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时尚守则(爱很潮之一)(4)

气死!

这文章摆明在讽刺他,那晚他因为这篇文气得嗑完了一整个八寸大的草莓蛋糕,害他连续一星期都在健身房慢跑以消耗多摄取的卡路里,这不共戴天之仇啊……他记得可深了!

单行尔咬了口Pocky,那喀滋喀滋的声响与他热爱的摇滚乐合为一体,前方一台摩托车骑在道路中央,教他觉得碍眼。「挡什么路啊!」

他按下喇叭,叭的一声很响,没想到前方骑士不为所动,他更觉烦躁,正打算按第二下之际——

那人往前指了指。

什么?单行尔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前方红绿灯刚好由绿转黄,接着不一会儿变成红灯,这下就算她真闪开也没什么意义。

单行尔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机车骑士很有个性喔。

他踩煞车,停在她身旁。这女人身形纤细,穿着一件皮制夹克,骑的是一般女生极少骑的野狼。她彷佛与那火红色的车身合为一体,线条优美,可真正吸引单行尔目光的,是她身上的裤子。

手工刷色牛仔裤。

他摘下墨镜,再仔仔细细瞧了眼那恰好兜围她腿部线条的裤子,颜色属中间色,刷色简单,但那一抹蓝却有如顶上的天空一般耀眼,非常漂亮。

他长年收集各式各样的手工牛仔裤,极少看见这么美丽的刷色,只记得先前曾在一场拍卖会上看到,设计师的名字是Alexander Gwan,那条牛仔裤以高达五千美金的价格成交,当初他很扼腕自己无缘标得,居然让他在台湾看到有人穿着它——

他目光精准,不可能错认那一抹蓝,而她腰部所露出的品牌标志——一个草写的A,更证实了他的臆测。

「小——」他摁下车窗,正要探头询问,此时红灯转绿,她很帅气地扬长而去,完全没再挡到他的路。

恨啊——

单行尔恨恨地看着她急驰而去的背影,差点把一包Pocky全吞了。老天爷到底要让他多衰才甘心啊?!

下午一点,单行尔来到约定的采访地点。

因为还要拍照,所以对方直接约在摄影棚里,单行尔在附近停好车,内心埋怨。可恶,若不是这个见鬼的专访,就可以开车去追那个女骑士了……

不否认这种想法有点偏执,可他对收集牛仔裤确实有着异常强烈的爱好。

Alexander Gwan所设计的手工牛仔裤布料极佳、版型优美,可最堪称一绝的是他的刷色,充满生命力。他收集了他一些后期的作品,但那时Alexander正受病痛折磨,裤身给人的感觉多属灰败颓废,少了早期的张狂及中期的沉稳,他真想问那女人究竟是从哪里购得他设计的裤子。

抱着这一份憾恨及面对讨厌事情的烦闷,单行尔走入摄影棚。

来到这里,他的身分就是CR的品牌公关,他俊美的脸上挂起四十五度角的完美微笑,这笑他在镜前研究很久,刚好可以使他看起来优雅却也不会过度轻佻,他推开摄影棚的门。「抱歉,我该不会来晚了——Alexander?!」

他惊喊,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但眼前的女人确确实实穿着刚才那件Alexander,口袋上金色的专属绣线闪闪发光,几乎刺疼了他的眼。

女人听闻叫唤转过身来,她身形纤细,身高大约一六五,上身一件窄版泼染T恤,外搭那件黑色皮外套,不过更惹人注目的是她的发型。她一头长度及耳的鲍伯头,刘海齐眉,颜色褪色至淡金,如果不是身在台湾,有瞬间单行尔还以为自己眼花看见那个《Vogue》出了名的女魔头Anna Wintour。

不过,她的脸比那女人要讨喜太多了。

他收回一开始的惊诧,走上前,看见《Flawless》的编辑冉撷羽满脸堆笑地走过来。「辛苦你了,还让你特地跑这一趟。」

「应该的。」他挂回那四十五度角的微笑,看向另一名女子。「所以,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于觅……小姐?」原来是女的!

「好说。」于觅抬了下单边眉,那「鼎鼎大名」四字听得出讽刺,她不迟钝,不可能没发觉。「所以,这位就是『家喻户晓』的单行尔单……先生?」她口气完全学他。

喔喔,果真两人一见面开口第一句话便火花四射,冉撷羽在心里偷笑,说:「摄影师还要等一小时之后才会来,我们就先坐下来聊聊吧?」

她用「聊聊」取代「专访」,藉此降低受访者的紧张,不过显然眼前这两人都不怎么在意。

「也好。」单行尔微笑应允。

「我不反对。」于觅仍是表情很酷,不过下意识斜眼多瞟了这男人一眼。

他今天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衬衫,雪花染的丝巾,合身的深蓝色夹克兜围他健壮身形,他不若一般品牌公关总是西装笔挺,剪裁得宜的格纹裤使他腿形看来更加修长。她不算矮,可他显然更高,至少一八几,脚下晶亮的皮鞋是一般人不敢穿的白色,可他穿起来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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