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强爱(241)

庭上原告代理人安夏颖宣读原告的起诉书,所列最主要的证据有两方的结婚证书比较。

贾云秀的结婚证书日期比徐桂花结婚证书上的日期要早上半个月。这无疑是最致命的证据。应该说,哪个先结婚,那么另一方明显是第三者。何况,两方的孩子,贾云秀的比徐桂花的孩子早出生,这又是一个有力证据。

王庭长当时私下接受了安夏颖的委托时,也即是因为看到了贾家提供的这两个有力证据,单凭这两个证据,都足以给徐桂花定罪了。

安夏颖坐下来时,腰板挺得直直的,神情肃穆,没有放松一点警戒。

徐乐骏今天穿了律师袍,比起五天前,又是一个截然不同的形象。

王庭长眯着眼,很感兴趣这个徐大律师会使出什么样的花招。

“首先,我代替我被告向法庭否认原告起诉书里所列的所有指控。”徐乐骏道,“同时,我代替我被告向法庭提供新的证物与证人。”

东西放上了庭审,是一张薄薄的类似宣纸状的东西,纸质有点泛黄,纸上的墨迹却是清晰可见。

王庭长应说基本上是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不由好奇:“这是——”

“安家与徐家联姻时,两家共同书写的婚书。总共只有一份,因为安道恒是入门女婿,婚书由徐家人保存。上面所列介绍人、主婚人、结婚人以及双方父母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举行婚礼时的地点,邀请来的客人都标明的一清二楚。其中,参与当年婚礼作为婚礼见证人的客人现在作为证人也到了法庭。审判长要注意的是,婚书底下标明的日期,是比原告的结婚证书日期早了整整一个月。”

这样一纸婚书,明显连贾云秀本人都是不知道的。属于安太公的秘密。所以当时安太公才让刘生拿钱希望徐桂花签署离婚。现在,两方打重婚案,安太公无论如何不会代替任何一方出席,反正安道恒也死了,无从追究起安家的责任。

贾云秀和旁听席上贾家的人在看到这纸婚书时,都沸腾了起来。原因很简单,他们现在才知道自己也被安家摆了一道。

审判长不得再三喝令安静,才压下了庭上的一片喧闹。

看着贾家的人闹成这样,安知雅内心里冷冷地哼了一声:贾家人再狡猾,还是没有能逃出安太公的掌心。

庭上,作为贾家人的希望,安夏颖针对这纸婚书立马表达了抗议:“如果是这个日期,为什么被告结婚证书上的日期与婚书日期不一致?基于此,我代表原告对于被告辩护人请来的证人以及婚书的真伪表示强烈的质疑,恳请法庭不准予接受此证物和证人出庭!”

王庭长等法院人员,对于这封突然冒出来的婚书,也的确对其真伪性质怀有疑问。

“审判长。”徐乐骏倒是不慌不急的,慢吞吞地念起了相关法律条文,“我国婚姻登记办法是在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国务院批准,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民政部发布实施。鉴于我国民俗婚礼普遍的特别国情,事实婚姻大量存在。要求一九八五年前的事实婚姻给予补充登记。也即是说,原告与我被告的婚姻,发生在一九八五年之前,应该以事实婚姻为基准而不是以结婚证书为基准。事实上是,我被告与安道恒在家乡举行了上百人为见证的事实婚姻后,一个半月之后,方是离开山里面的小山村,跋山涉水到地方民政部门登记补办了结婚手续。期间,安道恒借口离开山村回城与原告登记结婚一事,我被告并不知情,等于是同等受害人。至于双方孩子先慢出世的问题,并不能与事实婚姻挂钩。这世界上,结婚后多少年才有孩子的夫妇举不胜举,为普遍现象,不足以佐证原告先于我被告存在事实婚姻。相反,原告是有可能知道我被告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下与安道恒登记结婚——”

王庭长本来听着听着,觉得徐乐骏虽然说的事实婚姻是一事实,但是,婚书的真伪性无法鉴定,导致双方各有理由,一下难以判定的情况下,他可以继续支持安夏颖这边。没想到,徐乐骏最后来了一句反告原告的话作为辩护理由,不禁一沉脸:“可有相关证据?”

“请审判长再仔细查看婚书上所列物品,其中有一项为我被告招安道恒作为入门女婿时附加的特别嫁妆。”徐乐骏眯一眯狭长的眼睛,只要扫过去庭上,能发现贾家人里头不少惊慌的面容。

在见到母亲脸上一丝诧异的表情浮动时,安夏颖心里头一冷:果然母亲有什么是瞒着他们兄妹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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