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这么大,我却遇见你(出书版)(56)

她,不能动。

不单是因为对方已经用枪瞄准了她,但凡她有些微小动作,都有可能随时毙命;更因为她现在所处的地方,根本没有可以迅速逃避的可能。河水固然湍急,可水既不够深,也不够宽,她就是跳进水里,顶多也只能蹚河而过,而这根本就是不要命的做法。瞄准她的人应该就在右手边的悬崖上方,而之前那些碎石滑下的声音,如果她的猜测没有错误的话,应该是对方派来打前锋的。也就是说,现在无论斜坡上下,都已经是对方的人了。

姜如蓝微微抬下颌,眼睛轻轻眯起,暴雨过后的日光比从前更加爆烈,但山间从不缺少山风拂过。皮肤已经晒得发红发烫,偶尔一阵风吹过,依旧能带来不少凉爽和抚慰,毕竟这还只是初夏的天气。

“丁一,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无情。”一道有些沙哑的男声从斜上方传来,说话间,就听砰地一声,又一颗子弹沿着之前的轨道从姜如蓝面前划过,圆石上的划痕更重了。男人低哑的笑了一声,“或许,我现在应该称呼你一声‘姜小姐’?我听他们都是这样叫你的。”男人的声音带着很重的异域口音,说话的声音又比平常人低沉许多,不仔细听的话很难完全听清对方都说了什么。

姜如蓝依旧一动不动,整个人好像钉在原地,只有离得极近才能看到她睫毛的轻轻眨动,一级眼底渐渐泛起的红色。

见姜如蓝没有任何回应,那男人似乎有些按捺不住怒火,抬手搡了把身边的人:“怎么不说话,哑巴了?”

眼角瞥到一片明媚的紫,那种紫色,在光线昏暗的地方,浓稠得如同暴雨来袭来前的海上夜空,到了明亮的太阳光下,却明媚得耀眼,让人无论如何都无法忽视。姜如蓝紧抿着唇,她忘记什么,也不会忘记这种紫,同时她也知道了男人身旁站的是谁。与她同一天进入卓晨工作,从前没少对她挑三拣四,总当着她的面对萧卓然频频示好,却渐渐让她觉得真实的可爱,那个从昨天下午到今天此时都穿着同一件紫色长裙的女人。姜如蓝将那两个字叩在唇齿之间,无声地咽下喉咙。

不是罗妃演技有多精湛,而是她太愚蠢。一年半的颓废生活让她上市了本能地警觉,跟萧卓然以假乱真的重逢让她冲昏头脑,她太大意了。

“姜如蓝,”熟悉的嗓音没有了往常的娇媚,听起来冰冷干涩,仿佛没有一丝情感,“把东西交出来,首领会考虑留你一命。”

太阳越升越高,几乎可以当得“烈日当空”四个字,山谷里静悄悄的,只有河水不知疲倦地欢快流淌。姜如蓝渐渐觉得后脑和脖颈越来越沉重,她微微垂下眼,紧紧抿着的嘴唇已经粘连在一起,只要稍微张张唇,就会撕下一块皮。

姜如蓝依旧没有讲话。

一方沉默不语,另一方硝烟弥漫,显然后者更容易按捺不住爆发。又一个男人忍不住说话了:“你们两个在等什么,咱们不是有那小子在手吗,还怕这娘们儿不听咱们的话?”

“他毕竟只是她的同事,我们共事也就才三个月……”罗妃说话的声音很低。

尽管很低,姜如蓝到底还是听得一清二楚,同时心里一惊,他们抓了人质在手,是谁?

按照她今天早晨的分析,如果从昨天中午罗妃主动联系自己开始,一切就都为了引她入局,那么也就没有萧卓然跟人谈生意并让他们找回自己一说。萧卓然应该早就从枫国酒店离开了,而且他这段时间跟沐锦天走得很近,人身安全应该不成问题,那么他们口中的“她的同事”,应该就只有池然一人了。

“臭小子,骨头倒是挺硬!”不远处传来身体碰撞的声音,几乎是本能地,姜如蓝微微一侧头,就见最近的一棵大杨树下,趴着一个穿衬衫西裤的年轻男人,另一个中年男人穿着迷彩T恤和长裤,双手端枪,一只脚踩在年轻男人的背上。

中年男人留着一脸络腮胡,头发乱蓬蓬的,一身肌肉练得有些夸张,皮肤晒得棕黑。这样的外貌和打扮,姜如蓝并不陌生,一年多前他们在哥伦比亚开始前期工作时,达拉斯身边就多的是这样的当地人,还有为数不多的中国人,这一点在得知达拉斯那位同父异母的亲姐姐拥有一半中国血统后,也就不难理解了。再看趴在地上的那人,黑色短发,白色Hermes衬衫,亚麻原色休闲裤,一身打扮跟四人出来H市时如出一辙,姜如蓝皱了皱眉,她记得从前再公司时,池然绝不会连着两天穿同一身衣服。

中年男人似乎也看出了姜如蓝的怀疑,踩在年轻男人后背上的脚用力碾了碾,低头啐了口唾沫:“你他妈的在不吭声,当心我一个枪子儿崩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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