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枫残月何所依(51)

作者:何依 阅读记录

我也一直独来独往着。我喜欢摆弄文字,所以交往的异性无非都是些鸿雁传书的骚文墨客。风流才俊也罢,潇洒出格也罢,文坛奇葩也罢,在直上如火如荼热烈一番之后,又如火苗投进湖心,归于平淡了。于是,异性的朋友,细心数来倒是不少,约过会见过面的几乎没有。至于同性,我坚守一个原则,宁做雪中送炭的一块炭,不做锦上添花的那朵花。炭,丑丑的,黑黑的,粗粗的,可与雪交替时,热与冷的对照能让你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一辈子记住它;花,美美的,艳艳的,香香的,但与锦缎的陪衬中,斑斓的五彩会让你迷失自己。因此,朋友们麻烦了,我愿倾听,但从不安慰。我觉得安慰是没有实质用途的,除非当事人自己想通了。而多半,受伤的人只是想找人听听他的故事,在诉说的时候,也就是他自我理清思绪,仍伤痛复员的时候。等他活蹦乱跳时,我便起身忙自己的事不再奉陪了。我所做的,仅此而已。若要我自我牺牲式的两肋插刀、上刀山下火海,那是万万不会的。保全不了自己,还谈什么朋友?但我自认倒也不是明哲保身的人,如果极大地伤害我的利益、严重地违背我的原则,我是一定要挺身而出的,哪怕对方是我的顶头上司,我也要做那被枪打死的出头鸟!

我想,小颜如果是个充满了喜悦色彩的人,那我就是一个没有色彩的人。她尽力展现他欢笑的颜色,而我则在大部分的时候掩藏住所有的我。一定要用一种颜色来形容我们各自,那么,她是红色的,我是灰色的。

直到今天,我还无法相信,我和她会变成朋友。当然,到底是不是朋友,我很迷惘。但她近来总是说:“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想,我和她,大概应该算是朋友了吧,似乎还是好像很好的那种朋友。

我好像注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大一时发错号码认识了一个手机朋友。他从千里之外赶来看我。家人对他深恶痛疾。他家祖祖辈辈都是渔民,他初中没念完就辍学捕鱼为生,家是一条船。他长得不高不好看,脾气也不好。家里说如果我跟他好,就与我断绝关系。可是,我想,他的谈吐他的措辞,说他是硕士我绝不怀疑,在那样的家境下要给要给我这个自认才高八斗、骄傲自负的人如此的错觉,我无法想象他背后的努力。于是,我开始与家人沉默。我想刚硬的反抗只是暂时的权宜知己之计,柔韧的马拉松是水滴穿石的奇迹。所以,三年后,我与他第三次见面的时候,我妈为我们买了一套最高峰时期的二手房。准备给我们结婚。

小颜说,我与他的感情是真正的在爱情绝迹年代的真爱绝版。因为没有功利,没有金钱,甚至没有身高体重相貌之类的任何因素。没有原因的爱才是最真的爱,说不出爱对方的哪里才是最实的,才有可能在将来接受他所有的缺点。而别人都说,我的智商等于零。但我自认是个高智商;虽然他的船上功夫已逐渐适应不了岸上的生活。

可是,小颜的智商,也等于零了;至少我这个高智商的人这么认为。又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小凡。他大学毕业两年,没有工作。家里有洋楼有汽车。对她似乎爱理不理的;至少我这个经历了一堆故事的人这么看。她好像什么都为他着想。我想,女的迁就男的,倒追的迹象,悲剧的开始。后来,由于他怠慢她的态度升级,那些为小颜有了好归宿而高兴的人也开始劝她放手。我说,听从你心的召唤吧,你自己的心你最懂。

忘了说了,这期间,是大四,系里的同学转来转去,走走停停。只有我和小颜纹丝未动,一面在读书,一面在一家公司做事,因为我们的家境都不好,一方面要自己挣够学费,一方面还要寄回一部分给家人。看起来是白领丽人,其实两处奔波,过着人格分裂的日子。也许同病相怜吧,反正,似乎走得更近些了。

小颜坚持了七个月终于与小凡分手了。我以为她会重归平静,不再有故事。可是,我错了。与小凡在同一所大学毕业的阿蒙出现了,展开了猛烈的攻势。没几天,阿蒙和小颜就请我吃饭了。我对他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想他是不会明白我的意思的。我在心底叹息:想当初,大家议论小凡时,我一直对那不懂怜香惜玉的冷峻的家伙充满好奇。小颜一崽应允时机成熟一定带我见他。看来,也许这辈子我也无法认识他了。

阿蒙的细心体贴连我也被感动了。这期间,为了少缴学校的公寓费,我已搬出来租了一间8平米的小屋,中间用板隔开,那个,对了,我的那个他叫阿康。阿康住外面半间,便于保护我;我住里面半间,为了安全起见。我与他合租,可见行囊羞涩到何种地步。冲动的时候,他会抱我亲我,而且还有继续放任动作蔓延的趋势,却总在我不加任何反抗地目视他数秒钟后而一言不发地罢手。他说,他不能看我那双眼睛,装满了对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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