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执手问年华/沾灰·惹尘(69)

夏芒忽然明白,既然有些麻烦不是她想躲就躲得了的,那么她又何必再躲?夏芒虽然好脾气,但不代表可以任人欺负。

作者有话要说:一、文有写长的趋势,泪...

二、别嫌小白芒总是拖泥带水,我觉得,有过那样一段感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用心去爱,会突然想起过去,应该是正常的...如果大家都觉得不正常,那就尽情的拍醒偶吧,再泪...

思量?将就

临下班的时候,整个纪元大厦似乎都有些沸腾起来。夏芒一向不爱看热闹,很多八卦她都是后知后觉,甚至不知不觉。

下班收拾东西下楼,与平常一样略比同事晚走一步,出了大厦,看到停在纪元大厦楼下的那辆跑车,夏芒才明白刚才公司的怪异气氛所为何来。法拉利跑车已经够招眼的了,更招眼的是,此刻跑车上居然还满是玫瑰花,玉堂色的玫瑰花,一时间也不好估计数量,反正若是夏芒坐上车,那准是一副“花团锦簇”的模样。

“你这是什么意思?”即便夏芒习惯稍微比大家晚一点下班,以避开电梯高人流期,但来来往往的同事还是不少,此刻程默看到她下车走向她,夏芒可以预见明天整幢大厦会有多少流言围绕着她。从她到纪元上班开始,因着第一天是坐着总裁的车子过来,由陈总裁亲领了她去人资部报道,到后来许文灏每天一束鲜花,再到前段时间楚宁的事,她与许文灏分手的事,夏芒来纪元的两年,几度成为八卦风云人物,这一次,又与恒隆房产的程董沾上了边,夏芒觉得,尽管她自己是一向不爱凑热闹不爱管闲事,也没专业的八卦精神,但生活总有令人啼笑皆非的时候,自己总会在无意中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接你下班,请你吃饭。”程默倒是坦然,看着夏芒,笑得温柔有礼,让夏芒一时语噎。其实夏芒心里也是明白的,程默此番如此招摇,为的不过就是一种宣告,不知是早上自己让他将车停远点以免让同事看到刺激了他,还是他本来就是这个德性,虽说恋爱不是偷鸡摸狗的事,但如此招摇,夏芒还是狠狠的不适应了下。再则自己也就打算试着接受他,不是么?

“以后别这样了,我不喜欢。”夏芒斜了眼程默,有些泄气,与其计较,倒不如直言坦白,以后再不发生就是了。

约会的气氛有些诡异,夏芒觉得这感觉应该可以和古人先结婚再谈感情相媲美。第一次见面就是XXOO,之后再谈感情,面对面坐着的时候,偶与程默的视线相撞,总想抖落一身鸡皮疙瘩。有些事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再不可能当没发生过,所以面对程默,夏芒总有一种不适应之感——特别是在这种气氛浪漫情调高雅本应该执手相看深情款款的场合。

“不喜欢这里的东西?”程默看着夏芒食欲不振的样子,问得很是贴心。

“没有,还好。”说实话,如果对面坐的是萧凌晖,夏芒肯定一拍桌子揪起萧凌晖的衣襟,冲他大叫“我最讨厌吃西餐,我最讨厌吃西餐啦”!可是,貌似约会的地方总是以西餐为主,以前她和许文灏两个人约会也是如此,因为西餐厅的环境比较好,吃完饭还能坐坐聊天,省得换地方。那时候最常去的是上岛,现在程默带她来的地方,会馆级,自是比上岛奢侈许多。

“出来吃饭,好象芒芒的胃口都不是太好,不似在家里。”程大叔说得太自然,自然的夏芒都要以为他与她是一家人了。回想几次与程默在外面吃饭,大多是选择西餐,抛开私人问题不谈,能有胃口才怪,倒是在他家里吃的两次饭,也不知是饿了,还是程默的手艺实在是好,夏芒可真的一点也没客气,心满意足的吃了个饱。

说起来,忽然有些想念程默的手艺了。夏芒惊觉的时候,忙在心里摇了摇头,男人上得了厨房,那真是一个致命的优点,尤其是夏芒这样两手不沾阳春水的人,之前许文灏是不会下厨的。

“芒芒不喜欢,我们换一家吧。”有钱人啊,就是不一样。

夏芒忙摇了摇头,在心里撅了撅嘴暗道:在哪都一样,重点是那个陪你吃饭的人。哎,这一点,有钱人是不会明白的。

程默见夏芒不语,倒也爽快,买了单万分绅士的起身走到夏芒跟前,牵了夏芒的手双双离开。小白芒当然没有反抗了,只不过想着程默若真就此换个地方吃饭,那真是太可耻了,虽然她夏芒没有经济头脑也没有太深刻的节俭意识,但也不至于做出这么浪费的事。当然就此问题,夏芒是不会专程与程默作一次沟通的。

车子一路往市郊方向驶去,夏芒本来浑然不觉,闲来无聊随手抽了几支玫瑰摘花瓣玩,结果眼见着周围越来越人迹罕见,难免有些心慌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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