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偶像(84)

在勒庞的《乌合之众》里,他的每个论点似乎都能解析粉圈文化,同时也适用于古往今来任何群体文化和群体行为,而这是一百多年前的书,说明人类的行为是共通的,我在此引用书中的两段话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在群体之中,绝对不存在理性的人。群体能够消灭个人的独立意识,独立的思考能力。事实上,早在他们的独立意识丧失之前,他们的思想与感情就已被群体所同化。

我还看过一些社会学的分析,倾向于粉丝对偶像的爱是一种自我投射的观点,偶像被神化、符号化、扁平人设化,粉丝在投入沉没成本后,维护偶像其实是在维护自身,当然,实际情况更复杂、更多元,并借由互联网这个新兴载体衍生出了很多新的现象。我没有能力分析,只能写个故事,抛砖引玉寻求更多探讨。

如果这个故事有幸被你看完,也请不吝时间想一想——是谁杀死了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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