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颜如聿+番外(14)

作者:夜火火 阅读记录

秦聿冷眼旁观,一言不发。

李逸寒扫了眼被告席,将他们的神情落入眼中,勾了勾唇,看向证人:“证人,能否请你详细介绍一下你所在工作单位的情况?”

“我在又琳姐的工作室做编剧,我们工作室在业内颇有些名气,当然,这都要依赖又琳姐优秀的实力和基础,平时都是又琳姐带着我们创作,她提出创意,我们集体讨论,最后确定故事框架,再进行细化分工。”

“也就是说,你们工作室的创意乃至剧本都是内部共享的?”

“版权归工作室所有,但创意和剧本是互通的,当然,我们都签了保密协议,不能对外公开未经公布的作品信息。”

“你们工作室有多少人?”

“除去后勤人员,真正创作的人一共5个,不过现在只有4个。”

“为什么少了一个?”

“去年离职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又琳姐说宁缺毋滥。”

“你和离职的人一起工作了多久?”

“两年。”

“你还能认出她吗?”

“当然。”

“那么,请你辨认一下,去年离职的人在法庭上吗?”

证人的目光,落在了被告席上。

简臻垂着头,极力削弱自己的存在感,可是随后,她就听到:“简臻,好久不见。”

所有人的目光同时投来。

简臻压在桌子下的双拳控制不住地颤抖,恨不得自己马上消失,但是这还没有结束,很快,第二个证人出庭,指认简臻的确曾与他一起为高又琳工作。

第三个证人是个年轻女孩,许是第一次上庭,神情有些紧张,但也十分肯定地确定简臻曾经是高又琳工作室的编剧,去年6月份主动离职,并不知道她在网上发表了小说。

“事实已经很清楚。”询问完证人,李逸寒做出了最后的推论,并给了致命一击:“原告曾经是我当事人工作室的编剧,她所著作品《韶光正好》的创意,并不是原创,而是从我当事人那里偷走的!——审判长,我方要当庭反诉,起诉原告简臻抄袭我当事人作品!请与依法判处原告赔偿我当事人其全部非法所得,并公开向我当事人道歉!”

反诉,即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简单说就是,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双方身份互换。

简臻浑身一抖,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

由于案情出现变动,姜芮书宣布休庭,重新核实证据后再择日开庭。

不得不说,李律师这次的表现很精彩,节奏踩得很稳,证据也充分,不但推翻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还利用原告方的证据倒打一耙。

也不知道秦聿会怎么应对。

姜芮书走之前瞧了眼,哦豁,面无表情,喜怒不形于色?

不过,肯定很生气吧?

第20章 坦白

秦聿当然生气,非常非常生气!简臻跟高又琳认识,还曾经是高又琳的编剧,作为代理律师,他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开庭前,他亲自跟简臻确认是否与高又琳有过接触,因为判定抄袭需要符合接触原则,如果她们认识或者知晓彼此,接触原则就可以成立。

简臻怎么说的?

哦,没接触过。

于是他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找高又琳可能接触到简臻作品的证据,好不容易找到了,可现在他连证据都还没拿出来就被李逸寒那个傻X打个措手不及!

陶霖早在看到高又琳一行人气势昂扬走出法庭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感觉不大妙,等秦聿几人出来,见秦聿黑着一张脸,而委托人简臻低着头躲在赵思雨身后,不敢靠近秦聿,便预感可能糟了。

回到律所,秦聿一句话不说就下车走人。

其他三人都不敢吱声,连大气都不敢喘,小心翼翼跟在后面。

陶霖悄悄摸出手机,上微博一看,“卧槽……”

简臻曾是高又琳工作室的编剧?创意是从高又琳那里偷走的?

简臻才是抄袭者?

高又琳反诉简臻?

陶霖感觉脑阔疼,这么关键的信息简臻一个字都没透露过,问她她还隐瞒,她其实是对方律师派来砸秦聿招牌的卧底吧?!

回到办公室,秦聿将包重重扔在办公桌上,砰的一声响,吓得后面的人缩了缩脖子,他霍然回身看着简臻,声音冷到骨子里:“两个选择:第一,马上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隐瞒你跟高又琳的关系,从你们认识第一天到今天为止发生过的一切都给我说清楚!第二,解除委托关系!立即!马上!”

简臻白着脸,双手紧紧地绞在一起,过了一会儿才鼓起勇气,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一定要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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