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来时的路(9)

作者:锦小聿 阅读记录

沈乐理就地坐下,打开一罐啤酒推了过去,“大恩不言谢,我可以把我的芥末味薯条和泡菜味薯片通通孝敬你。”

元明清翘着兰花指往嘴里丢了一根芥末味的薯条,满意的点点头,“不错,这个贿赂可以,我喜欢。”

沈乐理啜了一口啤酒,也跟着拿了一个薯条,辛辣的芥末味,从鼻子窜到头顶,呛的一哆嗦。“你就不问我怎么了吗?”

元明清忙着往嘴里塞薯条,连头都不抬,“我出道十一年,在这个房子里待了十一年,咱俩就好了十一年,我们之间不需要你问我答,你需要我听我就听着,你需要我陪我就陪着,话不多说,酒不少喝,这才我们的友情。”

“明清,小过他……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我好像不能回馈他的喜欢,与其说不能,不如说不敢。”断断续续的,沈乐理也不知道自己在表达什么。

“语无伦次。”元明清哼了声,擦擦手,拿起啤酒和沈乐理碰了下,“我就这么说吧,时敬谦喜欢你,肯定有他喜欢的原因,至于你们,哼,一个巴掌拍不响,你说,你怎么着他了,让他这么念念不忘的。”

沈乐理想了想,更郁闷了,皱着眉道:“我没做什么呀。”

“理理,时敬谦三年前正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国内时,你说让我照顾他,我就答应了,你难道就没有怀疑过我为什么答应的这么痛快吗?”

沈乐理有点懵,“难道不是因为我和你关系好吗?”

元明清控制住怒翻白眼的冲动,一拍大腿,忍不住吼了出来,“时敬谦不过就是你家隔壁的一个邻居弟弟,没亲没故的,我凭什么帮他啊,哪天再因为门口垃圾该谁倒然后你们两家打起来最后老死不相往来,一点都没意义好吗?”

沈乐理想不明白了,“那为什么?你不是说你看不上他吗?”

“为你啊,笨蛋。”

“啊?”

“我见过他,四年前。”

——

四年前,沈乐理和康朗分手,在和沈母大吵一架之后,沈乐理从市医院辞职,申请成为了一名无国界医生。

那个时候,时敬谦已经在国外出道四年,他们的团队也一直都在国外活动。

沈乐理出国那天,元明清向剧组请了假飞过来送她。

当天晚上,帝都下起了雨,元明清在房间整理行李的时候听见了敲门声,打开门,看到时敬谦湿漉漉的站在门外。

元明清认识他,是因为沈乐理总是拿着各种各样的杂志,或者抱着平板,指着一众男生中的一个说“这是我弟弟”。

本来他们那个团人挺多,妆容和衣服也都差不多,元明清老是记不住他的脸,但盖不住沈乐理的疯狂安利,她终于记住了这张脸。这张脸拍照的时候不喜欢笑,总是冷冷的,可是在综艺里玩游戏时却笑得像个孩子。

看到开门的是元明清,他很意外,或许是因为帝都的温度有些低,元明清感觉他的声音透过空气传过来时很冷。

“我找沈乐理。”他说。

“理理她走了,今天下午的飞机。”

元明清还记得她话一出口,时敬谦的精气神瞬间就垮掉了,整个人恹恹的,又慌又急切,手指用力的握成拳头,“可她不是明天走吗?”

“她不想太多的人来送她,所以今天走了。”

他站在那里,拼命的抑制着起伏不定的情绪,好久没有出声,攥紧的手慢慢松开,里面躺着一个干干净净的平安符。

这个平安符还没来得及送给她,没有来得及对她说一声注意安全,想在今天十二点的时候把自己的生日愿望送给她,愿她一路平安……

“本来想把我的生日愿望送给她的……”他红了眼睛,大概是要哭了。

元明清叹了口气,明明自己还是个孩子,却偏偏学着大人模样用情太深。

“你进来吧,把这个放到她枕头下面也可以的。”

“真的吗?”暗下去的眼睛终于有了一丝光亮。

“真的,我不骗你,我们家乡就有这个风俗。”元明清侧开身子,瞅了眼全身湿透的他,又问,“理理说你最近几天在日本都有演出,你这是偷跑出来的?”

“我没偷跑出来。”他终于抬头看向了元明清,眼睛湿湿的,“我请了假,我答应经纪人明天赶回去,我不会耽误团队活动的。”

元明清勾着嘴笑了,“你倒是敬业。”

他还是站在门外迟疑,亦或许是太过于伤心,虽已经比一米七的元明清高出许多,但双肩单薄,盖不住满满的少年气,固执的惹人疼惜。

“不过小伙子,十二点刚刚过去五分钟,你的生日愿望,大概没的许了。”元明清承认,她是故意的,逗小朋友嘛,多好玩。

上一篇:雪盲 下一篇:大佬失忆后只记得我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