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同人)我在聊斋当县令+番外(383)

乐十七郎不过在床上辗转了三下,就掀被而起,可恶,他也好想吃鸡,呜呜呜,他深深吸了口香气,真的好香啊,这鸡一定很好吃。

他摸了摸自己已经扁扁的小荷包,终于拉开门冲了出去:“小二!小二!快给我也上只鸡!”

小二正趴在柜台上打瞌睡呢,被这一喊直接磕在了算盘上:“鸡?什么鸡?”

“烧鸡!我要吃烧鸡!”

小二解释了好半天,才让小郎君相信这烧鸡并非出自野店,而是有客人自带过来的。

“谁?他住哪儿?”

小二想起那位俊秀公子的话,当即贴心地指了指,乐十七郎一看竟住自己隔壁,难怪他能被香醒了。

不管了,这顿鸡他蹭定了。

然后他就不管小二,风风火火地回去套上外衫,就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程晋听到敲门声,无声地开口:看看,鱼上钩了。

黑山:……这就是你所谓和善地解决?!

“谁啊,大晚上敲门?”

程晋打开门,入眼就是扎眼的粉色身影,只适时地挂上疑惑脸:“小兄弟有事?”

乐十七郎掂量了一下自己的荷包,道:“你们的烧鸡,小爷包了!开个价吧。”

“不卖。”

“为什么不卖?小爷出两倍的价格!”这一开门,香味简直都在勾引他,乐十七郎咽了咽口水,才敢开口说话。

“就是十倍,我也不卖,你看本公子这穿着,像是缺钱的人吗?”

乐十七郎垫着脚尖往里瞅了瞅:“那你怎样才卖?”

程晋适时偏过一点身子,露出后面桌上另一只完整的酱烧鲜鸡:“现在已快夜半,人都说故事配酒,最是合宜,不知公子说故事说得动听不?若是动听,烧鸡赠你便是。”

“真的?”

程晋摇了摇折扇:“自然是真的。”

乡野小店的酒虽然粗鄙了些,但也还算能入口,乐十七郎起先有些疑惑,但等吃上热腾腾的烧鸡,他就幸福地眯起了眼睛。

在他看来,这就是俩闲出屁的公子哥附庸风雅,至于讲故事?随便糊弄过去就是了,他好歹也活了小六百年,稀奇事肯定比这两凡人知道的多。

如果不是当着凡人的面,乐十七郎真想把骨头也吃了,等吃完一整只烧鸡,他才开口:“你们想听什么故事?”

程县令终于露出了狡狯的笑容:“简单,我们就想听听你和状元郎之间的两三事。”

有那么一刹那,乐十七郎完全愣住了,他脑子都发麻,甚至以为对方在烧鸡里下了毒。

“你,你们——”

“放心,没毒。”

乐十七郎拔腿就要跑,然而更加恐怖的感觉来了,他的腿居然动都动不了了,一股强悍的威压施加在他身上,让他根本生不起任何反抗的心思。

他再抬头看旁边一身玄衣的男子,这他娘的是妖王啊!他都做了什么!

“妖王饶命!妖王饶命!”

天呢,京城居然有妖王,早知道他就是委屈死也不会来京城了,就让那姓姬的书生自己蠢死不好吗!

“命就算了,你可知道,方才你吃的那只酱烧鲜鸡,原本是这位爷的口粮,现在被你吃了,你说该怎么办?”程县令显然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恐吓的话真是张口就来。

乐十七郎听完,已经快吓哭了!救命啊,他居然敢抢妖王的口粮,现在就算是族中那位传闻中的狐爷爷过来,也救不了他的小命了吧?!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去买十只烧鸡赔给您!不,一百只!”

黑山:……大可不必。

程晋却演上瘾了,非常戏精道:“可是这会儿我们不想吃鸡,就想听你讲故事,小狐妖,拿出你陷害新科状元郎的勇气来呀。”

新科蠢状元能和妖王相提并论吗!!!

根本不是能类比的存在,但妖王既然要听,乐十七郎又如何敢隐瞒,颤颤悠悠就要把自己出山后的倒霉催经历说出来。

嘤,如果能博妖王一笑,说不定他就不用死了呢。

“首先,你叫什么名字?”

“乐十七郎。”

十七?嚯,这兄弟姐妹可就够多的。

“你为何陷害姬长侓?”

说起这个,乐十七郎心里满是怒气,但碍于妖王的威压,只能期期艾艾地开口:“是他先害的我,我不过是以牙还牙罢了。”而且他还去牢里找人试图和解了,只要那蠢人求他,他就把人捞出去。

“哦?他怎么害你了?”

当事人双方口供不同哎,程晋心里忍不住有了点好奇心,这时候如果有盘小核桃就好了,听故事和磕小核桃实乃绝配。

乐十七郎看了一眼妖王大人的黑色衣摆,只低头道:“他就是害我了!我好好的保家仙做着,他非要坏我道行,简直蠢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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