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成精了以后(30)

丁一又问了几个问题,然后两个人已经到了中介这边了。

闫浩宇非常认真地跟丁一配合,配合着不让对方看出来她是盲人。

两个人都有经验了,在中介这边的时候就先听条件,删除了一部分房源,都不需要去看。

这一次,闫浩宇觉得,安保很重要,隔音也很重要。

所以,选了一个比较好的小区。

去看了以后,也非常满意。

于是,便联系房东签了合同。

当天晚上并没有搬家,是准备第二天搬家。

回到家以后,丁一开始做饭。

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放在固定的位置的,所以,就算是闫浩宇不提醒,她也能够非常顺利地淘米蒸饭。

电饭煲蒸饭的时间,丁一就去练习打字。

她已经有点起色了,很多常用字都记住了。

没过多久,丁一的手机就响了,是电话。

“燕归来电。”手机机械的声音念道。

闫浩宇有点不安,燕归什么心思,他作为男人,一眼就看出来了。

丁一呢?

丁一会不会动心?

丁一接了起来,那边传来了燕归的声音,“吃晚饭了吗?”

“吃了。”丁一说道。

那边愣了一下,“这么早?我原本还想请你吃晚饭。”

丁一声音还是温温和和的,“我吃饭都很早,谢谢你的好意。”

闫浩宇闻着厨房里传来的饭香味,心情特别好。

“你快去吃晚饭吧。”最后丁一说道。

“你怎么不跟他一起去吃晚饭?”闫浩宇轻声问道。

“还是不要了。”丁一说道,“我们米饭都做好了。要是不吃,太可惜了。”

“对。不能浪费粮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少爷第一次如此同意这个观点,谁知电饭煲中饭,粒粒皆辛苦。

第21章 疑惑

米饭好了以后,丁一就做汤,因为汤很简单,而且另外一个电饭煲就可以搞定。

闫浩宇觉得,得吃盐,要不然对身体不好,这点常识还是有的,所以他们再也没有做过西红柿。

现在做汤,是闫浩宇在网上找到的菜谱,就是去超市买回来的肉末,加上撕成一条一条的平菇,然后再加点盐,煮煮就可以了。

丁一超级满足,觉得闫浩宇就是大厨水平。

闫浩宇自我膨胀了好久,觉得自己可厉害了。

所以,每次做饭做菜都是她俩最高兴的时候。

然后就是吃饭,丁一吃饭特别像小孩子,她会把菜汤倒在米饭里,然后拿勺子,慢慢舀着吃。

因为这样会非常方便,她以前养成的习惯,因为看不见,夹菜之类的,对于她来说,太麻烦了。

吃饭的时候,手机就放在旁边。

于是,两个人就听到了推送。

闫家认回来了一个养子。

闫浩宇正在看着丁一吃饭的样子发呆,这个信息从他脑子里过了一遍。

没什么反应。

然后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

闫家……还能是哪个闫家!

闫浩宇皱了皱眉头,不太对劲,他父亲那个性格,也不像什么好人吧。

真不是他不给他爹面子,是知父莫若子。

不会是私生子吧?

闫浩宇想了想,私生子的话,认回来也没用,大少爷还是大少爷。

毕竟,他妈他外公的公司股份都是留给他的。

闫浩宇愣了一下。

他以前甚少会去怀疑什么,因为展示在他面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而现在,闫浩宇忍不住想起了丁一的母亲,想起了丁一的那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想起了丁一遇到的这些事情。

其实,丁一并不是运气不好。

而是她听话懂事,而且优秀。

因为太过于听话懂事,不吵不闹,所以她母亲会觉得她没脾气,应该什么都听她的。

因为优秀,所以才会有那么大的利益,导致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见利忘义,得寸进尺。

如果说,丁一脾气烂是个刺头,从小各种暴脾气,欺她一尺她还一丈,反而不会有人敢欺负她。

现在,仅仅是因为欺负她,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因为脾气烂,各种暴脾气的大少爷,最明白这一点了。

他小时候,也是个好脾气,结果自己的珍藏被父亲那边的亲戚小孩瓜分不说,还把他房间弄得乱糟糟的。

他狠狠地爆发了一次以后,再也没人敢动他的东西,出门别人也让三分。

而现在的他,已经成了植物人,情况就不一样了,不就像是丁一的处境吗?

闫浩宇警惕了起来。

思索着,要怎么回去,他找不到把意识回到身体的办法。

而他的身体现在肯定是在高级病房里,丁一也肯定是看不到的。

所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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