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子(出书版)(71)

父亲惨死金人手,故土失陷,不共盖天之仇怎可忍?程学和许多年轻人般,将家里安顿好,义无反顾地要投军,却因腿伤,被拒几次,仍死缠烂打,终于感动密院官,将他留下来,却只被分配做了个伙夫,分配去其他地方服役。

出发前,两个好兄弟在河畔聚首,他们喝了很多酒,醉醺醺的,岳飞给他看了自己的刺青,说起雄图壮志。程学很是嫉妒,带着酒意问:“为什么你是当兵,我是做伙夫?什么精忠报国,我也刺!”骂完他就发酒疯,拔了把刀想往肚皮上乱戳。

岳飞给吓到了,死死拦下:“军队总有不同职务的,伙夫也能忠君,也能报国。”

程学拿着刀,对着河水乱挥乱打:“不!我不要做伙夫!我要去砍死那些该死的金兵!替我爹报仇!他是那么好的老实人,从小教我仁义廉耻,教我做好人,他就算被人骂三句都不回一句嘴,铺桥修路什么都干,可是老天无眼,为何不收造孽的却收了他,我的爹啊,你错了,你统统都错了……”

岳飞:“金兵那些恶狗有报应的,咱们会将他们打回老家去。”

程学捂着脸,号啕大哭:“你可沙场征战,我连亲手替父亲报仇都做不到!只能烧饭,烧他娘的饭!”

岳飞很认真地说:“你烧饭给我吃,我替你多砍几个金兵。”

程学抬起哭红的眼,死死看着这个表情从未有过那么严肃的好兄弟,百感交集。从小到大,岳飞耀眼得仿佛天上的明星,万众丛中的光辉,与生俱来的首领,他善良仁厚,是个好人,好兄弟,这样强烈的对比,总是有意无意地撩动起程学的自卑……

他清楚知道,自己的妻子沈小米曾深深地爱慕这颗比北斗还闪亮的明星,却嫁给了自己,一只再也不能飞上蓝天的麻雀,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在家中默默织着布。或许因此,她不爱笑,也不爱哭,纵使父伤母丧,也只会偷偷躲在没人的地方,把眼泪往肚里吞,她永远鼓励支持他做任何想做的事,从不抱怨,规规矩矩地做着大家眼里的贤妻良母,受着所有的夸赞,却把所有感情压抑下去,仿佛一个不会爱不会恨的玩偶娃娃。

程学不怪沈小米,她是被迫嫁给自己的。

夫妻之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足矣。

程学不恨岳飞,他是天地间最好的兄弟。

可是他真的不能制止自己嫉妒岳飞,嫉妒他的才能和优秀,仿佛心魔般,他甚至不止一次偷偷希望岳飞消失,说话间忍不住反唇相讥,故意让对方难受,可是回过神来,他又意识到自己的错,为产生这样的念头而忏悔不已。

若嫉妒是罪,他早已万劫不复。

“好兄弟,别哭了,”岳飞重重按住他肩膀,许下誓言,“我们必将金兵驱走,收复家园,届时再去湍河河畔,要有老金家的桃花饼,陈记的炖羊肉,胡寡妇酒坊酿的陈酒,酒醇肉香,咱兄弟大喝一场,不醉不归。”

程学将头深深地埋在膝盖里:“好,好……”

“芦苇高,芦苇长,隔山隔水遥相望。芦苇这边是故乡,芦苇那边是汪洋……”

有顽童从远处跑来,唱着那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歌,让他们想起了许多过去的事情,河边掏的鸟蛋,挨过的板子,偷溜玩水的池塘,还有童年的梦想,岳飞也不由打着拍子,轻轻随着歌声唱了起来:“芦苇高,芦苇长,芦苇荡边编织忙。编成卷入我行囊,伴我从此去远航……”他的嗓子有些粗,不甚动听,他的调有些偏,听着有些怪异。

程学鄙视:“你唱歌还是那么难听。”

岳飞尴尬笑:“算了,别介意。”

好兄弟,今日分道扬镳,他日何时聚首?

“鹏举,咱们要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嗯。”

“鹏举,你以后要冲前锋,刀剑无眼,要小心,先好好活着,再狠狠砍金兵。”

“会的。”

“再见。”

“再见。”

少年们背道而去。

【柒】

建炎四年,四月,岳飞诏令收复建康,败金人于建康东南三十里的清水亭,又败金人于新亭。

绍兴四年,五月,襄阳陷落,岳飞出师,复郢州,李成弃襄阳去,岳飞遂复襄阳府,败李成于新野市。六月,岳飞挥师北伐,收复襄阳六郡。八月,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九月,金、伪齐合兵南侵淮西。飞奉诏出师,败金人于庐州,金人退师。

绍兴五年,二月,受镇宁崇信军节度使,封武昌郡开国侯。六月,平定杨幺之乱。

绍兴六年,三月,徙镇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八月,北伐收复商州、虢州,十一月,伪齐进犯江汉,岳飞破伪齐加兵宛、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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