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雪三日(67)

一张原木长桌,桌上摆几株紫色绣球花。清新淡雅的颜色,看得人心情愉悦。

两人随便点了些吃食。

吃什么不重要,宋雁书只是单纯的不想放她回去,想和她多待会儿。

菜品还没上桌。他拿着手机给季悄吟转了笔钱。

六位数,季悄吟被吓了一跳,都赶上她一年工资了。

“宋总,您转这么多钱给我干嘛?”

“这是你今晚自己赢的。”

季悄吟:“……”

“我赢了这么多?”她深觉不可思议。

她一直不知道这群富二代们打多少筹码的,更不清楚自己究竟赢了多少钱。宋雁书让她坐下打,她就坐下打了。她手气不错,一般摸不了几张很快就能听牌,然后迅速胡牌。她是胡了好多轮。但万万想不到自己居然赢了这么多。心中不免惊讶,这群人玩得未免太大了。

“这太多了宋总,我不能收。”她总觉得这是一笔飞来横财,收着也不踏实。

“你凭本事赢的钱,干嘛不收?开局之前我就说了赢了归你,输了算我,我可不能言而无信。”

“可是这太多了。”

“这群人哪个缺钱,你赢的这些不过九牛一毛罢了。不用有压力,收着吧!”

季悄吟也明白他们这群人并非真正的赌棍,聚在一起搓几局麻将无非就是消遣时间,输赢无所谓。这些钱他们还真没放在眼睛。

这么一想,她也就坦然地收下了。

突然发了笔横财,她可以多买几双高跟鞋了。

季悄吟对什么都不执着,唯一喜欢的也就高跟鞋了。只要钱包丰盈,她就会给自己买漂亮的高跟鞋。

很快侍者端上来白鲑鱼、天妇罗、鸡蛋鳗鱼寿司、黄金海胆蟹壳烧等菜品。

宋雁书轻声询问:“悄吟,你吃芥末吗?”

季悄吟摇摇头,“不吃,我受不了芥末的味道。”

宋雁书闻言将芥末改成酱汁,一点一点淋上白鲑鱼,夹到季悄吟碟中,“尝尝这个鱼,味道很不错。”

鱼肉绵软细腻,包裹酱汁的鲜美,味道极好。

看到她眯着双眼,一脸满足的表情,他便知道她喜欢吃这个鱼。

“他们家的白鲑鱼是招牌,浇上芥末味道一绝,可惜你不吃芥末。”

“芥末太辣了,我吃不消。”

想起季悄吟不吃辣,宋雁书忙说:“那你吃这个鳗鱼寿司,这个不辣。”

“谢谢。”

季悄吟其实不太喜欢吃日料。但这家店胜在味道好,她的胃倒也被捕获了。

说是陪他吃饭,但基本上都是季悄吟在吃。他倒是吃得极少。

“宋总,您怎么不吃?”

“我不太饿。”

“您不吃,我都不好意思吃了。”

“我看你吃就好。”

季悄吟:“……”

他极为绅士,正在为季悄吟倒茶。

他坐在暖意融融的灯下,白衬衫被晕染成暖调的黄。侧脸轮廓清晰,面容绝美,动作从容优雅,表情温柔。

是个女人都抵御不了此刻的宋雁书。

季悄吟不自觉停下筷子,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看着他。

等他终于倒好了茶,将茶杯递到她面前。她这才恋恋不舍地移开了目光,小声地道了谢。

一餐饭断断续续吃了快两个小时。

结束后宋雁书总算规规矩矩把人送回家。

车子停在季悄吟家楼下,他熄了火。

她解了安全带,拿了包,转头向宋雁书道谢:“宋总,谢谢您送我回来。”

男人坐在主驾上,俊颜陷进朦胧的光影里,三分迷离,七分魅惑,格外勾人。

他懒洋洋的声线飘在空气里,格外简洁的一个字,“嗯。”

得到他的回应,季悄吟探出右手去开副驾的车门,而自己的左手却被人毫无预兆地握住。

不是普通的拉手指,也并非握手腕,而是十指紧扣。他掌心温热,干燥有力,紧贴着她的手心,热度悉数传递给了她。

这是一天之内这人第二次与她十指紧扣了。

季悄吟心海涌动,掀起万千狂澜。

她转头惊诧地看着男人,直接怔住,“怎么了宋总?”

他的双眸明亮深邃,有光栖息在上面,是一团漩涡,多看一眼便会彻底沦陷。

第一次有男人以这种方式握住她的手,好像就此握住了她的七寸,她动惮不得,只能任由他摆布。

这种感觉太糟糕,也太致命了。就像是一个猎人突然被人收缴了猎.枪,面对凶猛的野兽,她一筹莫展,唯有拔腿开跑。

可惜她跑得不够迅速,最终还是会被野兽给追上,被撕扯,被吞噬。

男女之事,谁先动心谁就输了。她和宋雁书的之间,从她给海盛投简历的那刻开始,她便已经输了。从始至终,她始终都是输的那方,毫无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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