队发现,搞得赵略更有些担心,孟沛初才说自己是吓唬她的,他们目前露营所在的山里,和危险根本沾不上边。有时候甚至带她去划皮划艇。她不是一个有运动天赋的人,却被他拖到湖面上,看她手忙脚乱。等到靠了岸,她的脸被晒红,第二日就脱了皮。孟沛初看得心疼,赵略却不怎么在乎,对运动的兴趣也大了些,第二次去就能跟上节奏。孟沛初发现赵略生活中很能凑合,也很能自己解决问题,非要到不能解决的时候才求助于他。这是她长期独立生活培养出来的习惯,也是她性格里倔强的一面。

孟沛初来的时候,常常带着鲜花,大都是应季的鲜花,在快要枯萎时,孟沛初又换掉,所以赵略并不能看到鲜花枯萎的样子。赵略并不十分在意这些,只是有些时候,路过客厅,看到书桌和餐桌上有两瓶盛放的芍药时,她会有些恍惚,怀疑这是不是自己家。

以前念书时有室友的时候,室友喜欢在房间里放不同的花。室友是来自国内中产之家的独女,父亲为母亲买了一辈子花,外面读书时,她也在房间里放,便可以假装是自己家。赵略很难理解那种“假装”的感受,如今却部分地接近了理解。

有次孟沛初带的是玫瑰,娇艳欲滴,赵略随口道:“月季和玫瑰好像很像。”

孟沛初正在把玫瑰花一支一支往花瓶里放,说:“是,花店大都将月季当作玫瑰卖,没有人较真月季和玫瑰的不同。”

又说:“好像很多人也不较真身边的人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自己到底喜欢哪一个。”

赵略觉得他故作深沉,没在意,又听到孟沛初道:“小王子心悦诚服地爱上了玫瑰花,心甘情愿地为玫瑰花做任何事。”

“小王子从来没有停止对玫瑰的思念。”

“她是我唯一的花儿,她已经在我心里发芽。”

“我驯服了她,我要对她负责。”

“这是用心感受到的,是眼睛看不到的。”

“小王子忠于自己的花儿。”

见她没什么大的反应,他鄙夷地看着她,道:“《小王子》没看过吗?”

“没看过也没关系,不过我是在跟你表白。”

说完,他也不敢看她。

第四十三章 他们都是普通人,拥有的也是普通的妥协之下的幸福

孟沛初除了突如其来的告白让赵略不知道怎么接话,她已经适应了和他近距离的生活。其实相处了这么久,她感受还不错,他是她的饭搭子,生活搭子,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最亲密的人。

孟沛初终于知道了张放的女神是赵芊芊,而张放也知道了孟沛初被孟寿堂安排和赵略结婚。他们四个人却怎么也凑不齐一起吃饭,赵略的理由是忙,却可以和张璧影、王双双一起看电影,赵芊芊的理由是要陪父亲,却可以和田凯文一起去参加所谓的创业者私董会。

赵芊芊最近有些疲于奔命,陷于像那副拥抱着一个人,却越过这个人的肩头和另一个人亲吻的漫画处境。张放的圈子和田凯文的并不重叠,所以他们并不知晓对方的存在,即使遇到,赵芊芊同时是企业高管和城里“厂二代”的女伴,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他们对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一向不太高。

早早尝尽爱情的苦的老黄倒是准备要订婚。他们三个之间一向不怎么聊自己的情感状况,那会显得他们不够帅气,优柔寡断。流传于男人之间的刻板印象是挥剑斩情丝,如果对女人深情,那便显得他们太不酷了。老黄是受害者之一。曾经觉得他家里有企业要继承会被限制自由的女孩最终嫁了一个普通人。老黄也就找孟沛初喝了一顿酒,丝毫没有提到具体事由,孟沛初以为是再普通不过的一次聚会,哪想到老黄喝醉后抱着他大哭。男人哭也是不够酷的,孟沛初小时候因为不被父母看到,试图以流泪吸引父母的注意力,被孟沛霖戏称为“爱哭鬼”。长大后,他便不再掉眼泪,孟寿堂出事那晚赵略肩头被打湿是意外。孟沛初觉得赵略才是那个刚强到不会掉眼泪的人,尽管他也曾看过她的泪痕。

孟沛初找到老黄的时候,他正在过问订婚宴上要上的菜。老黄家里做餐饮,不免在这方面在意。孟沛初看着他,有些感慨。老黄叫黄一鸣,是他们三个里最细腻,也最稳重的人。因为家族遗传基因的缘故,老黄早早就秃了,索性把头剃成了光头,坦坦荡荡地迎着别人的目光,让看的人反倒因为自己的目光而不好意思。朋友们总拿他的头发开玩笑,他也习惯了,但找人生的另一半,他多少在意对方的发量。老黄要订婚的女孩就有着一头浓密的头发,扎起来的马尾有老黄的胳膊腕子那么粗。

“还真给你找着了一个头发多的!”孟沛初笑着道。

“这是必须的。”老黄笑着回复。总归是订婚,尽管订婚前也有一些不怎么愉快的事情发生,当事人双方都当作是正常磨合,他们都是普通人,拥有的也是普通的妥协之下的幸福。

那个要自由的女孩,其实并没有达到老黄的“必须”。错过那个人后,好像才有了“必须”。其实这是极不公平的。孟沛初张了张口,终究没说出这些话。老黄和他同岁,也到了要为家里挑大梁的时候——女孩家里是银行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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