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盛兰(三千阁之四)(2)

辛少淳微微一愣,抬起头。

落下的不是桃花,而是色彩斑斓的糖果纸折成的小鹤。

倚栏的那个少女,一身肌肤白皙柔软,宛如桂花酿煮成的糯米汤圆,圆润得分外可爱;她的五官稚气而清秀,笑起来的样子却很甜美,有一种惊人的透明感,轻轻盈盈;她的唇瓣是淡淡的朱梅颜色,弯起来的时候,仿佛梅子糖。

低胸而高腰的绮罗衣裙将她的身子拉长了,格外的勾勒出她形状美好的胸部,那袒露了大半的白皙肌肤柔嫩而诱人。

辛少淳盯着她,将那只落下的糖果纸鹤轻轻的握在手心。

少女微微一笑。

他也不自觉的微微一笑,目不转睛。

好大,好漂亮。

肌肤好白,真好看。

这样瞧起来稚嫩的少女模样,惊人的透明感,丰满的胸型,相形之下而格外纤瘦的腰身……

会赚!有卖点!

辛少淳专注的盯着她,用眼眶描绘了她的曲线、她的容貌和身段,开始暗暗架构各式的体态,这样细致的肌肤绑上麻绳,应该也很有诱惑力……不,是一定能吸引男人的眼光。

他的大脑疾速动作起来。

从捕获到进行调教的过程细细描写,搭上艳绘师的横幅插图,欲遮还露的薄纱底下光裸的身躯,也会很有卖点……

“辛公子,你不要就这样把人剥光啊……”

站在他身边注意到他的反应的庄三爷冷汗直流,急急拉住他,摇晃着他,试图把他带离现场。

“吵死了!滚开,别碍事。”

辛少淳随手一拨,把人推离三丈远,目光依旧锁住少女那丰盈的胸房,脑子里研究着该怎么在上头作文章呢……用朱砂绘图?麻绳绑缚?还是细细的吮一个吻痕出来,然后袒露着……

“饶了我吧,辛公子。”庄三爷爬回来,几乎要哭出来,拉扯着辛少淳,想将他带离原地,“这里可是三千阁的大门口,那是等着晋升十二金钗的姑娘哪,我们点不起人家的牌……”

“什么十二金钗?”

辛少淳终于转头望着他,身体却硬是动也不动,无视庄三爷千辛万苦,更添狼狈。

身为艳情小说的作者,怎么会连十二金钗都不知道啊?虽然晓得他的身世背景的庄三爷感觉很挫败,却也晓得这出身正派的青年若不甚明白花街风流也是很正常的。

他抹了抹脸,开始为他解说。

“每代三千阁的阁主手底下都有十二金钗,选上了就是跟着阁主直到赎身。那一排在头尾间厢房的外头各悬着一副刀剑的厢房,只有被选为十二金钗的姑娘才能入住。”

妓阁外悬刀剑?

辛少淳一愣,抬头看去,还真的在距离那个少女不远处的外墙上看见一别刀剑高悬,与之相反的另一端也悬着一柄剑。

“真奇怪。”他皱起眉头,“为什么悬刀剑?”

“这个……”庄三爷茫然的呆了一下,很困扰的抓抓脸,“自从初代阁主创办三千阁开始,就悬着刀剑了,绵延三代也没有拿下来过,说原因,好像没有什么人知道……”

辛少淳睨着他,“三爷,你带我来逛花街,却不是要让我召姑娘?”

“召……召是能召啦……”红着脸的庄三爷越来越狼狈无措,紧张得吞咽口水,“可是三千阁是顶级的青楼,你又一直盯着人家十二金钗……你知不知道,那姑娘一晚上能赚进你一年的收入?”

“意思是,依我现在的销售量,还不够格点她的牌吗?”辛少淳问得很直白。

庄三爷无言的瞪着他,好半晌才慢慢的点头。

“嗯。”辛少淳也不看他了,又抬起头,望向那个倚栏的少女。

她一手托着香腮,灵动的眼睛亮晶晶,嘴角微微上扬,纤瘦的腰身仿佛不盈一握,居高临下的俯视他,将他的面容尽收眼底,也将他的凝视尽数看清。

她抬起手,扔下一朵色彩斑斓的糖果花。

他伸手接住,收进袖子里,反手拉着庄三爷,头也不回的离开这繁华香艳的花街。

庄三爷跌跌撞撞的跟着他的脚步,非常的辛苦。

“……我绝对会去见你。”

辛少淳的低语,只有他自己听见。

那是极为轻柔的、不为人知的誓言。

第一章

才月中而已,离月初的出刊日没有隔多久,私底下流通的盗版书籍就已经满天飞了。

这一次,令盗版商发了一笔横财的抢手货,首推椿之书肆发行的风流书,极乐笔记第九集“痴恋监禁”。

说起椿之书肆,是庄家在后头出资的。这个庄家,原本经营布行,前代主事的庄老爷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待庄老爷年老退休之后,布行交由长子庄大少主持。庄家二少擅长武术,负责押送布匹,流通买卖,行迹遍布大江南北。庄家小姐的女红本事不甚好,水平平平,然而拿起算盘,却是一等一的流利快速,因此布行里的所有帐目都交给她掌控。

那么,庄家三公子呢?

庄三少从小就迷恋笔墨,一整天坐在书桌前,写着没人知道内容的东西,还跟私塾里的同学合办了一份简单的小报流通,离开私塾之后,他对于自己创办的刊物非常留恋,又瞒着家人到印刷厂学东西,每天都弄得满身墨渍,狼狈不已的回家。

庄老爷还主持布行的时候,对小儿子迷恋笔墨的事情感到非常困扰,却又阻止不了,只好放任他去疯,期盼他总有一天收心了,回来帮忙家业。

但是等到庄老爷退休养身,也没见到这行径脱离家业的小儿子有一点收心的倾向,因此放弃他了。

主事的庄大少却没有放弃弟弟,把庄三少叫到面前,问明了他的志向,并且确定这个弟弟一辈子都不会回头了,于是开口,“我出资,办一间书肆给你玩吧!”

于是,椿之书肆成立了。

年过二十九之后,庄三少就成了庄三爷。

就在年届而立之际,他在一堆杂乱不已的旧书之中,翻出了一本制作拙劣、纸质奇差无比、绘图粗俗不堪的小书,随意瞥过文字后,他再也无法转移目光,茫然的读下去。

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通红了,因为这本小书写的是男女之间翻云覆雨的故事。

终日沉迷在书铺之中的庄三爷到了三十岁还是个处男,不过对于男女之间也不是懵懂无知的。

以一个遍览群书、发行无数书籍的书肆老板的经验,他判断这本小书的作者可以栽培,有卖点,决定要找出这个作者,将他的作品重新发行。

在旧书摊中找到宝贝的庄三爷心里很乐,即使连耳根子都红透了,旁人一看就知道他拿着什么低级刊物而睨视着他,模样显得丢脸,也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从书后头的叙述,他找上了印制这本小书的印刷厂,再循着找到了发行此书的出版商,然后向他们请教这个作者的身家数据。

然而,连出版商都不知道作者是谁。

庄三爷有点茫然,很少生气的他终于发怒了。

“怎么会不知道呢?你们不是出了他的书吗?难不成这是偷印的?”

面对这样强烈的质询,出版商也很委屈。

“……这个作者不肯出面啊!我们每个月都是从庙口那群小乞丐手里拿到书稿,然后送印刷厂,卖书的钱也都是交给那群小乞丐,从来没有见过作者出现,我们也很想知道作者是谁,可是不管怎么利诱那群小乞丐,他们都不肯说……”

庄三爷半信半疑。

然后他依照出版商所说的,来到庙口查看。

的确有一群小乞丐在那里。

仔细观察之下,他发现那群小乞丐虽然过着向人乞讨的辛苦日子,但是衣着相当整洁,也不是面黄肌瘦的样子,甚至相当健康。

那群小乞丐的生活也很规律,白天向人乞食,到了黄昏,就全体回到庙口附近一间简陋的低矮茅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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