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雪三日(56)

“不是。”她笑着摇头,一本正经解释:“我只是喜欢插.在花瓶里的这几枝灰蓝色郁金香,当它们换个环境,换种颜色,我就不一定喜欢了。我的喜欢是有局限,也是有选择性的。”

宋雁书笑了笑,“很挑剔。”

“是啊,我确实是个非常挑剔的人。”不然也不至于二十七岁了还是母胎solo。

宋雁书原本已经做好回去猛灌矿泉水的准备了。却想不到今晚的面不止不咸,还格外好吃。西红柿炒的土豆丝酸得恰到好处,让人很是回味。

原来那碗长寿面只是她厨艺的一次意外。

晚餐时间非常愉快。两人都是健谈的人,各种话题都能聊。季悄吟跟宋雁书提起了自己过去的工作和生活,而他则告诉了他的留学生涯。

宋雁书在青陵一中读完高中。高中毕业前往荷兰留学三年,读的还是阿姆斯特丹大学最好的传播学专业。

学成归国后进入海盛,从基层做起,从头学起。花了六年时间一步一步强大起来,将高层大清洗,站稳了脚跟。能力和魄力自然不是常人可比。

比起他,季悄吟的履历完全不值得一提。

虽然养父养母已经倾尽全力培养她了,但比起宋雁书这种富二代,她从起跑线上就已经输了。

她以前很少去深究公平问题。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人生而平等”无非只是一句空话。但这一刻她还是忍不住去纠结一番。

姜叙和姜殊这对兄妹在姜家长大,他们自小衣食无忧,获得了最优质的教育资源,从幼儿园到大学读的都是最好的学校。而她全是靠自己拼出来的。哪怕现在她也跻身都市白领行列,每个月拿着一份还算优渥的工资。可是骨子里缺失的东西却是怎么都弥补不回来的。

倘若她也在姜家长大,她和宋雁书的差距或许就能缩短一些了。这也是过去这些年她始终不敢迈出这一步的原因。

而这些全是老太太和她的生父造成的,说不埋怨自然是假的。可埋怨过后她又无能为力。事已至此,无力回天。

“季经理?”

“怎么了宋总?”季悄吟被宋雁书拽回了思绪。

宋雁书笑道:“你好像有点走神了。”

季悄吟面露歉意,“不好意思,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情。”

两人吃得差不多了,季悄吟收拾了碗筷。

宋雁书随后便听到了澜澜水声。

就是这点水声,衬得屋子里越发沉静。

落针可闻,呼吸可闻。

鼻尖萦绕一点木香,花瓶里的郁金香无声无息绽放,暖橙的光线千束万束,一切看上去都非常美好。

宋雁书整个人陷在沙发里,有些慵懒倦怠,他不太愿意动,只想这么瘫着。

抬起手臂看了一眼腕表,不知不觉就十点半了。

夜色静静流淌,属于深夜的原始的气息开始一点一点复苏。

已经不早了,他该走了。一个男人确实不该在单身女性家里逗留太久。他应该讲究分寸的。

可是这一刻他好像不太愿意离开。

这间屋子似乎有股神奇的力量让他迈不开腿,周遭的一切不仅能够沉淀人心,更让他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沉溺。

是的沉溺,他对这间屋子产生了依赖,不自觉便沉溺其中。

或许不是对屋子依赖,他是对某个人依赖。

她的脸,她的呼吸,她的声音,像是致幻的迷药让他轻易就产生了依赖。

季悄吟终于关了水龙头。

水声戛然而止,室内再次落入一种诡秘的沉寂。

紧接着宋雁书便听到了女人熟悉的脚步声。

软底拖鞋,一步一步踏过木地板,清晰入耳。

无异于是踏在他心尖上,把他七寸都拿捏住了。

“宋总?”年轻女人的声音,又轻又柔。

季悄吟口语标准,咬字清晰,不像青陵人前后鼻不分。她的普通话堪比播音腔。他觉得她的普通话证书一定是一甲。

这声“宋总”让宋雁书的思绪慢慢归了位。

“我该走了,今天谢谢你的面。”他及时站了起来。

若是再逗留下去,事态发展估计会不可控制。他喜欢稳操胜券的感觉,不太喜欢眼下这种失控,像是脱缰的野马,他攥不住。

季悄吟不懂男人心中的百转千回,她把人送出门,两人站在楼道口道别。

“慢走宋总。”她替宋雁书摁了电梯。

轿厢迅速往上升,机器运转的声响清晰又突兀。

声控灯灰仆仆地亮在那里,光束昏黄古旧,她娉婷的立在灯下,修长纤细的天鹅颈有光栖息在上头。

她绑了头发,脖子上隐约可见细细的血管。

刚刚在车前那股邪念居然神奇地冒头了——他想上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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