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筝(6)

她说过,她胸无大志,她只想平平凡凡、安安稳稳地活到生命自然终了。

“别瞎想,你会长命百岁的。”林风沉声,“你忘了,你的手术五年前就成功了?”

“我当然会长命百岁!”她傲气地仰头一哼,“你没听说过吗?好人不长命,祸害造千年!我又不是好人,自然会万寿无疆!”

“可我也听说,千年什幺万年什幺来着?”

“啊,我要去向欣欣姐告御状!”方筝一下子坐起来,“一向文雅的林医生原来也会骂人!”

“喂,我已经消音处理了耶!”林风叹笑一声,沉默了一刻,还是问道:“你真的不想搬到我家去?不然我再帮你另租一间房子?”那个男人不像是会轻易罢手的人物。况且,他今日受了这样的羞辱,不扳回一城怎肯甘心?而他的眼中不寻常的火焰,让他--担心。

“对我放心一点好不好?”方筝用手捂住双眼,“就算他再来又能怎样?我出卖过我的身体一次,却绝对不会出卖第二次!”她现在的命便是那九十万换来的,她一定会好好善待现在的自己,因为,得之不易,“他最瞧不起的女人,现在绝对是我方筝,所以,他也绝对不会再来受‘污染’第二次。”

“你一定要谨记,你绝对不可以有太大的情绪波动!”林风认真地叮咛,“绝对不可以。”

“我知道啦!”方筝咕哝一句,“你是不是在担心我会爱上那个自大狂呀?”

“我只怕你会伤害了你自己。”依她的情况,最好不要和感情有任何的牵扯。

“放心,我当然晓得。”方筝放下手,朝林风眨眨眼,“我至少和他‘生活’过三个月,所以他是怎样的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他自大傲慢、自命不凡,他野心太大、最重权势,他城府过深、自私自利,他注重收益、从不吃亏,他不懂情感、太过花心,他--咳,咳……”一时讲得太急,不小心被口水呛住,“咳--我怎会爱上这样的人?他可不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如果爱,五年前早就爱上了,又怎会是在五年后的今天,在饱受他冷嘲热讽之后再动心地爱上他?她又不是受虐狂!

“守好你的心。你,只有惟一的一颗心,经不起任何一点的闪失。”林风语重心长。

“我会的。毕竟,我的小命全靠它了是不是?”她轻轻一笑,并不怨恨上天的不公。

虽然上天对她的确不公。

从她刚一出生起,她便有先天性心脏缺陷。她的生命,随时可能因为心脏的停止跳动而悄悄地流逝,她的每一次入睡与每一次梦醒,都有可能是从地狱到天堂的一次生命的轮回。

人生无常,有谁体会得比她还深,体会得比她还真实?

二十七年,她早已学会善待自己。她早已会珍惜她的每一分、每一秒。

“他们,有消息吗?”林风问得小心翼翼。

“有啊。他说我又有了一个小弟弟;她则兴奋地告诉我她又寻到了她的第N春。”方筝淡淡地弹着手指甲,回答得很是无所谓。尽管那个“他”曾经是她的父亲,尽管那个“她”也曾是她的母亲,尽管那个“消息”早已不知是几百年前的陈年旧事!

上天真的对她不公,对她苛待到了最顶点!

生来便注定是一个有缺陷的孩子,等不及她长大成人,她又注定成为一个拖油瓶,一个离婚家庭中劳燕分飞的夫妻谁也不屑搭理的、讨人厌的、多余的--人。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当初何必孕育她,何必生下她,又何必勉强尽父母职责将她养到十六岁?

哼,她从来没有因为幸运地活到了今天而感激过上天的“厚爱”,更没有因为辛苦拉扯了她十六年而对父母的恩情痛哭流涕过!她的命,是她自己拼尽一切搏来的,她如今的安稳日子也是她流着泪出卖尊严、出卖灵魂、出卖自己的身体换来的!

既然“慈悲”的上天不曾善待过她,既然生养她的父母不曾珍爱过她,她又何必对着上天跪拜、何必向父母感恩戴德?

她宁可做一个真小人,也不屑成为一名伪君子。

她的命得来不易。

这苍茫天地间,她只爱她自己。

其它,她从来不稀罕。

爱情?亲情她尚且不要,别论什幺充满变故、充满不确定、充满可笑的“爱情”。

“林大哥,你不用担心我。我的心只有一颗,这,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她的心向来只属于她一人拥有。

任谁,也抢夺不得。

任谁,也无法触摸。

任谁,也不能窥视得见。

她的心,便是她的,便是她一个人的。

第三章:

他恨他自己!

明明知道她是怎样的女人,明明知道她一点也不适合他,明明知道她自甘堕落,明明知道他自己不是什幺救世主,明明知道自己受了怎样的羞辱--他,竟然还是无法忘记她,他竟然还在一心一意地盼望她回首的那一天!他竟然还在--爱着她!

爱她,爱她,爱她,爱她,爱她,爱她,爱她!

他好恨自己,好恨好恨!

可他,还是站在了她的门前,又一次地站在了她的门前!

“谁--又是你?”她诧异地望他一眼,而后淡淡地说,“我不想再见你。”门,要关。

“等一等。”他以手推门,双眼却不望向她,“我来,不是为了上回的事。”

“那--”方筝见他别扭的模样,不由得有点好奇,“您又有何贵干呢?!”她以为,他再也不会来敲她的门,毕竟上回她给了他不小的难看,足够让他忘记她了。

“我、我难道不能来探望一下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吗?”他不知该说些什幺,但他却明白他不想每一次和她见面都以恼火、争吵告终。他,想和她重新来过!

“朋友?”方筝挑眉,“我是怎样的女人,我想您雷大先生是最清楚的吧?您的骄傲、您的地位、您的尊严,绝对不会允许您交结我这样的人为‘朋友’的,对不对?”这又是他羞辱她的新的招数吗?

“我不许你如此的看轻你自己!”他气恼地叫,“你根本不是那样的女人!”

他想了良久,终于找到了他从前从未想到的一个盲点来!五年前方筝只拿走了她自己提出的那九十万,根本没再要求其它的附加条件。其实,如果方筝真的像她自己声称的那般爱钱,她完全可以与他撕破脸,将他告上法庭,索要一笔高额的赡养费!依他当时的处境,他若不想假娶之事曝光,他只能给她!可她却根本没有那样做,她只依约取走了她的九十万!

她是曾经与他有过那场利益的交换,但她却并没有像其它贪财的女人那般,抓住好不容易才抓住的机会,狠狠地敲诈他一笔!她甚至除了那九十万,再也没有从他身上拿走过任何东西,他们结婚时为她购置的服装、珠宝,包括祖母送她的一栋过户到她名下的房子--即便有他的默许,但她依然一点也没有带走,她带走的,只有她自己提出的那九十万,那并不起眼的九十万!

你有你的需求,我有我的不得已,何必计较!

她,是不是真的骗了他?她根本不是她自己所声称的那种“拜金”女,她五年前真的只是不得已而已?她,其实从来不是他一直以为的那个方筝?所以,她才会在他每次提起金钱的时候那幺的仇恨、那幺的憎恶、那幺的不想与他再有任何的牵扯!因为,五年前的“交易”是她生命中的一个污点,一个天大的污点!她,方筝,一直不是那种为钱而折腰的女子!

以前的自己,为了拒绝她对自己的影响,却硬是将她想往了错误的方向!

他开始重新思考,他开始真正地用心思考,她,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他想知道,他要明白!

所以,他来了。在她羞辱他之后,他又一次来到了她的面前。

“你从来不是那样的女人。”他直直望着她的双眸,静静地说出他的想法,“五年前,你是不得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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