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舍4(71)

夏泽兰本应遵循父母遗命,扶棺回乡后留在苏州,但因亲戚多已疏远,夏泽兰也不愿在他们的指手画脚下被安排盲婚哑嫁,便在安葬父母之后重新回了京城。她一个人支撑不了一家餐馆,便把铺面租了出去,自己又因为手艺精湛被招入了尚膳监当厨娘。因双亲早逝,无人管她婚嫁,独自一人不知道有多逍遥自在。

当然,经常有那左邻右舍的热心姑婆来攀谈介绍,夏泽兰总是婉言谢绝,毕竟她一个人孤身在京,无亲无故,那些三姑六婆又能给她介绍什么好人家。宁缺毋滥,就算一辈子不嫁也没有什么不好,这是夏泽兰早就定下的决心。

只是,现在这个决心,微微地有些动摇了。

夏泽兰面不改色地带着陆子冈踏入自家那个租出去的小餐馆,因为已经快到晚饭时分,客流量已经增多,他们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注意。

陆子冈跟着她轻车路熟地穿过厅堂绕过后厨,之后便进到了一间狭窄的小院里。这间小院里已经堆满了许多晾晒的干菜,那穿好的山蘑菇、萝卜条和堆砌成一摞摞的大白菜,还有房檐下那一串串垂下来的金黄色玉米,更是令人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温馨气息。

夏泽兰见陆子冈的目光流连在玉米上,便连忙解释道:“这是玉蜀黍,从海外传进来的,据说好保存,很多海上讨生活的人都喜欢吃。又好种产量又高,最近京城也很风靡,我闲时正研究些玉蜀黍的新菜肴。”

陆子冈闻言一怔,才想起这种原产于中美洲、是印第安人主要粮食作物的玉米,正是因为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在嘉靖年间才传入中国。但大范围种植却在清朝时期。正因为玉米的生长期和冬小麦交错,在黄河流域附近的北方地区,可以和冬小麦轮流耕作,达到作物一年两熟,成为下层人口的主要粮食,这也是18世纪后中国人口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玉米还被世人称之为五谷之外的又一种谷的六谷,可见其重要程度。

想到这里,陆子冈不禁道:“玉米直接煮熟吃或者烤着吃就很不错,炖汤或者搓成玉米面,剥粒炒菜,或者加点油和面做成玉米烙也更好吃。”

“啊?”夏泽兰请陆子冈回来给他做饭,也有让他吃吃这种稀奇的玉蜀黍显摆的意思,结果对方居然看起来比她更了解。夏泽兰泄气后也重新振作,问清楚了如何做玉米烙之后,便选了两根玉蜀黍一头扎进院子里的小厨房中。

陆子冈也没有进屋,而是陪在外面,按照夏泽兰的指示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挑水、择菜等等。夏泽兰的小厨房虽然比起碾玉作司正的厨房小了许多,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中坛坛罐罐甚多,显然都是夏泽兰的私家珍藏。

陆子冈从来不知道做菜还有如此多繁琐的工序,因为现在厨房都是全自动或半自动的机器,此时目睹了古法厨艺,觉得无比神奇。连煮饭时添加柴火的多少都有讲究,那个在厨房中忙碌的妙曼身影,更像是在制作艺术品一般,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令人意不开目光的魅力,更令人永生难忘。

两人直接在院子里支起了圆桌,等天色稍暗下来的时候,圆桌上的已经是一席颇为丰富的菜肴。

蒸得红通通的四只河蟹、辣赤焦香的五香排骨、金黄香脆的玉米烙、酱褐色的爆蟮片,还有一砂锅的清炖蟹粉狮子头。色香味俱全,令人口齿生津,食指大动。陆子冈帮忙摆好碗筷之后,就端坐在桌前忍受煎熬,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因为穿越前的紧张,今天就没吃过饭。

夏泽兰洗净了手,进屋把满是油烟的衣服换下,再出来时已换上了一袭青绿色的襦裙,又套了缃色的宽袖背子,只在衣襟上以粉色桃花花边做装饰,且领子一直通到下摆,更衬的她容姿清丽夺人,未施半点脂粉的肌肤艳若桃李,陆子冈一时之间竟是看呆了。

有那么一瞬,陆子冈居然有些嫉妒前世的自己了。

漂亮、温柔、爽利、做菜又好……这样的女朋友谁不想要啊!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宜室宜家。

夏泽兰也注意到了年轻的琢玉师炽热的目光,她脚步微滞了片刻,随后低垂着眼帘,把怀里的一小坛酒放在了圆桌上。再抬起头的时候已是恢复了往日的微笑,只是脸颊微带些许红晕。“这是一小坛从御茶房那边要来的桂花酝酿,正好配这时候的蟹子吃。这京城中的人不那么喜吃蟹子,这是前面餐馆剩下的四只公蟹,这时候正是膏肥之时,倒是便宜你了。”

陆子刚知道这只是夏泽兰客气话,十月份的河蟹,正是一年之中最贵的时候,这四只螃蟹,看起来个头都比成年男人的拳头还大,一只就比这桌上的其他菜都贵重了。他也不多说什么,拿过那坛酒,拍开坛口的封泥,一股沁人心扉的浓醇酒香迅速在小院中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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