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执手问年华/沾灰·惹尘(60)

“谢啦!”夏芒展颜,凑近踮起脚尖伸手拍了拍萧医生的肩,一副兄弟大义的模样,外加点了点头表示赞许,然后转身像兔子一样向前蹦。

“芒芒……”萧大医生在后边无奈叹息。

“咋了?”夏芒止步,侧过身冲着萧凌晖眨巴了几下眼睛,一脸的困惑不解。

“请人办事,总得有所表示吧?请我吃早餐不算高要求吧。”萧凌晖的声音里有丝不满,神情忽而嘻嘻哈哈,显是逗夏芒开心。

夏芒伸手往身上找钱,很幸运地在牛仔裤袋袋里发现二十元面值人民币一张,外加硬币两枚。

“走吧走吧,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小区门口的爱心早餐点,随挑!”请客早餐,那真是太太太便宜了!

程默先斩后奏又打算到人家楼下来接人,车子行经小区门口的早餐摊时,看到了一大早便与萧凌晖一道早餐且吃得其乐融融的夏芒。夏芒笑得很开心,点了生煎和豆腐脑,一边听萧凌晖说着什么,一边将生煎沾醋沾辣送进嘴里。小白芒是个迷糊蛋蛋,但程大灰狼可是人精,严格说起来,他跟萧凌晖只碰过两次面,外加通过一次电话,但程默从看到萧凌晖的第一眼起,那个拿着手机穿过丽江古街,将手机拿给夏芒,又转手拎过夏芒手中的礼物袋,唠叨着夏芒又不带手机,迟迟未归惹他担心的男人,当时的神情与动作,那样自然,自然得连包含在其中的爱意他这个陌生人只第一眼便清晰感觉到。

程默不难猜到夏芒和萧凌晖已经熟到了什么地步,可是那又如何?有时候两个人之间的熟悉超过了一定的程度,是很难再有感情上质的突破的,套句简单的话来说,夏芒和萧凌晖二十多年都没发展成为恋人,那么即便萧凌晖对夏芒的感情再深,若他想与夏芒有进一步的关系,有时候还不如一个陌生人直接的追求来得有优势。再则,若用一个词来形容夏芒的性格与为人,唯“娇憨”二字最为合适,娇而微憨,注定夏芒骨子里有传统因子。

大灰狼自不是楞头青,所以不会做出破坏人家美好早餐时光的事,他将他的黑色奔驰车停在小区门口一侧,恰好有绝佳的视线看着夏芒与萧凌晖,然后坐在车子里看着他们若有所思。

夏芒浑然不觉,吃完早餐并目送萧凌晖去上班后,折回身慢吞吞往家走。没走几步,便听到身后有汽车缓行的声音,夏芒没有转头,只是习惯地退至路的最右侧,继续蜗牛走。很奇怪,夏芒觉得自己已经让到最边上了,再让的话就得飞檐走壁扮超人了,可是身后的车子并没有往前超,低沉的汽车发动机声在夏芒身后闷闷地响着。

又蜗牛走了近十米后,夏芒终于忍不住回头,“XX00777”的车牌,黑色奔驰,坐在黑色奔驰里的程大叔。

“这么早?有何贵干?”见夏芒终于发现了自己,程黑将车子驶到夏芒身边停下。夏芒因为交待了萧凌晖替她去看看许文灏,一桩心事终于放下,心情霎时轻松了许多,加上刚才和萧凌晖一起早餐的其乐融融,所以破天荒地冲着程默主动说话,并且没摆脸色。

有钱人骨子里肯定是有点犯贱,或者说思想上有点不同常人的小变态的,当他身边的莺莺燕燕陪着笑容围着他转的时候,若有一人不待见他,甚至将他当成蛇虫鼠蚁牛头马面,唯恐避之不及,这个人就会引起他十足的好奇与好感,比如夏芒。某一天,这个不待见他的人看到他突然笑脸相迎温声问候,他心里难免就有些小激动小喜悦,比如现在的程默。

程默对自己有这种反应很有些意外,一把年纪又是看惯风月的人,诚然他对夏芒从初见的好奇到后来的好感到现在的喜欢,感情随着接触的次数与时间的推移在慢慢加深,但亦没想到夏芒居然这么轻易的就能影响他的心绪。

可是大叔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成熟,自恋的大叔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坚定。能轻易影响他心绪的夏芒,程默愈发坚定自己心中的想法了。

“为了便于以后的沟通与交流,芒芒不觉得应该花点时间招呼POLO和SANDY,略尽地主之谊么?”程大灰狼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停车下车,站在车子左侧,与站在车子右侧的夏芒正面而对,两两相望。

“你一早就安排好,还顺便替我决定了吧?”没笑十秒钟,听到程默的话,夏芒脸上的笑容就有些挂不住了,说完还顺势轻哼了声,以表示她的不满她的不屑。

“我是诚意来邀请芒芒的。”程默笑得很坦然,仿佛事情就是他说的那样,在说到“邀请”两字时,还特意加重了语气。

“诚意?”夏芒在心里不耻,上回出差让他知道了她家住址真是最大的败笔,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他动不动就到她家楼下来找她,让她心生强迫的不快。不过他既说邀请,那么她自然可以拒绝了,夏芒挑了挑细眉,客客气气道,“谢谢程董的诚意邀请,可惜我今天没有心情,恕不能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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