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绯闻妻/先做后爱,总裁的绯闻妻(1685)

他还跟她说过,“豌豆,等我以后结婚了,你来给我的新娘当伴娘,你这么笨,一定比我晚结婚,难有男生会喜欢这么笨的女生。”

她笑得吃吃的,“我要穿白色纱裙伴娘服,拖地的那种,我还要戴小皇冠。”

“那是新娘服好不好?”

她笑得更开心了,“你怕我抢了你新娘子的光吗?”

“我的新娘子的光,你这个笨蛋也能抢?”

“你不怕干嘛不准我穿?”

“你穿你穿,我就怕司仪认错人,把你这个笨蛋拉在一旁说是我的新娘,那就糗大了。”那时候他一脸嫌弃。

“难说哦。”那时候,她的眼里有光,“如果我先结婚,你就给我的新郎当伴郎,帮他喝酒,我可舍不得他喝醉。”

“放心啦,我才不会当你新郎的伴郎,我这么帅,他肯定不准我穿上衬衣西装站在他旁边。”他哈哈大笑,她跟着他笑,一点也不介意他说话如此高傲自大。

这种话,他都记不得哪年说过,或许经常都在说,估计她也已经不记得了。

这个笨蛋,居然真的人喜欢了,这么笨的人,读书从来考不了好分数,比谁都认真,比谁都考得糟,他都怀疑书上那些公式都已经认识她了,她也不认识那些公式。

其实学校里好多人喜欢这个笨蛋,只不过她都不搭理。

这个秦天真是神通广大,不但让初晨搭理了,还让云叔叔这样的人默许了。

秦家到底什么来头?

应该才到G城没几年吧?

还是说,以前就跟云叔叔有交情的?

临近中午的阳光,泼在身上,有点烫了起来,前面那个女孩的手依旧那样背在身后,蜷着指,紧张的捏着,张翕着。

他从来都还没有想过联姻的事情,她们家居然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

裴允铮摇了摇头。

他绝不会给初晨和秦天当伴郎!

绝不!

那两个人还在说着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见。

秦天的手臂还是偶有晃动,随着走路的步子正常的晃动。

但看在裴允铮的眼里,下一秒那只手臂就会有不轨的行为。

云叔叔的做法是不对的!

他不该在小豌豆这么小的时候就弄成牺牲品一样去做联姻。

十五岁的孩子懂什么?

可云叔叔是大人!

他不该替她好好把关吗?

如果云叔叔不管,他这个当哥哥的就来管!

秦天要是敢乱动手动脚!

他就砍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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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那你不想我吗?

初晨感觉到背后热辣辣的,比太阳的光烤在身上还要烫。

背后活像是燃了一团火。

回过头的时候,什么也没有看见,只看见裴允铮正揽着自己的妈妈聊得开心。

发现了小吃店,初晨在C城,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凉拌的东西,凉米线,凉粉,特别是夏天。

每次一种点一碗,放在面前慢慢吃。

只有这个时候,辛甜才觉得女儿的胃其实不小的。

辛甜和云烨都反对初晨吃这种小吃店里的东西,总感觉不干净。

可是在G城上学的时候,初晨每次只能到一些饭店里吃一些不正宗的小吃,裴允铮每个月的零花钱,总会留一部分出来,带初晨去吃那些玩意。

外面的小店里没有。

到了C城,初晨总会央着辛甜同意,尽量找一家最干净的店来吃。

旅游区的小吃店,看起来人来人往,怎么可能会感觉有多干净。

看到初晨在店外站着,辛甜招呼了秦天,“秦天,别跟初晨进去吃东西,这种地方的东西,可不干净!”

秦天点头,“晨晨,我们走吧。”

初晨小声的跟着秦天嘟囔着,“等会我们再溜回来吃?”

“阿姨说不干净,晨晨,你这么瘦,别把肚子吃坏了,家里人看你生病,会很担心的。”

“我不会吃坏肚子的。”

裴允铮从初晨身边走过,松开辛甜,自然的一揽她的肩膀,把她带进自己的怀里,“你说你,正餐不好好吃,尽喜欢吃这么些没营养的。”

“谁说的,是粮食做的东西,都是有营养的。”

“是吗?那你怎么没见长点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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