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等于爱上眼泪(57)

她脑袋后面有一条粗粗粗的马尾巴辫子,走起路来很好看。

小时候,我们总是手拉着手一起走,靠得很近很近,一根冰棍轮换着舔着吃。当我长大一点了,大清早到她家去,叔叔不再让我跑进她屋里去,叫她穿衣服起床。直到有一天,我的手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屁股,她的脸发红,很愤怒的样子,踢了我一脚,并且说我真下流!

于是,我开始注意到她的身体起了微妙的变化,和我的不同,可我不敢说。我能够从她身上闻到一种少女才有的淡淡的气味,很特别。

那时候,我们还是初二的学生,我才14岁呢。

学校里,她是我同桌,因为比我大半岁,老是欺负我,逼着我叫她君君姐。否则便要在桌子上划一道线,不准我越过去,要不然就会在上课的时候,在桌子下面狠狠地踩上我一脚,害得我忍不住痛得叫了起来,好让愤愤的老师走过来收拾我。

不记得还发生了些什么,印象中只有这些残缺的片段。

“傻瓜你记住,这是第33次念错这个单词!要是再让我听见一次,我非把你的头拧下来不可!”

“今天帮我值日,怎么样,回头请你吃泡泡糖,要不然就别再跑到我家去,让我给你讲数学题!记住了,做完了值日就到操场来找我,我在那里和同学玩。”

……

我们读高一了,都成了大孩子。

我也开始慢慢地发育,长得和她一样高,声音变得沙哑起来。茸茸的胡子悄悄地爬到了嘴巴上面,身体变得越来越结实。直到后来居然高出了她半个头,别人以为她是我妹妹哩。

从那时候开始,我不再叫她君君姐了,因为那会让我在同学们面前很没面子。我开始放肆地叫起了她的名字陈小君。

这个小时候坏坏的丫头,居然变得文静起来,脸蛋白白的,说起话来声音很温柔。也不像从前那么贪玩了,每天只是机械地背英语单词。

我还是那个老样子。据她说,那个英语单词,我已经念错了372次。

我慢慢地发觉,她多年来的压迫居然起了作用。我已经习惯了帮她做值日,帮她擦桌子,或者走好远好远的路去帮她买一本她要的参考书,或者有意无意间带上好多她爱吃的零食,

或者和某个胆敢说喜欢她的男生打得头破血流……

高二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特别是那些讲爱情的。于是,青春最美丽最朦胧的情感开始绽放,一个羞涩的少男开始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次憧憬和期待。

我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日记本上那些工工整整的汉字零零散散的词语长长短短的句子,记录的全是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的点点滴滴,或者那些小得不值一提的故事。

“她今天借了我一块橡皮,没有还。哼!我明天一定要叫她赔我块新的。不过也没有关系,算我白送她得了。”

“老师说她英语只考了95分,全班第二。没有想到,她居然偷偷地哭了。我去安慰她,说自己才考了75分,她冲着我吼道:‘滚一边去,不思进取的家伙’!”

“她生病了,躺在病床上,我们大家去看她。我给她削了一个红红的苹果,她吃完了!我好高兴,因为那苹果是我特意为她挑选的。”

……

文理分班的时候,她问我说:“小明子,你为什么不报文科班呢?你不是挺喜欢文科的吗?”我回答她说:“我的事,你甭管!”其实,我之所以这样决定,是因为听人说,她会选择理科班。我只是想和她待在一起!

高中过得很快,转眼就快要高考了。

她仍然稳居全所级第一的位置,只是偶尔才考第二第三。老师们都说,陈小君保证能够考上清华。

她的话更少了,终日只对那些繁琐的定理和英语单词感兴趣,很少和我打闹。而我并没有多少好转。书虽然越读越厚,不过没有一本正经的,每天下午照样抱着篮球到操场上去疯。

每每看见我满头大汗跑进教室的时候,她总是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我,满脸的无奈。不过还好,我那些阵亡的零食没有白费,她常会递过来一张那种有香味的面巾纸,说:“把汗水擦干净,免得臭气熏天,让人家上不好自习!”

填报志愿时,她问我:“小明子,你填的是哪所学校呀?”我回答她:“我这成绩,有选择吗,反正考不上清华。这也好,折腾你这么多年,以后就不打扰你了!”潇洒地说完这句话,我恨透了自己平时没有好好努力。

9月的时候,我去了西安。没有想到的是,她却因两分之差,与清华失之交臂。不过还算幸运,凭着她优异的成绩,浙江大学录取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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