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爱情还给我+番外(37)

作者:富美 阅读记录

可今天陌生同学的评价刺痛了她,他们没必要说谎的。如果继续随遇而安,别说是一个杨宵,她哪怕是要和别人谈恋爱、甚至是找实习,都会大受影响吧。

心中的小人头发都已经烧焦,此时又跳出另一个老生在在的,安稳她:“没关系啦,长痘的人那么多,大家不还是照样学习、生活。哪个人会为了痘痘要死要活的。你正好趁此机会修炼自己心性。”

烧焦的小人反驳:“现在社会讲究快节奏,等你修炼完了,好工作没了,好男生也没了。”

“凡事讲究一个缘字,是你的总归是你的。你妈妈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吗?”

“你妈的话不一定对,你看看她的人生,也做了好多错误的决定。”

“所以她有经验啊。”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你应该走出自己的路!如果当初你向吴美芳争取,哪怕中文系和历史系的出路太少又怎样,也好过现在忙忙碌碌不知所云。”

……

他们一个要她从里到外改造自我,一个要她继续随遇而安。俞舟欢做不了决定,熬到六点多,索性爬下了床。

外头已经有了冬天的预兆,灰蒙蒙一片,呼吸一口,天灵盖都在打颤。俞舟欢无心收拾自己,只套了一身优衣库的家居服,因为是吴美芳大减价时候买的,只剩下最土的枣红色。俞舟欢没有目的地,她不想去操场加入早跑的队伍,一旦跟着人群就会不由自主地思考落后的问题,可能会让自己更加难受。

她就近选了食堂边上的人工湖,一遍遍打转,两只手不能挥得更拼命。

大概走到第五圈的时候,运动产生的多巴胺开始产生效用,忧郁与烦躁驱散了,俞舟欢的眼里能看见树与花、假山和假山上的人。

好像是他?

第18章 普罗大众就是喜欢以貌取人。

心中已经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可俞舟欢仍然没有上前打招呼,对于没有社交技能的她来说,半生不熟的人都可以归为不熟,是不需要特地寒暄的。而变熟,需要靠大量时间沉淀,当然,有运气也行。

程道声今天的运气还算不错。他在一个微妙的瞬间扭过了头,恰好撞上俞舟欢还未收回的眼神。

错愕又尴尬的俞舟欢不知道对方还记不记得自己,抿着嘴,微微挤出一个笑容。

也许会认不出吧。她顶着素颜和痘痘,头发也减成了刚刚及肩的长度,还有这身大妈家居服,谁穿都会老十岁。

可他是天才诶,应该会透过现象看出本质吧。

抱着崇拜天才的敬畏之心,俞舟欢还是缓缓抬起了手。她就像只招财猫,手掌挥舞的幅度又小又机械。

程道声正跟着BBC的新闻练习纯正的英式发音,这一句结尾的单词是“domino”。然而因为眼前停着一个奇怪的女生,他的嘴巴一度停留在“o”上,料峭寒风于是呼呼往里灌。

因为信奉一日之计在于晨,他其实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练习自己的发音,也习惯了这块独属于他的地方和时间。

突然遇到入侵者,程道声的大脑有些宕机。

他急急地从口袋里摸出眼镜,而后靠着学霸多年攒下的气场,暂且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和对面的女生礼貌地招呼了一声。

“早上好。”也许是练了太久的BBC口音,一开口还带着点若隐若现的主播腔。配上他那身商务风格的衣着,简直更像了。

俞舟欢看他眼里冒出犹疑,有点相信他没有认出自己了。真是的,干嘛要打招呼,也算好久不见,怎么也得打扮得整洁一些吧。

看着他的影子逐渐靠近,俞舟欢拖鞋里的十根脚指头都不禁蜷缩了起来。

“呵呵。”她干笑了一声,急中生智道:“我好像认错人了。”可她来不及脚底抹油,程道声已经发出了一声“唔?”。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奇地问道:“我变了那么多吗?”他已经想起她是谁,刚才只是缺一副眼镜。毕竟在他生活中出现的女生并不多,而像俞舟欢这么表情丰富的就更加是屈指可数。

情节变化太快,俞舟欢的面色是五味杂陈,她赶紧摇了摇头:“没有没有,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又高又瘦。”然后指了指他手上的ipad,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啊?”

“我纠正一下口音。”

俞舟欢特地瞄了一眼屏幕,确认了时间。她不禁感慨:“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努力啊。”吴美芳的书店开了那么多年,在电脑前写程序的人也就他一个。甚至不要说写程序了,几乎个个都是来这里打游戏、看漫画、看小说的。

程道声自己并不觉得骄傲:“比我努力的,大有人在。”

真不愧是他,又努力又谦虚。相比之下,俞舟欢觉得自己实在是平平无奇,她所拥有的顶多只是一些小智慧,应付应付当代的填鸭教育还行,等到了真正的天才面前,犹如井底小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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