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楼之石榴红(100)

纪十常年在外行走,又是个不肯亏待自己的主儿,因此她烤肉的手艺实在很有些水平,子万自咬了第一口之后,嘴巴便忙了起来,听到她的话只是翻个白眼,理都懒得理。行动往往比话语更具有说服力,纪十看到他这样真实的反应,不仅不恼,反而笑眯眯的很是高兴。

知道这会儿他肯定没功夫搭理自己,所以她开始掰起手指算起来自己还有哪些事没做。

“我家六姐呢?”一算立时想起梅六,不由有些担心地问。看子万摇头,她便将这事暂时放到了一边,现在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她就算再着急上火也没用,只能等到出去后再做打算了。

“奚言人害我,这帐得好好算算。”手指绕过一截花枝,将花茎扯断,铜钱大小的花盏层层叠叠,散发着淡淡的药香。纪十放到鼻下嗅着,挑眼看了眼子万,“子万哥哥,你去不?”

子万啃兔子也很有水平,不仅快,而且不伤骨架,除去开始撕下来给纪十的那条腿外,他现在手里的兔子有半副骨架已经光溜溜的了,比刀剔得还干净。听到纪十问,他毫不犹豫地点头,顿了下,又补充一句:“刚跑那人叫奚言少华,奚言家的少主。”

第十四章 (4)

纪十先是一怔,接着倏然跳了起来,“怎么不早说?我去追他回来!”说话间,人已窜出去了一段距离。

子万也不阻拦,只是淡淡说了几个字:“他会种蛊。”

纪十正一脚点在块突出的石头上,听到这话登时滑了脚,如果不是反应够快一个鹞子翻身落在平地上,只怕要跌个五体投地。站在原地权衡半天,她最终还是磨磨蹭蹭地转了回去。

子万已经啃干净整只兔子,正在那里意犹未尽地用草擦手上的油迹,对于她的回转并没有给予太多关注,只是问:“水在哪里?”忍了这么久已经是他的极限。

“我带你去。”纪十正为不得不暂时放过奚言那小子而郁悴,自然不肯再一个人呆着,以免越想越气,冲动地做出不智的事。

大概子万也觉得这样比较方便,没有出言拒绝。

走的方向并不是他们进来时的路,纪十那时仍昏迷着,显然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面来的。她只是循着一条不知是人还是动物踩出的野径,翻了两座山穿过两片林才找到的水源。两人都会轻功,速度自然比普通人快。

“子万哥哥,我们还要在这里呆多久?”拂开一条挡在面前的松枝,纪十问。

“你现在就可以走。”子万很干脆地蹦出一句,说完才觉得自己刚吃了人家烤的兔子呢,于是缓了缓口气,亡羊补牢:“你要跟我一起走也行,要再等几天,我给他们办件事儿。”他一点儿也不想承认说这句话有大部分原因是为了有烤兔子,以后可能还会有更香的烤山鸡山猪山长虫吃。又或者说,连他自己也有些弄不明白,为什么一跟纪十说话就忍不住想噎她。他觉得他这人挺与人为善的,而且在纪十昏迷的时候,他也不会觉得她有多讨厌。那么唯一的原因……恐怕是纪十让他觉得假,假得让他感觉到了危险。虽然他能放心地吃她送的食物,甚至在对敌时将后背交给她,但是对危险的直觉仍然让他想要避开她,就算那种危险不是针对他。

“我自然是要等你的。”就像现在,在他说了那样的话之后,纪十也没表现出丝毫恼怒,而是扬着自然烂漫的笑靥理所当然地道。

子万想到了朝着太阳开的向日葵,但是向日葵的下面埋葬着尸体。这便是纪十给他的感觉。他为自己脑海中浮起的念头感到反胃,所以没有回应她。

纪十也不以为意,走了一会儿,蓦然反应过来,惊愕地拉住子万:“子万哥哥,是因为那个奚言少华吧?”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子万却听懂了。大概是他心里对这事是感到极羞耻的,所以乍然听人一提便想到了那方面去。被人揭开伤疤的滋味相当不好,但是这个人是纪十似乎也没什么,在她面前,子万是没有觉得丢脸一说的,因此只是冷哼了声以表达自己的不高兴。

纪十立即接收到了他想要表达的信号,于是乖觉地转移开话题,松开他,顺手从袖中扯出小金,一边用手指绕它的尾巴玩,一边举目远望:“绕过前面的断涯就到了,子万哥哥你自己去吧,我在这附近逛逛,打点野味送人。”

自从纪十昏迷后,小金便一直挂在子万身上,在她醒来后也没打算挪地方,直到今晨。在臭虫满身爬的子万和一身清爽的纪十两者之间,它很果断地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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