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隔壁的小狼狗+番外(27)

作者:足履金靴 阅读记录

宋希白这时才想起来手机的事,他回去客卧拿周嫩和自己的手机,然后去衣帽间背了个双肩包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条黄色围巾。

“今天开始就要变天了,大规模的降温,你只穿这一点会冷的。”宋希白把黄色围巾递过去,但是在周嫩接住之前收了回来,“我帮你带,你带得不好看。”他小心把围巾绕过周嫩的脖子,在胸前打了个结。周嫩低头一看,不开心地说:“不是跟我自己带的一样吗,哪里更好看了?我手机呢?”

“手机还是我拿。”

“不行,我怕有工作上的事情找我。”

宋希白只好把周嫩的手机开机,等了一会儿确实出现几条未读信息。他皱起眉头,不情愿地把手机还给了周嫩。

二人总算出了家门,今天很平静,只是天空白惨惨的人间灰蒙蒙的,格外压抑。周嫩庆幸自己穿了一件红色大衣,不仅自己心情好了还能让旁人眼前一亮。

宋希白今天的主打色是蓝和白,虽然跟天空颜色一致,但一点都不沉闷。他里面穿了一件深蓝色工人衫样式的棉夹克,下面是灰色棉运动裤,外套到膝盖,前短后长,底色半墨蓝半白色,上面还有其他颜色的花纹,夸张无章法但很协调。鞋子又像运动鞋又像短靴,白色,除了鞋后面是蓝色。

“这双鞋你前几天是不是穿过?”周嫩在他穿鞋时就觉得眼熟。

宋希白有些惊讶。周嫩对服装时尚非常迟钝,看她衣柜就知道永远都是不过时的经典款。“没有呀。啊,我前几天穿过一双差不多的,同一个牌子的。——你怎么会注意到我的鞋子?”

“我不光注意到你的鞋子,我还知道你每天都穿新衣服,没有重样过。”

宋希白又惊又喜,“原来你知道啊!我还以为你从来都不认真看我呢。”

“我看的呀。”周嫩脖子往后一仰,指着宋希白外套背后的LOGO,“11 by BBS,你前几天接我的时候穿过这牌子的一条裤子。”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周嫩却越说越得意。

宋希白这边也一样,为这点小事情越来越开心。他不喜欢简约纯色经典这些词,所以他的衣服从来都是花纹跳跃复杂的,而且每天都不一样,已经这么明显了周嫩五年里却一次都没提过他的衣服,以至于让宋希白无数次地否定自己在周嫩眼里就是街道两边的绿化树,看得见但是看不见。

“嗯嗯,这双也是11的。”宋希白抬起后脚跟,给周嫩看鞋子后面的“11”。

“看来你很喜欢这个牌子啊。”

“只是这一季的款式我比较喜欢。比如这双鞋我就非常喜欢,所以每种颜色我都买了。”

看着宋希白不食人间烟火的纯洁笑容,周嫩咽了咽嗓子,然后问了一个答案显而易见但还是很想问的问题:“你的这些衣服鞋子都很贵吧?”

“我不知道算不算贵,但确实比你的衣服要贵一些。”

哇!这富家大少爷的口气,伤起人来不带脏字的!算了算了,他毒舌又不是一次两次了,都是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周嫩被打击到了,心情复杂地低下头。

“周嫩?”宋希白叫了她一声。

周嫩立刻抬起头,对他挤出微笑。宋希白脸上已经不见刚才的喜悦,表情和周嫩的心情一样复杂,他欲言又止,最后摇了摇头,说:“没事。”

第12章 艺术馆参观日

宋希白的学校有百年历史,曾经辉煌过,位于江边的租界之中,是闹中取静静中有古的好地方。宋希白的学校离他们住的那条巷子不算太远,但是老城区就是人多屋密路杂,所以要过去还得花一番周折。

周嫩和宋希白走出巷子的时候商量要不要坐公交。他们二人都是公交车派,不喜欢出租车因为太窄,不喜欢地铁因为窗外没有风景。不过去宋希白的学校也没有地铁。

十几分钟后二人到了美院门外,他们没有忙着进去,而是找了家小店吃早午饭。因为是租界,这里的房屋都有些异国风情,如今早已成为艺术街区,吸引着年轻人们。

周日上午天寒地冻,这片街区意料之中的熙熙攘攘,小店里几乎坐满,都是点一杯热饮漫漫闲聊的潮人们,只有周嫩和宋希白面前一人一大碗咖喱饭,非常格格不入。

周嫩吃了两口信息来了,她看完笑眯眯地回信过去。“又是陈晨?”宋希白坐在周嫩侧面,紧张地凑过去看她的手机屏幕,“她胆子真大,玩游戏认识的人都敢见面。”

“胆子大的应该是那个男的吧,玩游戏认识的人都敢跨省去见面。”周嫩放下手机,咬了口鸡排。

“你要尝尝我的猪排吗?”宋希白喜欢看周嫩吃东西,也经常投食,但现在是为了讨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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