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莎翁致敬(51)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微笑,“好好好,我去买。”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他不吃,浅浅地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怩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头,“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不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根据合理推断,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刹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之后,我得了失忆症,“子默,帮我抱一下乌龟,快点快点,我肚子饿了,要继续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饱肚子?才怪。

不是没发现有人松了一口气。

即便在这么幸福的时刻,我也很快发现,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从他的只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时候和母亲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爱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们并无子嗣,视子默如同己出、关爱有加。

后来高一时,母亲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后来,姨夫心疼因丧母而心情抑郁的子默,联系昔日老同学,将子默转到了这里的扬风中学,希望新的环境会给他带来多一些快乐。

怪不得他总是一副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很少跟别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亲带着孩子游玩、嬉戏,他的眼里总是带着微微的若有所思。

也就怪不得向凡会说,实际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识的我也从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种眼神,我的心里就一阵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总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实在是个孝顺的孩子。但是,对于他的父亲,他只字不提。从来如此。

我也不问,我想到他想说的时候,一定会说。

只是,没想到……

一周后,子默依依不舍地离开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这二十五年来,最最快乐的日子,也被他随之带走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更快乐一些。

至少,留给今天的回忆,会更美好一些。

第十章 青春无悔(1)

时间一天一天地继续流逝,最近以来的我,一直在忙着给学生上课,还有复习考博。在学习和工作的双重忙碌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别的什么。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陆观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