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同人)我在聊斋当县令+番外(81)

“走,炸的不行,烤的也成。”

狐狸对于吃鸡,那是烙印在基因里的渴望,离庸一听,当即就跟了上去。

程晋很早以前曾经在炸鸡店干过兼职,炸鸡要想好吃,腌制是关键,阿从的调料瓶相当丰富,程县令把切成块的鸡肉腌上,又使唤离庸去烧热了土烤箱。

妖就这点好,生火随手就点,温度还能控制得相当完美,简直比现代的烤箱还要精确。

腌制好的鸡肉需要过三关,而古代没有面包糠,程晋将厨房里的馒头烤干后揉碎代替,等裹好面粉层,鸡肉就能直接进烤箱了。

等待的功夫,香味已经从烤箱里溢散了出来。

炸鸡的香气,自来浓烈又霸道,烤箱无油版虽然不比油炸,但等涂上蜜汁酱,酥脆的外壳配上鲜嫩的鸡肉,这口感就足以治愈人心了。

冬日里,虽然还未下雪,但炸鸡配果酒,已经足矣抚慰程县令陡然得知穿入聊斋的魔幻感,至于另一位吃鸡爱好者,已经跪拜在炸鸡的酥脆裙之下了。

“这世上,竟有如此美味的鸡肉!大人,您若是去做庖厨,外头酒楼的大厨恐怕都要失业了。”

为了熟得快,鸡肉切成了入口适量的大小,外层金黄酥脆,里面又鲜嫩多汁,再配一口酒,离庸已经从想挖走阿从改成挖走县令了。

“没有,炸鸡并不难。”程晋做饭的手艺,就真的一般水平,但鸡肉是一种怎么做都不会太难吃的食材,更何况是万能的炸鸡啊。

潘猫猫循味而来,一看两人对月饮酒,当即控诉道:“被我逮到了吧,你们居然背着我吃独食!可恶!”

然后没等人招呼,就直接扑向了桌上。

“啊好烫!好吃!你这臭狐狸,给本喵住手!这些都是我的!”

离庸筷子一拨,居然使上了妖力:“不听话的小猫咪,可不讨人喜欢哦~”

程县令独得一盘炸鸡恩宠,望着天上烂漫的星子,忽然有些想念自闭的黑鹿鹿了。哎,黑鹿鹿打从桃花江回来,他曾经旁敲侧击过,似乎是找到了些那老道士的线索,最近除了基本公务,大部分时间都飘在外面找人。

可都几百年过去了,那老道士当真还活在这世上吗?如果活着,那是不是意味着真的找到了长生的法门。

长生啊,妖类长生,却不被人间接受。而人又求长生,却始终求而不得。

**

陶醉是三天后才变回人形的,有了三天的缓冲期,程晋对穿入聊斋这个事实已经基本平静接受,毕竟……生活好像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倒是因为想不太开,最近睡眠质量不太好,搞得病好的阿从给他炖了一大锅靓汤。

“陶兄,你看上去,脸色还是不大好啊?”

陶醉摇了摇头,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没事,养养就好了。”

“还没事呢,差点儿就伤了根基,不想笑就别笑了,大人也不是什么拘泥于形式的人。”离庸的发言还是一如既往地犀利,“你这个样子,不会是还要上那兰若寺吧?”

陶醉不言,但他显然并不会因此退却。

“啧,那獐子到底给你施了什么法术,值得你这么为她拼命?若你是人类,她早就欠你十辈子的救命之恩了,好哥哥当到你这份上,简直比爹还周到。”离庸眼带不赞同道,“你修行也不易,何必为此自毁道行呢,先说明,我可不陪你去闯那兰若寺。”

陶醉也摇头:“我一个人去。”

离庸气得直接扭过了头,这迂得呀,简直能把妖气死。

“陶兄,你打得过?”

陶醉非常诚实地摇了摇头:“三日过去,我怕出事,得去探探。”

那岂不是送菜?

程晋倒也不劝,毕竟陶醉看似温润,性子却是十足的坚韧:“实不相瞒,早在三天前,燕道长得知金华城外有妖孽盘踞寺庙害人性命后,就出发去降妖,至今未归。”

“竟有此事?大人您怎么不早说?”

事实上呢,这事儿还是猫猫说漏了嘴,他从前误入过那边,若不是机缘巧合,恐怕连里面的大妖面都没见上,就要被吸干修为而死。

那之后,猫猫就再也没去过那边,妖怪之间有些风言风语,据说兰若寺被一个千年大妖占据,不仅耗干了那里残存的佛光,更甚将周围一圈的大小妖怪要么驱逐,要么收为己用。

特别是近些年,行事愈发狂妄,许多人路过那边,都会莫名其妙地失踪。

汤溪的山贼固然可恶,但山贼很少害人性命,但这妖邪杀人,可是要吸干骨髓,连魂魄都没剩下的。

程晋为此去翻阅过汤溪近些年的失踪人口名单,因为前几任招安县令的不靠谱,所以名单上的失踪人口有很大的出入,阳间普查困难,他干脆上城隍庙打听了一下阴间的失踪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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