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雪临+番外(33)

作者:章小笼 阅读记录

陆清昶不知从哪摸出一根烟来叼在嘴上,“张啸全那群老部下手下的兵合起来,再加上王云浩从奉天带出来的那个师,也就是和我的人差不离多。他这是心里有忌惮,要我表忠心呢。”

接着他划了根火柴点燃香烟,先吐出一口烟雾:“这不是坏事。”

唐瑞雪蹙起了眉头,承认若是能除了一个意欲叛国的高官不是坏事,但此举危险至极且极易留下把柄,接下来…

下文还没想好时,陆清昶却突然打断换了个话头。

“诶,这放的不是那段,叫什么...祢衡骂曹嘛?”

唐瑞雪对戏曲毫无研究,摇头道:“不知道,我压根儿没听清唱的什么词。”

“怎么会听不清?”陆清昶清了清嗓子,却是跟着唱片唱了起来,“...上欺天子下压群僚,我有心替主爷把贼扫,手中缺把杀人刀。”

唐瑞雪不懂戏,可五音齐全听得出陆清昶虽然刻意捏了嗓子,开口调子仍要比留声机内低一些,不及原唱腔抑扬。不过他嗓音清朗,咬字清晰,听起来另有一番滋味。她也总算辨别清楚了戏文,唱的正是个年少志满、杀伐果断的祢衡。

他夹着香烟,指间烟雾袅袅升起后在半空中消散,停下来吸了一口,顿了顿又跟上了唱片:“有朝一日时运到,拔剑要斩,海底蛟,休道我白日梦颠倒,登时就要上青霄——”

“好!”唐瑞雪捧场地拍了手掌喝了彩,“没想到你还有这手,以后我是不是该多个称呼喊您一声陆老板了?”

陆清昶笑了一声,上前关上了留声机,对她正色道,“你不要担心。就跟这折戏里唱的一样,时运有转环。我既问心无愧,佛爷在上这回必定保佑我。”

唐瑞雪心思转了一圈,把方才的考量捡了起来穿成串。接着她又去把留声机开起来,合着那出未完的击鼓骂曹,趴在陆清昶耳边嘀嘀咕咕了一番。

说到最后,他眼睛一亮。

她对着他一乐,有点得意,也有点害羞。

他在她脸上“叭”的亲了一大口,“我就说我是个有福的,有你这么个小军师!”

......

第二天上午,陆清昶把金衹天喊到房间内,关上门避着人密谈起来。

半个钟头后金衹天出来了,旁人问军座找他做什么,他也只说是军座吩咐他为张将军所赠的房子采买家具。

然后他把自己关进屋子里琢磨陆清昶派给他的活。

方才陆清昶已经把情况分析得很明白,军政部部长,不小的官,出门时带的护卫保镖必不会少。如果他们在大街上冲上去开枪——打得准了事情也许能成,可部长的保镖们会立刻乱枪打死行凶刺客;要是打不准更完,所以效仿荆轲是万万行不通的,只能智取。

瑞雪说要将一场刺杀做得漂亮成功,就要找最不像刺客的人去做。陆清昶听了,但也没有百分百听——真全找外人他信不过,他认为凭着金衹天的长相,只需要一身中山装一个报童帽就可以就地变身男学生,是最合适不过的人选。瑞雪还说为保险起见,可以再选一个更不起眼的帮手...

金衹天对于此差事倒也不甚怨恨,他知道在人家手底下拿钱,没有成天吃闲饭的道理。但陆清昶说“办好了最好,坏了也没有关系”这句话他就不赞同了,要是“坏了”丢的是他的命,于陆清昶当然是“没有关系”。

金衹天琢磨了许久,没想出比陆清昶耳语给他的更好的主意,便起身出了房间。从前副官处的支出是颜旭笙管,现换了梅卿代班。金衹天去找梅卿开了条子要了一千五百块钱,理由写的是“为军座采办新家的地毯窗帘”。他揣着一千五百块钱出门到汽车行里花八十块租了辆别克,随后按陆清昶说的开着汽车转到了城西的一家戏园子。

这时候不早不晚的,大戏还没有开始唱,自然也没观众们出入。金衹天进去就抓了个伙计问道:“劳驾,你们这管事的是谁?麻烦你帮我喊出来。”

那个伙计看他长得很显小,穿的衣料很好,并且还开了辆轿车,便认定这是个富人家的小少爷,大概是想和班主谈包场看戏的事。也不敢怠慢,马上就叫来了老班主。

金衹天说,他不为别的,就想赎个人出来。不指定谁,但太小听不懂人话的不行,太大成人了也不行,就要十四五六的。

班主面露难色:“这位爷,我多嘴一句,您要这孩子是干什么啊?十四十六的…我说实话,这年纪的孩子再过一两年就能出师上台挣钱了,我从小养到大的,这个时候卖给您…”

“一千。”

“哎呦,这…行!那您要哪个孩子呢?我这儿符合您说的年龄的有八九个,这会子正在后院吃饭呢,要不我带您瞧瞧去?”老班主带着戏班子走南闯北多年,也称得上见多识广,知道有些人爱逛相公堂子,也有些人好这种没完全长成雌雄莫辨的小戏子,他于是猜想眼前人大概就是有这种嗜好的。一千块实在是很可观的数字,要买人,那就卖吧!

但金衹天随他到了后院后,环顾一圈却没选班长推到前面的几个唱旦角的。他挑了一个学武生的小男孩,今年十四岁。

金衹天自有他的考虑,学花旦的孩子以后是要登台扮虞姬贵妃的,身段不能长得太胖壮。班主有了理由省口粮不给他们吃饱饭,一个个瘦的像纸片,细脖子顶着小脑袋,看上去就没二分力气——那不行,他得找一个健康的好小子,辅助他去完成一项危险事情。

从戏班子领走了小男孩,金衹天开着汽车带他去了一间饭馆,点了几个好菜让他打牙祭。

小男孩吃了半碟子红烧肉后便放了筷子,战战兢兢地抬了头:“先生,您姓什么呀?师傅说我以后就跟着您了,您要让我跟您干什么去啊。”

金衹天喝了一口茶叶渣子泡的茶,迟疑了片刻,“我姓金。这饭好吃吗?”

小男孩点点头:“好吃,比戏园子里好吃多啦。”

金衹天微笑起来:“那以后你要听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登过台,还没大名呢。我跟师傅姓田,师傅叫我小三儿。”

这天往后,在同僚们眼里金衹天这人就消失了,但没什么好奇怪的,军座让副官长出差办事也是正常。

金衹天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胡同里月租了一间很不起眼的小房子,然后就带着小三儿在这住下了。他一天一趟的去饭馆买好菜好饭,开宴席似的运回来摆一桌子,看着小三儿吃一半,然后带他出去跑步,在城郊遛马似的跑一下午回来,再把剩的菜饭热一热吃光。

小三儿心里很奇怪,不知道金先生是何用意;但他从前在戏园子里终日练功耍枪弄棒还要倒立劈叉,所以也不觉得每天跑步有多痛苦。至多是辛苦,再说了金先生不仅在辛苦过后给他吃肉,还不打他呢——师傅老打人。

金衹天当然不是要培养小三儿做一个长跑冠军,他是为了训练这孩子的速度,越快越好。

如此跑了半个月,金衹天感觉差不多了。

这天晚上他锁上小房子的门,拿出一把手枪向小三儿演示了如何拆卸、如何放置子弹、如何压入弹夹、如何开枪。

“金先生,您这是要干什么呢?我学这个干嘛啊?”

“我要开枪杀一个人,让你学这个是因为你要跟着我。如果有意外,你要会补枪。”

“您要去杀人?杀人,杀人要偿命啊!我、我…”小三儿“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什么来,因为金衹天用手枪直指了他的脑门儿。

金衹天的娃娃脸上突然乌云盖顶,平时越是和善的脸阴起来越是骇人,“不愿意?我从你们班主那儿赎了你,你就得听我的。你要是不听话也可以,我现在毙了你,兹当钱是扔了。”

小三儿到底还是个孩子,立马吓得撇着嘴要哭:“不要、不要…金先生,我听话,我听话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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