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夫人/携手成婚(596)

这天色刚蒙蒙亮,五六点钟,日头刚从东边的山峰升起,袅袅云烟在糙原上缥缈。夏季未过,在糙原上,初晨的气温是偏低的。能见到露水在糙尖上滚动,拿手一摸的话,水珠凉冰冰的。小动物们可能都窝在窝里睡懒觉,尚未苏醒。糙原上除了他们几个人,安静地只剩下风飒飒地刮过糙尖,卷一卷沙尘。

费君臣一面往前走,一面牵拉老婆的手,说:“不会。大家喜欢吃野兔。”

走着走着是快到一个林子边缘,真见一只灰色的兔子从灌木丛里闪过。

费君臣把枪交给了老婆,慎重其事地说:“我病没有好。你来动手。”

这会儿他倒是来装病了,明摆着是要她打枪给他看。说到打枪这个技能,一开始,她和弟弟不是在军校里学的,是被王大为带到野战部队里的射击场,慢慢用子弹喂出来的。这几年,一有空,她和弟弟两个都会跑王大为的部队玩玩枪。虽然称不上什么神枪手,但是,比一般军医大的学生稍微水平高一些,比得上野战部队的平均水平吧。

林凉把枪拿到手上掂了掂后,举起准星确定了感觉,开始搜索目标。说实话,这手枪,比步枪难打,在于比步枪难于稳定。步枪能用肩膀扛着稳定,手枪只能靠双手。林凉没有什么把握,在王大为的部队,她玩手枪的机会不多,握着枪托掌心是出了层汗。老公给这把手枪安了三发子弹,意味着她必须在三发中打中一发,才能及格。

费君臣提着金丝眼镜的指尖停顿在了眼镜托上,透过清澈的镜片,能看见媳妇的额角淌下了一排汗珠。但是,那是她聚精会神不知觉凝集起来的汗水,她清秀的鹅蛋脸,鼻梁秀挺,眼神坚毅,嘴唇紧抿,一切蓄势待发,别指意有半点惧怕或退缩在她脸上能见到。仅这一点,他知道她合格了。

嘭!

第一枪出去,飞过枝叶,可能只削到了奔跑的野兔背上的毛,可见半空中毛絮在飞,但没有血溅。

林凉赶紧上第二发,摒足气息。

一双稳重的大手搭在她双肩上,沉了沉,道:“这里放松一些。不然子弹会在射出枪口时飘。”

知道老公的话有道理,但是,老公这手搁在肩膀上,那叫一团火热。不是给她放松,是给她压力。不由把枪换到另一只手上,抡起一只手臂,放松放松——

在这时候,野兔从前面闪过,她右手举枪,“嘭”!

又是只削到了奔跑的野兔背上的皮毛,半空中毛絮飞得更多了,只是没有血溅。

林凉唇角弯弯,道:“费政委,我运气不好,你看,不如——”

费君臣猛地往她翘起的鼻梁上一捏,金丝眼镜片上划过一道闪光,嘴角也是弯弯笑着:“看来你不喜欢吃野兔。”

“现在不是都说野生动物带不明来路的菌杆多吗?吃了会生病,不好的。”被老公捏了鼻子,林凉嗡嗡声说着话,一边皱着小眉头。

夫妇两人这样面对面,都唇角弯弯地较着劲头:

这不是打野兔,是射击考核,你别给我存泛滥的同情心?

射击考核可以在射击场,杀生不道德的。

这时候,在他们后面负责哨岗的警卫员一声喝:“是谁?”

迅疾地将老婆护在身后,同时拿过老婆的枪,费君臣将乌黑的枪口对向了林子中某处。

灌木丛里“啪”枝丫被重物压断的响声,然后“唰”一只凶猛兽物飞出了枝丫。林凉在对到那只兽物两只绿幽幽的眼珠子时,心里某处起了丝异样。

嘭!

子弹正中野狼的两眼中心,兽物从半空坠地,离他们不到一米远的距离。

费君臣把没有了子弹的手枪扔给警卫员上子弹,一手搂搂老婆的腰,贴着老婆耳边问:“怕吗?”

可媳妇没有答他,是推开了他,两只手迅速拨开了灌木丛往林子里面走。费君臣赶紧跟上。走了不到十步,听见的是模糊的低沉的一种不知如何形容的声音。两人警觉地顿住脚,一同往上仰,见到了那只小小的像猫咪一样的小东西趴在树枝上,但绝不是只猫,因为它浑身披的是世界上最金贵的花斑袍。

——《四少和林凉的番外》——

捡了只豹崽回去并不奇怪。三个月前,有个班长带着他的兵,才捡了只羚羊回去。主要这都是些稀有的快要绝种的动物。部队的士兵们见到这些小动物受伤了,都会带回去帮它们养养伤,再放回大自然。不过,捡到豹子,确实实属第一次。

“那条狼是母狼,把它当自己孩子养了。”林凉观察膝盖上用件衣服包裹的豹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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