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喀琉斯之踵(24)

婚礼现场几乎全是许家的亲戚朋友和商界友人,而佟家总共只来了四个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聂修也隔着人群看了几眼。

新郎的父母,衣装朴实,表情拘谨,人群中一眼便能认出来。旁边的两个女孩,年长的应该是堂姐,清秀美丽,气质温婉。堂妹背对着他的方向,看身形和打扮,仿佛还是个学生。

腰身细瘦,穿了一件杏色连衣裙,那裙子式样复古,掐腰的百褶裙,直垂到小腿处,再加上她梳了一条辫子,从背影看,像是民国旧画报上的少女。

江若菡听闻新郎家是浠镇的,便留神看看是否认识,这一看竟发现新郎的父亲,是自己的同学佟建文。自母亲过世,她没再回过老家,时隔四年和老同学碰面,竟然是在这样的一场婚礼上,实在巧到无法解释。她带着丈夫和儿子挤过人群,上前打招呼。

佟建文骤然见到她,也惊讶不已,忙起身和他们夫妻握手,连连感叹真巧。江若菡笑道:“真没想到是结婚的是你们家儿子。”

佟建文叹气:“别说你没想到,我都没想到。”周余芳在下面悄悄扯了扯丈夫的手,示意他不要多说。

聂振察言观色,也碰了碰江若菡的后背。江若菡立刻换了话题,问起佟建文身边的两个姑娘,“这是?”

“这是我大侄女春晓,小侄女佟夕。”

佟春晓一看江若菡,果然如叔叔描述的那般,是个大美人,年近五旬却依旧风采照人。而站在她身边的聂修遗传了江若菡容貌上的所有优点,以及聂振的气派。

佟春晓文采斐然,描写男主能用尽各种形容词,见到聂修,脑子里涌上来的就只有一句:太太太帅了。

佟夕跟着姐姐后面,很有礼貌的向江若菡夫妇打招呼:“叔叔好,阿姨好,”轮到聂修,却迟疑了下,不知怎么称呼为好。像小朋友那样,甜丝丝的叫哥哥也太羞耻了,于是她很“江湖”的称呼了一声大哥。

四年不见,他沉稳冷峻,气场全开,有一种不可接近的高度。

聂修听见这把清甜的声音,心上微微一沉。

这女孩儿生的肤白如雪,眼睛深邃明亮,五官浓秀明艳,那有什么民国之风。第一印象简直大错特错。浠镇出美女,多清秀雅丽,少见如这少女般,有异域风情之美,十分的招眼。

江若菡也忍不住心里惊叹,便是整容都整不出这样一张毫无瑕疵的美丽容貌,仿佛是有些混血的模样,可是又不大明显,复古的裙子,再配上沉静端庄的气质,乍眼看去,仿佛一幅空灵的画。

佟建文记得聂修是十六岁考的大学,算着如今该毕业了,便问在那里工作。

江若菡笑吟吟答:“没上班,被学校保研了。”和每个当妈的一样,一脸骄傲和自豪。

佟建文啧啧称赞,羡慕之情溢于言表,完全忘记了自己身边,还有一位连大学还没考上的准高三生。

佟夕上一次自信心被打击的碎成渣渣还是从海参崴回来,插班到T市一小,期末考试考了个全班倒数第一。今天这是第二次。她在班里成绩优秀,一直担任班长,本来还挺自信,此刻听见只比自己年长两岁的聂修已经念完大学,还被保研,瞬间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重击。

再者,这是她见到聂修的第三面,可是对方显然是把她当成陌生人,前两次明显是一丝印象也没有。于是乎,打击变成双重。

不去想不快乐的事,也不去和别人比较,是她这些年来积攒的宝贵经验。她快就调整心情,转而去关注堂哥和堂嫂。

举行完了仪式,佟鑫带着许琳琅来见父母。佟夕激动的只想鼓掌,堂哥真棒!娶了个美若天仙的嫂子!

可惜,天仙嫂子没有接受到她火辣辣的目光,许琳琅和佟建文夫妇打过招呼之后,弯腰拉住了佟春晓她的手,挤挤眼睛,笑得十分顽皮:“你跟我来一下。”

佟春晓莫名其妙,也不知道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弟媳要干什么,只好跟着她起身,走进了一间休息室。

许琳琅关上门,抱住佟春晓的肩膀,兴奋的说:“没想到你就是春瞳啊!”

佟春晓瞬间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许琳琅开心不已:“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你的书,我买了一套云水之城,现在还在家里的书柜里放着呢。”

佟春晓捂着半边脸,窘笑:“佟鑫也真是的,怎么到处乱说啊。”

网络文学刚刚兴起的时候,她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自己工作之余也顺便写文章发到网上,后来渐渐有了人气,稿费比工资还高那么一些,便萌生了专职写作的念头。

从出版社辞职之后,她到底还是心里没底,担心收入不够养活自己和佟夕,便把T市的房子租了出去,搬到了浠镇。一年的房租,足够她们姐妹俩在浠镇生活。就算她没收入,生计也不成问题。反正她只要有电脑和网络,在那里码字都是一样。浠镇环境优美,物价又低,叔叔刚好是老师,佟夕上学也有着落。还好,专职之后,她成绩不错,现在小有名气,不过她不喜欢张扬,笔名也就家里几个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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