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豪门我是大神呢+番外(429)

作者:烟水漪 阅读记录

奈莎一页一页的翻着,她平时阅读速度很快,说一目十行也不为过。但今天她读的很慢,每个字、每一句都认真的看,这是能将母亲和她连结在一起的唯一方式了。

接下来的日记就像一部霸道总裁的言情小说。

那个暑假,叶廷曼去卫家找了几次卫菀,相约一起打羽毛球或游泳,每一次叶廷钧都在。用母亲日记的原话,“他的目光是炽热的、热烈的,像八月的骄阳,我能感觉到他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我心跳的好厉害,快要融化了。”

九月份开学后,母亲卫菀上了天都大学。叶廷钧也在天都大学,成了她名义上的学长,防火防盗防学长,说的一点也不假。经历了一个暑假的酝酿和升温,叶廷钧像卫菀表白了。

10月4日,细雨,天乍凉。

今天,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天,因为他约我去了情人坡。他撑着一把伞,罩着我们两个人。伞不大,他都让给我这边,自己的肩膀湿了好大一块。我于是贴他更紧了一些,他的眸子是红的,耳朵也是。湖边,两个人并立,他单膝跪下,亲了我的手,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太快了,我认识他也不过三个月。

可我不能拒绝,不舍得拒绝。因为我知道,我的心是欢喜的,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伞落在了地上。

他吻了我,他的唇微凉,很软,清甜,他一定是吃了口香糖。我被他的气息包裹,眼里生出芝兰玉树,那是我的初吻。

PS:不知为什么,总感觉有目光在窥探我,这种感觉很不好,如芒在背。所以,初吻很潦草就结束了,唉。

奈莎在这一页日记停留了几分钟,她想起了一个人——联邦第一狗仔队列琦。从高中开始,列琦开始偷拍母亲,大学时甚至辍学专职拍,练就了高明的偷拍技巧。大抵,母亲感觉到如芒在背的目光,就是列琦了。

日记继续。

11月27日,北风5级,天寒。

廷曼谈了恋爱,是文学班的学长,能写一手好文章。他们当着我的面都毫不忌讳的,廷曼热情的亲她的王子,她好勇敢。也是,她是叶家小公主,想要天上的月亮也能被满足,更何况她只是爱上了一个人。

我们一起去吃了饭。席间,那个少年说,他最近有给一些报纸和期刊投稿,稿费很可观。他萌生了一个想法,办一个自己的文学网站,面向广大的文字爱好者征稿,读者可以在上面付费看喜欢的小说。

廷曼很骄傲,因为她喜欢的人很有想法。

日记似流水,记录着一个初识爱情美好的少女的小心思。

有敲门声响起,是父亲。他端来热牛奶,“睡前喝一杯,安神。”

奈莎片刻怔仲,以前也有个人总叫她睡前喝牛奶,还会借机说几句会让她脸红心跳的话。她回了句“谢谢”,乖乖的喝。

安逸嘴角扯出一丝笑,“和爸爸不说谢谢。”

对,说谢谢反而觉得亏欠。

“时间有的是,早点休息,明天再看。”安逸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

奈莎关了台灯,竖起耳朵听一会,安静没声了,她又重新开灯继续看。她不知道的是,楼下有人因为她的灯一开一关而心情起起伏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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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从吃晚饭起,叶霑就进入了小区,宋家的门牌号很好查,他在社区园林里找了个木椅子,仰头看宋家的灯光。他在等奈莎出来。

叶雷叫了三份外卖,老板和属下端着吃,这等惨兮兮的经历,他也是头一遭经历。

人始终没下来。

“老大,莎姐留宿的可能也很大,咱们回去吧,现在天也挺凉的。”叶零建议。

叶霑不耐烦地摆手,“你们俩回酒店,我自己等莎姐,她一个人走夜路我不放心。”

老板都不走,叫他们这些做下属的怎么走。叶零和叶雷只好硬着头皮,舍命陪金主。

十一点多的时候,楼上的关灯了。很快就可以确定是留宿还是下来了,又过了五分钟,灯又亮了。

“大神不睡觉啊,怎么又开灯了?”叶雷彻底没脾气了。

“你们两个,滚回酒店去。楼上灯泡就够亮了,还要添你们两个,照的我刺眼。”

话虽这么说,下属也知道,老板这是体谅他们,更得陪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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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年轮来到了宪历1989年。

3月2日,天气晴,北风三级。

我和廷钧终于稳定了恋爱关系,并且得到了家里的祝福。我的父母都是很开明的人,只要我喜欢,他们都同意。如果说这段情感有什么不完美,大概就是伤了一个人的心,姿风。

姿风是我的好朋友,从高中起就是,我们的成绩也总是不相伯仲,我第一她第二。偶尔我发挥失常,她就第一。只是我没想到,她也喜欢廷钧。而今天,她找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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