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沦(33)

而文章中提到的邓雅淳的外公、爷爷和母亲,更都是非常出色的人,她简直无法想象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是怎样一副场景。想来有这样优秀的家人,邓雅淳的成长过程应该很辛苦吧。不能丢了家族的脸,就要很努力地去学习,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努力,毕竟成功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

看到的这些内容,封絮心里那些因邓雅淳而起的躁动小心思全都沉寂了。人偶尔做做美梦可以,也不会伤害到谁,算是自娱自乐了。只是,梦之所以称为梦,就是因为它永远不可能实现。梦迟早会有醒来的一天,醒来之后,她还是那个她,与他无关,不会改变。

邓雅淳会来参加她的生日聚会,应该是出于她是关施诗的大提琴老师,给关施诗和她一个面子罢了。而他提供瑞亨的娱乐会所给她和朋友们使用,应该是出于男人的风度以及当天是她生日吧。至于那本书,大概是夹书签时恰好夹到了那一页,至于那个吻……

如他当时所说,是她不该靠他那么近还一直不离开、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在谁看来都像是在索吻。邓雅淳再高高在上,也是个男人,男人在这种事总不会吃亏,所以他吻她,应该也没别的意思。他那样的地位,向他投怀送抱的女人多了去了,他大概早就习惯了。

这样想感觉虽然有点心里发酸,可长久看下去却大有好处。就算撇开缠在他们身上的绯闻不说,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就算有可能,他的家人,她也招架不住。

封絮合上了电脑起身去洗手间,站在水池边洗了洗脸,然后抬头看着镜中满脸是水的自己,默念道:“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明天的确是新的一天,这天发生了点有意思的事。

封絮练琴回家后照理打开电脑看邮箱,发现里面有一封特殊的新邮件。邮件的内容是邀请她去参加大学同学聚会,发件人是Vency Wong。

Vency Wong,王温思,这个人封絮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王温思是封絮在音乐学院时的同学,也算是死对头。两人念书时,不管封絮做什么,王温思都要和她对着来,直到毕业之后两人分别去了美国和奥地利,才算消停了点。

在学校时,王温思的成绩不如封絮,每次她们一起参加比赛,封絮的名次总会在她前面,只是毕业之后,两人都出国发展,她的发展却比封絮好了不知多少。现在的封絮因为绯闻事件进入事业低谷,但一直留在美国的王温思却顺风顺水。她这次特地回国办同学聚会,还亲自发邮件邀请她,言词间更不乏如果她不去就带着同学们亲自来请的意思,明显是来者不善。

封絮有点为难,她肯定是不想去,不单单是因为心理上的落差,更因为她和费铭离婚的事闹得满城风雨,去了只会被王温思挤兑死。

可如果她不去,照王温思那性格,还真能把同学会搬到她家来举行,真是……好烦。

仔细想了想,封絮还是决定过去,这样至少不会让自己处于被动。反正王温思是打定主意要羞rǔ她了,她再躲也没用,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到同学聚会这一天,封絮穿了不会出错的白衬衣和黑色长裙赴约。聚会地点定在一间高级会所,王温思一早就安排好了人在外面迎接,瞧见她来了,立刻领着她上了楼。

站在电梯里,封絮深呼吸了一下,翻出手机给其他关系好的同学发短信,看他们到了没。他们也在的话,她至少在王温思面前也有点底气。

同学们也很担心封絮,所以来得都很早,正在上面等她,她到了看见他们,心情平静了许多。

“你们来的好早。”封絮上前和他们打招呼。

一个女同学拉住她的手说:“你可来了,王温思就在里面呢,她来了一会儿了,跟过去变化好大,我都认不出她了。”

封絮有些惊讶,问道:“那我们进去?”

“嗯,进去吧。”同学挽着她的手臂,和她一起走进了包间。

包间很大,娱乐设备一应俱全,大大的落地窗让包间的光线十分明亮,王温思就坐在落地窗边的椅子上,雪白的长裙几乎与她的肌肤一色,一头长及腰部的浓密卷发充满了女人味,她转头望向他们的那个眼神,媚而不俗,淡淡的,浅浅的,煞是勾人。

封絮终于体会到了同学那句“我都认不出她了”是什么意思了,过去在学校里的王温思可不现在是这样,她已经成功蜕变成了一个风韵翩翩的女人,和她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线。

“你们都来了。”王温思站起身,单手扶着身边的椅子靠背,另一手撩开肩侧的长发,眼神锁定封絮,勾唇笑,“你也来了,真好,我还以为你会等我亲自去请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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