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向南庭远+番外(26)

作者:萨小朵 阅读记录

我离开座位,回到顶层我师傅的办公室、拿了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来,把关于居住权规定的那一部分翻开指给他看:“你看这里,不动产过户后,原物权人继续使用不动产,该种保留房屋居住使用权的遗产继承或者赠予,可视为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新产权人无权单方面撤销该合同。在遗嘱生成的当时,你也亲自签字确认过这个附加条款,等同于你确认并知悉此遗产继承的附加条款,你要接受此遗产继承,你就得遵守原物权人订立的这项规则,懂吗?”

我再把法典翻开到继承篇,然后将相关法定继承的法律条文指给他看:“遗产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十三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你可以自己好好看看……”

琴姐的继兄拿起法典,看了这些法律条文很久;我看出来了,他现在人已经懵了。

既然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我就不差把这个恶人做到底了,我努力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尽量平静的对他继续说道:“李先生,根据我国民法典,你的母亲生前与你父亲共同拥有该涉案房产;你母亲去世时、父母都已经过世了;根据遗产继承法,你母亲的50%有一半是你父亲的,所以该涉案房产在你母亲离世后,你最多只继承25%,余下的75%属于你父亲的产权;你父亲和你继母是在琴姐初中的时候成婚的,那时候琴姐还未成年,是由你父亲和你继母共同抚养的、你也是;所以,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女,琴姐和你一样拥有合法的继承权;且在你成年、自己拥有扶养父亲的能力后,你拒绝赡养你的父亲,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琴姐和你继母向法院提出告诉,在分配遗产时,对你给予少分、或者不分的处置了;你自己想想,琴姐和你继母这样做了吗?”

给琴姐的继兄说完这些了以后,他沉默了,并且脸上已经开始明显的有点无地自容了,虽然我心中仍有不忿,可我的语气已经慢慢可以平缓下来和他说了:“李先生,以下这些话,我不是作为琴姐的代理律师说的,而是作为琴姐的朋友说的……从小到大,琴姐和你继母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以致于你要这么对待她们?母亲离世,这的确是一件让人很难过的事情;可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还是要好好活下去的……你父亲再娶,你可以不理解,可你的父亲已经尽到了他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把你抚养成人;你的成长期间,他让你挨饿受冻了吗?让你短衣缺食了吗?他没有!而且,据我所知,他非常的疼爱你……琴姐母女虽然和你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可她们虐待你了吗?她们非但没有,而且,她们为了让你的父亲可以安心治病养病,在你父亲立遗嘱的时候就自愿放弃了房产的继承权,你以为她们是为了什么?你继母明明可以住到更好的地方、过更舒适的生活,可却非要守着那间老旧的房子,琴姐是没有经济条件照顾她吗?就连你父亲生前,也是琴姐在扶养的……作为一个稍微有点良知的人,应该都会感念的……可你都做了些什么?不要觉得全世界都仿佛欠了你,你父亲从来没有亏欠过你,琴姐母女更是没有……这个案子,即使在一开始我没有接琴姐的委托,我也不会接你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这样有违中国道德伦常的做法,给我再多的钱财,这案子我也是不会接的!”

一口气把这些都说完以后,我就起身对琴姐的继兄下了逐客令:“李先生,我要说的就这些了,我这边还有很多工作要忙,您请自便吧!”说完以后,我扬长而去,再也不想回头看他一眼。

由于工作忙碌,我很快的就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没想到这无意之举,却在后来的日子里促成了他们一家人的关系缓解,直到他们和好……

琴姐后来有一天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们一家人终于和解了,现在相处和睦;偶尔,她继兄还会回老房子那边看望琴姐的妈妈。

琴姐说,那天我义愤填膺的斥责完她继兄以后,没多久她继兄就主动去老房子找她妈妈诚意致歉了,并把当时我和他说的话,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她们。

她很感谢,我为她做了这些;她知道:我本可以不这么做。

她还说,她继兄让她帮他向我转达,他很感谢我让他知道了这么多;知道了这些以后,他终于想通了,可以释然了。如果没有我,他可能至今都还自己钻在那个死胡同里,一直走不出来……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