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是我宿命的审判(原名:双飞)(21)

真是再“将心比心”不过了!

吃饭的时候,两人聊起米倍明的事。文卿放松下来,说话也没那么讲究,便把米倍明发家时如何与妻子胼手胝足建立家业,现在又如何对簿公堂说了一遍。白天对米摆明不方便说的话,一股脑的倒给了伍兵。说完,重重的出了一口气,道:“我都不敢相信,那么恩爱的两个人,到现在跟仇人似的,一举一动都跟防贼似的。他们都不记得以前怎么好了吗?”

文卿咬着馒头,睁大眼睛看着伍兵。

伍兵听的浑身不自在,他想的比文卿多。或者这是文卿在敲打他,免得他日后有异心?

听得问题,赶紧说:“我怎么知道?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像那个姓米的。吃饭吧!”

文卿心里咯噔一下,这就叫“心结”么?看来以后,他们两人真的不能无话不说,否则个中含义被人误解祸害就大了!

“哦!”文卿低下头,刚才滔滔不绝的快意好像凭空坠下一个大坝,挡在胸口,闷闷的挥之不去。

他们两人在一起,从来不会吵架。伍兵总是让着她,而她也总是小心的保护着他的自尊。可是,这样长久下去,耳鬓厮磨间,那些容忍会不会有一天变成火山的熔岩,跑出来,毁了一切?

躺在床上,文卿看着天花板,脑子里冒出这个问题。

日出日落,每天就是上班下班。虽然文卿在法庭上的表现非常精彩,可是在所里,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连一毛毛的激动都谈不上。拿出昨天做好的出庭笔记,复习了一下,文卿走进严律师的办公室简单的汇报了一遍。

严律师也只是点点头,说:“老贾对你的表现很吃惊,说你是个好苗子。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做一下诉讼这一块?”

文卿忙不迭的拒绝:“我?算了吧。口舌之利,不能长久。万一得罪了检察院的,弄个伪证铁案之类的,我就惨了。还是做您的助理,保险!”

文卿说的客气谦虚,心里却想:您最好给我弄些非讼的案子,让我也挣点钱。这种官司还是离得远些好!

严律师也没多说,提醒她早上有个邀请函,已经转到她的邮箱了,让她处理一下。文卿点头应诺,走出办公室。

这封邀请函是个外资所发来的,文卿记得它的首代,非常年轻,而且也算英俊,在行业里好像小有名气,名字也风雅,叫宋白。但是为人就不好说了。至今单身,但是交往过的名单里竟然还包括小明星,砸了不少钱。当时分手的时候,大家还乐淘淘的等着看他是不是要利用手里的法律武器,诉那个横刀夺爱的大款,结果人家偃旗息鼓,很快又找了一个外企的金领。唉,国外回来的,就是开放。不要好名声,也不理会坏名声。看着挺腼腆的男人,勾引起女人来生猛的好像海里的鲨鱼!

这些消息,都是路亚扒过来的。当年,路亚在酒会上见过此人一面,只用了三个字形容“面囡囡”,就获得一致认同。不过,据路亚观察,此人对他们所里那个女律师似乎情有独钟,绝非外人口中的花花公子。不过,人家使君有夫,对他也只是发乎情止乎礼,让人徒唤奈何!

能把八卦和工作联系到一起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文卿想着八卦,就看到邀请函的具名人——谈笑,正是路亚口里八卦事件的“使君”。

来函是为一项招标,它需要参与投标的律师团中有具有国内律师资格的人。外所不算正规的律所,只能是个办事处。但是他们有强大的国际经验和许多内外兼修的律师,除了没有资格,什么都不缺。而律师行业恰恰是最看重个人修养和素质的行业,所以,许多外所就打着顾问的旗号钻法律的空子,偷偷摸摸的营业。到了后来,就变成一种惯例,甚至连这种大型的招标也敢堂而皇之的接下来。当然,为了保证表面合理,他们通常会扯一个国内所作为伙伴,一起干活。从某种意义上讲,提高了国内律师的素质和经验水平。其实呢?老猫收徒弟——真本事都藏着。

这一次,他们找到文卿的这个所。严律师让文卿跟着,标的不小,估计做成了分红也不会少。文卿翻着后面的附件,想着那个女律师的八卦。听说她是个极彪悍的人,后来把自己的父亲还送进了监狱。自己能和她合作好吗?

很快,骨子里的好斗把她的兴奋点高高燃起,她要会会这个京城名律。因为这个女人不仅案子做的好,而且每年都有一两篇重要的论文或者译著发表,精通(至少笔通)英德日三国语言,最重要的是——她很年轻。

文卿很快看完,给严律师打了个电话。严律师大概叮嘱了一下,最后说:“我听说这个女人马上要走了,这个项目可能是她做的最后一个项目。因为标的实在太大,除了她没人可以胜任,她才不得不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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