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颜如聿+番外(55)
后来宁杰说手机丢了,买了新手机,又把原来的卡办了回来,她便没多心。开庭前看到原告提交的聊天记录,她是担心过的,但又想到宁杰手机早已不知所踪,他们无法证实真假,她只要把自己手机上的记录删除,就不会有人再能拿捏这个把柄。
没想到这个手机竟然落到了宁杰妻子手上。
女律师马上站起来反对,“这个物证没有事先提交,被告不能认同。”
秦聿跟着道:“只是对聊天记录的补充证明。”
“原告方分明早已拿到物证,却故意压着不提交,想在法庭出其不意打击被告,这是故意破坏规则。”女律师控诉秦聿的阴险行为。
“那么被告到底有没有说过聊天记录中的话?”秦聿反问。
又是一个致命问题。
女律师脸色微微一变,咬紧牙关:“总之被告不认同这份证据。”就算所有人都知道这份证据是真的,只要能用规则排除掉,就绝对不松口。
但很明显,其他人心里都有了底,这份证据恐怕是真的。
姜芮书深深看了秦聿一眼,这时,旁边的吴佳声压低声音道:“我不认同这份证据。”
另一边的朱玮霖也点了点头。
姜芮书心里有了底,询问道:“原告还有无其新的辩论意见?”
“没有了。”
“被告还有无其新的辩论意见?”
“没有了。”
“合议庭需对本案休庭十分钟进行评议,15分钟后继续开庭,现在休庭。”姜芮书敲了敲法槌,退庭。
“我不认同原告当庭提交的物证。”回到办公室,吴佳声便断然道,“原告律师就是被告律师说的那样,故意压着证据不提交,这种破坏规则的行为不能纵容!”
姜芮书看着他义愤填膺的模样,知道他看不惯秦聿的手段,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的迁怒,将对渣男的厌恶迁怒到了为渣男争取利益的律师身上。
其实当庭提交证据是可以的,只要法官和对方认可就行,如果是关键证据,法官认同也可采纳。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很多证据更是当庭提交的。
当然,吴佳声的否定也没有错。
而秦聿这次的行为……
她上次才警告过他,他就这么做。
有点搞不懂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朱玮霖也认同吴佳声的观点,“原告律师故意的。”
吴佳声看着姜芮书,“姜法官呢?”
“我也认同这份证据不予采纳。”姜芮书道,不论秦聿出于什么目的,她都不想纵容,但是……
“被告对于债务关系的主张没有证据。”她微微叹了口气。
谁主张谁举证,被告说宁杰的转账是偿还债务,那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否则原告不用做什么,被告就要承担举证不足的后果。
她都有点怀疑秦聿是不是看清了这点,等着被告承担举证不足的不利后果。
朱玮霖点头道:“没证据就得还钱。”
吴佳声一愣,紧紧皱起了眉头,姜芮书说得没错,被告得证明自己跟宁杰存在债务关系才能否定原告的主张,再或者,除非宁杰跟被告一起沉默,原告杨女士才无法追回无法说明缘由的那部分转账。
但是让宁杰沉默可能吗?
这个官司就是宁杰借着他妻子的名字打的。
“但我们都知道宁杰是以妻子的名义起诉宋洁,他才是真正的原告。”
“那又怎样?”
“是他主张向宋洁追回财产。”
“那是原告杨女士的主张,他是代理人。”
“但是获益的是他!这样一个背叛家庭玩弄规则毫无底线之人,最终还能让他获益,这是对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践踏!社会道德底线都会被他拉低!”
“夫妻共同财产追回后,杨女士也有分配权,也能获益。”
“你能确定他妻子一定能从中获益?”
“我不能。”姜芮书看着他,“我们的职责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不是保证谁更能获利。”
第51章 原因只有一个
“所以?”
“就算宁杰是个人渣,但法律赋予了他权利,可以作为丈夫代替妻子起诉,你和我都不能剥夺他的权利。”姜芮书冷静道。
吴佳声嘴唇动了动,他知道原则是什么,只是意难平。
朱玮霖看看两人,见两人都没再说话,问:“讨论结束?”
十五分钟后,再次开庭。
“现在宣判。”姜芮书敲了下法槌。
“全体起立。”
姜芮书扫了眼法庭,开始宣判:“经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购买S市D区世纪花园148号103室房屋的房款系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无偿取得财产,未经原告同意,该种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被告因此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被告先后所获80万元转账系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均为不当得利,故对被告辩称收到的转账32万为债务往来,本院不予采信……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判决如下:一、被告归还原告购房款100万元。二、被告归还原告不当得利80万元。三,被告归还原告首饰若干、奢侈品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