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雪临+番外(1)

作者:章小笼 阅读记录

瑞雪临

作者:章小笼

【文案】

[他现在是陆师长,家大业大,不在乎这捡来的美人一顿能吃一只肥鸡]

初遇时唐瑞雪想,这是一场各取所需。

她需要他的庇佑,大家搭伙过一天算一天,将来大难临头自然各自飞。

陆清昶以为自己捡了个落难佳人。

自古美女爱英雄,此美人跟了他陆师长,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他没想过美人是个小疯子,能吃、能睡、更能买。

后来城破之际,烽火连天。

“蛮荒之地,败军之将。没朱楼碧瓦,没皇城相府,陆某这一去不止二三里,也未必真能有始有终。这样的地界、这样的人,想清楚了,还要跟我?”

她清清楚楚地答道:“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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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热河往事

一九三一年,热河,奈曼旗王府。

王府的小听差穿过前院的一片雕梁画柱的长廊小跑到后院,“禀告王爷,陆师长来了!”

阿古尔在里屋的烟塌上半躺半坐,听到那半大男孩的公鸭嗓不禁就一皱眉头:“来就来。又不是生人,你不会把他带过来?喊这么大声...你王爷我聋啦?”

小听差赶紧摇头解释:“不是小的想扰王爷啊,是陆师长听说王爷在抽旱烟,不愿来后院。他说叫王爷去前厅见他呢。”

阿古尔立即嘀咕了一句不大好听的蒙古语,随即嘟嘟囔囔的下了地往前厅去,“不要脸的臭丘八,我不嫌他身上一股娘胎里带的穷酸,他还嫌上我了?上好的关东烟叶子,哪来难闻味儿……”

阿古尔的全名是阿古尔·纳瓦萨·哈日伊翰,他是个还不到二十岁的青年,族人都叫他小王爷。蒙古王公是世袭制,老王爷不到五十就突发急病仙去了,膝下只得这么一个小儿子,所以阿古尔十五岁成了奈曼旗的王公。他母亲常年病得下不来床,于是他自己管自己,自己教育自己。阿古尔对自我的教育明显是放纵的——他十六岁学会了吃喝玩乐打小牌,十七岁第一次尝试掷出千金捧花旦,十八岁把玩当成人生主要任务并且认识了陆清昶。

陆清昶二十几岁,出身和来历都不明——外界流传他是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大约是十几岁时在穷山僻壤饿急了眼,跟了过路的大兵扛枪吃粮。混到二十几岁,不知怎么成了那群兵的头头;直到队伍被政府招安,他做了杂牌军的师长。

阿古尔小王爷是在一场牌局里认识的陆清昶。那天小王爷酒醉上牌桌,厮杀一夜后稀里糊涂的输给了陆清昶四十六间房。小王爷是前朝遗少,有名分没地位——现今皇上都得听这帮扛枪的丘八的,何况他一个蒙古王公呢?

小王爷其实心里很怕这个腰间别枪的师长,不敢不给;可陆清昶那会恰巧不算穷,他说陆某愿意和王爷交个朋友,谈钱就俗了。

小王爷也愿意和陆清昶做朋友。

陆清昶长得周正好看,人也有趣仗义,比小王爷身边那帮还做着大梦的遗老遗少强。小王爷那时候不知道,欲擒故纵是陆清昶擅长的把戏之一。两人一拍即合的后果是陆清昶后来闹穷的时候,软磨硬泡之下小王爷不得不为接济他卖了察哈尔的地。

王府很大,后院和前厅的距离并不算近,阿古尔一路且走且骂行得倒是快;及至他到了前厅,陆清昶端着的茶还冒着滚滚的热气。

“小王爷,你动作倒是快。”

“你来做什么?火急火燎的把我叫来,难不成又穷的发不起饷了来我这儿打抽风?我上次借你的钱可是够买个田庄了……”

“这是哪儿的话。”陆清昶吹了吹手中的茶,轻轻送到嘴边喝了一口,“我这回是给王爷您送钱来了——李主席叫我到隆化那儿开会,他给我的兵封了一个热河护卫军的号,又拨了一批饷。钱虽然不够陆某人躺着花到死,但还王爷上次给我扩军用的英镑,是足足的了。”

“李主席?省主席?他给你发钱?他给你一个杂牌军师长发什么钱?”

陆清昶没嫌小王爷幼稚无知,只敲了敲手边桌子上的小箱子笑道:“杂牌军的师长也是师长,我在热河混了这些年,不是人上人也是地头蛇。不给我的队伍发饷,难道发给菜市场卖馒头的?”

“那…哎,算了算了,晚上你想吃什么?还是叫个戏班子来府里热闹热闹?”

陆清昶一脸的高深莫测,“今儿你且自己热闹去吧,我要回去了,有事。”

“什么大事急着走,陪我玩一晚上的功夫都没有。你不是开完会啦?”

陆清昶站起身来抿嘴一笑,很是矜持:“今天是当真有事,大事。改天再来给王爷请安罢!”

阿古尔撇撇嘴,“快滚快滚!”

陆清昶没骗人,他今天的确没工夫陪小王爷玩;他急着见一个人。

她是他在隆化城里捡到的。

陆清昶瞧见她的时候她正蹲在土城墙下掰手指头。

她神色清明,口齿清晰;然而清晰的声调吐出来的字句又全是胡言乱语,似乎真是个疯子。

小疯子,长得真好看。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越是披头散发越显得她是个鹤立鸡群的人物。

她说她叫瑞雪,姓唐,唐瑞雪。

陆清昶在城墙下瞥见她的时候正急着进城去开会,三言两语让他断定了这是个小疯子。

小疯子是生的美,披尘带土的蹲在城墙下的人,竟然会美得带了矜贵。可惜可叹,美玉蒙尘。漂亮人儿是个开口发痴的疯子,还挡不住他陆师长的脚步。

所以他让勤务兵把她先带回自己承德的家,等他回去。她呆呆的看了他半晌,脚下竟也乖乖上了车。

果然是个傻的。

小疯子穿着一身怪模怪样的短袖裙子,就那么白花花的露着胳膊;不过倒是不算脏,明显不是个流亡的乞丐。

他想,她在这隆化城里应当是有家的。多半是个乡绅的女儿,太穷的门户不会把赔钱的疯女儿养到那么大。

但谁叫她家里没看好她呢?他捡走她可不是诱拐民女,是救她一命;他今天扮演的角色不是陆师长,是陆大善人。

下车时马靴上的马刺吱嘎作响,他许多年不做少年,如今却又忽然返老还童似的欢脱起来了。他想身边的人真是蠢,叫把人带回来竟真是单单的带回来了;只知道带回来,不知道给她招呼些吃喝。他进屋的时候她就那么一个人坐在桌子边,可怜见儿的,脸前连杯热茶也没看。

“你家是隆化哪儿的啊?”他尽量想看起来和颜悦色,但腰间配枪在坐下来时硌了自己。

“…北京。”

他一挑眉毛:“哟。这…北京现下可改叫北平了。”

“…北伐了?”她飞快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对视的那一瞬间又低了下去,像怕他,也像怕被他看透。

他又“哟”了一声,“不简单。这事我还弄不清呢,那你是上过学堂的,兴许还上过大街游过行?那叫什么?新青年?”

“没有…我看过书。”

“书香门第。好,很好。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他们不在这…我想回去,可我找不到。你姓陆,那你叫陆什么?”

“鄙人陆清昶,光绪三十四年生人,字子至。”

她茫然似的愣了愣,又摇了摇头。

他以为她是觉得自己这名字不够好——村里老秀才取的,照理说也算个挺文明的名儿了;依他的出身,他不叫个“狗蛋”“二毛”之类的就是好样的了。

结果她喃喃道:“我饿,我想吃炸鸡。”

“炸鸡?油炸的鸡肉?”他皱了皱眉头,不是舍不得给她一只鸡吃,只是想不明白她的口味;油炸出来的鸡,那能好吃吗?不过他也不多言语,转身出门让勤务兵快去买一只烧鸡回来。

半个钟头后,唐瑞雪坐在桌前吃烧鸡。她的吃相不好看,也不要餐具,抓起来就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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