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喀琉斯之踵(16)

聂修并无受挫的表现,神情平静镇定。

佟夕皱起眉,“你以为你谁呢,想分手就分手,想复合就复合,全人类都围着你转是不是?你是宇宙中心还是世界主宰?你是能让时光倒流还是能让人死而复生?”

顾忌沈希权还坐在不远处的客厅里,她声音不大,却语气很重。

聂修的自尊有多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此难堪的话语,她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必定会刺疼聂修那高傲到不可一世的自尊,他必定会拂袖而去,从此对她的名字中的任何一个字都会恨之入骨。

出于意料的是,他既没有动气,更没有恼羞成怒,心平气和的望着她,目光温柔诚恳,“不复合没关系,我重新追你。”

佟夕:“……”

停了半晌她才顺过来气,咬着牙一字一顿说了三个字:“不可能。”

这样斩钉截铁,他依旧没有受到打击。挽了挽袖子,柔声问:“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佟夕觉得自己的拳头都打到了棉花上,满心都是疲倦。

“你做吧,随便。”她气急败坏的出了厨房,对沈希权说:“既然有人给你做饭,那我就走了。”

沈希权急忙说:“吃了饭再走吧。”

“没胃口。”不等沈希权和聂修反应过来,她匆匆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一路走的很急,生怕聂修追出来。

下了楼,冷风灌入衣领,佟夕镇定下来,脑子清醒许多。莫斐是聂修好友,帮他制造机会合情合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沈希权为什么要撮合她和聂修复合?

当年佟春晓出事,她四面楚歌,焦头烂额,聂修却在此时和她分手,沈希权知道后说了一句话:分就分吧,这样的男人,配不上你。

第8章 忆(1)

无数人对沈希权的评价都是笑面虎,八面玲珑,投机取巧。但在佟夕眼中,他是个很有担当也很仗义的人。

她第一次见到沈希权,正好是她去往浠镇的第一天。

那年的夏天尤其炎热,从出租车上下来,如同置身沙漠,热空气烫的皮肤火辣辣的疼。进了长途车站的大厅,感觉到空调的凉意,佟夕情不自禁的呼出一口热气,顺便将贴到脑门上的刘海吹起来。

佟春晓拿出钱夹正要去买票,有个看上去干净体面的中年人,拦住她,说自己在车站被人偷了钱包,饿了一天没有吃饭,想要找她要二十块钱买点吃的,剩下的做路费。

佟春晓素来善良,二话不说拿了二十块钱给他。那个中年人千恩万谢的伸出手,钱却被一只手拦住了。手的主人二十出头,个子高挑,以佟夕的身高,视线刚好到他的上臂。小麦色的肌肤上纹了一条青色的龙。不同于佟夕见过的那些纹身,这是一条纤细秀气的龙,一点都不粗犷狰狞,看着还挺漂亮。

沈希权属龙,这是十二岁那年,他送给自己的本命年礼物。

最近他来往浠镇和T市的次数比较多,要钱的男人看着很眼熟,被拦住要钱的又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他便很仗义的出了手,问那中年人怎么不找警察帮忙。

中年人说小事不想麻烦警察,沈希权道:“那我替你买张票,你打算去那儿?”中年人一时没答上来,却说:“不麻烦你,给钱我自己买就行了。”

试了两句,沈希权心里已经明白怎么回事,笑了笑说:“你不是饿了一天?走吧我先给你买几个馒头吃吃。”

那中年人却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畏畏缩缩的开始往旁边闪躲,眼看沈希权当真要拉他去吃饭,索性二十块钱也不要了,疾步离开。

佟春晓恍然明白过来,这人是个骗子,忙收起二十块钱,对沈希权道谢。

沈希权笑吟吟说不客气。他笑的时候,不像寻常人那样两边嘴角上翘,只有右边的嘴角挑起一个弧度,笑得漫不经心的,却别有一番味道。

三人就此相识,巧的是,都买的是前往浠镇的车票。沈希权听说她们要去找佟建文,不禁笑了:“真巧,佟老师初中的时候还教过我。”

佟春晓又惊又喜:“是吗?那是我叔叔。”

上了车,两个大人说着话,佟夕在姐姐身边,安安静静的翻着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佟鑫和沈希权是中学同学。沈希权以前听佟鑫说过自己有个大伯常年在中俄边境做生意,第一个妻子病逝后又在那边结婚,生了个小女儿。眼前这个肤白如雪,棕色头发的漂亮小姑娘,显然就是佟鑫那个混血的小堂妹了。

五官混血的特征并不明显,只是睫毛很长,让人忍不住想要动手刮一下。

他和佟春晓聊天的时候,她把那本书翻完,又拿出来一本诗集,看的时候,特别认真,嘴唇轻轻的动着,无声无息的默读。

上一篇:草莽 下一篇:美人难嫁

是今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