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楼之石榴红(111)

“干你什么事?”他硬梆梆地回了句。但是黑暗总是容易降低人的心防,唤醒一些早已深埋的过去,片刻之后,他又缓缓开了口。“男人不娇气,不会动不动就哭哭啼啼,更不啰哩啰嗦……”如果梅六听到这里的话,一定会将公孙踢到他面前。

“男人的身体结实而充满力量,不像女人那样软绵绵的像没骨头一样,更没有胸前那两团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软肉。”

滋——指甲刮在石头上发出刺耳的响声,黑暗中纪十的脸胀得通红,想到昨天自己还在为他碰到自己的胸口而羞怒尴尬,谁知人家心里面不知怎么恶心呢。

“男人有着结实的臂膀,有担当重承诺,不像女人软弱怕事,反复无常……”子万还在继续,似乎忘记自己正在跟一个女人说话。

纪十呸了声,打断他,“就像奚言少华那样吗?”

子万噎住,过了一会儿仍无言以对,只好干笑两声,悻悻道:“他是异种。”

纪十无声地笑了,心中开始因为他的话所产生的闷气不翼而飞,突然觉得自己问他这个问题真傻。对于他来说,喜欢男人就跟别的男人喜欢女人一样自然吧,那些理由不过都是建立在这个喜好之上才产生的。就像他所厌恶的女人身体上的构造,正是性取向正常的男人所喜欢的。

“十几岁的时候,其他伙伴都喜欢跑到月牙河偷看女人洗澡,欺负女孩儿,但我对这些却兴趣缺缺,反而看到俊俏的男孩子会心跳加快。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跟一般人是不大一样的。”以手臂作枕,子万伸展身体向后靠在光滑的山壁上,大约是很少跟人谈及这些事,一开了头颇有畅述一番的趋势。

“刚发觉的时候我可吓坏了,生怕被别人知道,所以还装模作样地对女孩很感兴趣,跟其他人大谈女人。”想到那时的幼稚懵懂,那许多个辗转难眠的夜晚,他笑了起来。“要不是有一次随二叔去了趟大晋,说不定我还真要跟女人过一辈子。”

他在笑,纪十却听到了里面的悲凉,忍不住问:“在大晋发生了什么吗?”事实上她想问的是,是不是在大晋遇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男子,使得他不再甘于隐藏压抑自己的真实喜好。但是这个猜想让她很不舒服,更不愿说出来,以至一语成谶。

“大晋,嘿……”子万低笑,声音仿佛发自胸膛,沉闷而带着隐隐的尾颤,听得人心跳加速,脸面发烫。“大晋不是明目张胆地开着南倌么。啧啧,嫖小倌养妓子那可是蔚然成风,喜欢男人可不算什么事儿。”

“原来是这样么……”纪十喟叹,似乎一下子放下心来,但又好像另外装了什么进去,沉甸甸的,很不抻展。

“不是这样还能怎么?”听到她细不可闻的呢喃,子万好笑,“不过是弄清楚一点破事儿,难道非要整得要死要活惊天动地才算够?蠢哪!”

第十六章 (3)

这一声蠢也不知是在骂纪十,还是在说他自己,又或者纯粹是一句顺口话。纪十权当没听见,只是问:“后来呢?”趁他现在愿意说,正好多挖点东西,说不定以后会有用。她在心里暗暗盘算。

“在大晋开过眼界,再回到奢香,稍一留心,就发现在周围的人也不是没有喜欢男人的,只是都遮遮掩掩,没有像大晋那样放到明面上来罢了。”子万懒洋洋地道,颇有些为自己当初的惊吓惶恐不值。

“但是在大晋,那些人只是玩男人,最后还是要娶妻生子的。”纪十说。

对此,子万嗤之以鼻,“我是奢香家的男人,一举一动皆为城民之表率,喜欢什么怎么能偷偷摸摸,更遑论勉强自己接受女人?”

“所以你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喜欢男人的。”纪十接道,不是疑问,而是陈述。因为奢香城城主之弟喜欢男人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而且在她缠着他的时候,他也不止一次对她说过这话。

“是啊。”子万状似得意地哼哼了两声,然后安静下来。

最先知道他喜欢男人的自然是他的家人,那一年他十八岁,被父亲叔伯视为受恶魔引诱踏入歧途的人,被打得只剩下半条命,扔在黑暗之狱里面。奢香的黑暗之狱里面关押的都是些穷凶极恶至一刀杀了都会让人觉得便宜他们的人,他在里面的日子可想而知。

如果说幼时独身入幽或之林是对控蛊术的修习的话,那么在黑暗之狱中,就是对人性和意志最根本的锤炼。三年后,当他站着从那里走出来,这世上便再也没有了黑暗之狱,而整个奢香也再无人能压制他。于是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似乎便不是那么重要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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