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314)

商人们瞧中商机,立马联系各大商会,办了个年货节,有舞狮子的,卖东西的,最多的还是吃食。

吃食一般都在街道两边,所以他们进去前先买了一通。

沈斐对吃的没太大欲望,照例还是朝曦买些自个儿喜欢吃的东西,沈斐偶尔尝一个。

她知道沈斐的口味,自己吃的差不多,好吃就递到沈斐嘴边,沈斐基本不会拒绝,他比朝曦高,要矮下身子才能咬到食物。

好吃眼角弯弯,不好吃眉宇皱起。

眼角弯了朝曦便再递一个给他,沈斐来者不拒,不好吃,不喜欢的朝曦会错意,这厮便摇头说,“我吃得差不多了。”

明显是拒绝,只不过很含蓄,要是旁人可能会以为是不好意思,其实还能吃的意思,朝曦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加上理解沈斐,他不吃就不给他了,随他便,不强求。

有药蛊在,根本不知道撑是什么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吃,就这还嫌少,开始钻进小巷子里找吃的,没找到才放弃继续逛。

沈斐跟着她折腾了一圈,伤号还要帮她提东西,毕竟朝曦只有两只手,拿不下那么多东西。

伤号是个合格的跟班,不吵不闹,安安静静陪她,只偶尔会往路边书铺瞧一瞧,假如朝曦去买什么东西,回头这人就不见了,去哪了?

不用着急,去附近的书铺看一看,准能抓到。

不小心弄丢了沈斐三四次,朝曦晓得规律,便没有在意,自己去玩了些沈斐这个伤号玩不了的。

比如说打擂台,打之前给一笔银子,赢了双倍还回来,输了钱给人家。

朝曦当然不会输,还顺手压了自己一把,赢了双倍的钱才回头去找沈斐,果然又不见了。

这厮手都成那样了也不安生,特喜欢看书,看到就走不动路,伤号只有一只手,翻书不方便,他宁愿活动大肿的手腕,让伤处更肿,也要继续看。

不知道书里头有什么,一问就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什么事过犹不及,沈斐明显太爱看书,过年这种大好日子,他居然拿来看书,朝曦想想都气,书比她还好看?

说起来她特意化了个妆,沈斐这王八蛋居然没看出来,要不是看在他是伤号的份上,朝曦早就忍不住动手了。

她去附近找沈斐,先问了一下旁人,附近可有书铺?

路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告诉她方向,朝曦过去果然找到书铺,但是里面没有沈斐?

???

他不在书铺,去哪了?

朝曦又问了两个稍远的书铺方向,一一去过,都没有。

不会吧,逛个街她把沈斐弄丢了?

第148章 突然好奇

沈斐这王八蛋太不让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实实待着?到处跑什么?

不过她跟沈斐性格不同, 爱好也不同, 沈斐又挂了彩,也不爱那些打打杀杀的事, 玩不到一起去实属正常。

俩人免不得要暂时分开, 好在沈斐喜静,有本书就能安安静静坐着等她, 要是换个人保不齐已经玩自己的去了, 俩人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还是沈斐好, 朝曦认命去找他。

不在书铺,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细想了想, 沈斐还有什么爱好?

他除了最爱看书,其实还爱喝茶,鉴玉,和养花花草草。

像个贵族一般, 天生喜好一些优雅的东西,与风里来,雨里去的朝曦完全背驰,宛如两个世界里的人。

就像天与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触, 实际上在遥远的边界, 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

正如她与沈斐, 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还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着去茶馆碰碰运气,那书铺附近正好有茶馆,她找沈斐的时候瞧见过,书铺里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过年又热闹,到处都挤满了人,连书铺也不例外。

没有坐位,沈斐又体弱,站不了多久,肯定会去找地方歇息。

坐着看书当然比站着看书舒服,沈斐恰好是个十分爱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个书铺,问了店家,有没有瞧见一个容貌俊美还负了伤的人来过,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征很好认,先不说气质这种虚无的东西,光是那张脸看过的人都绝对忘不了,再加上挂彩的胳膊,那么大的绷带,瞎子才看不见。

方才来的急,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所以忘了问店家,如今这么一说,店家果然点头道,“瞧见了,往那边走了。”

人本能喜欢好看的东西,瞧见长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几眼,瞧不见人才收回视线,可以十分肯定,“他进了清风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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