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必死无疑(71)

作者:糖花 阅读记录

“我不饿,我什么都不吃。”

话音刚落,不争气的肚子就发出一声悠扬的鸣叫背叛了她。

“……”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点饿。”她依旧嘴硬,伴随着咕咕叫得比鸽子还欢的肚子,“但真的只有亿点,吃亿点点米饭就足够了!”

第39章 回国

美国的秋天短的就跟闹着玩儿似的,十一月中旬的温度直线下降,某些州已经开始下起初雪了。天气变冷,就不能穿漂亮的小裙子,不能穿漂亮的小裙子,白蓁蓁宁愿不出门。

江其叶的伤基本痊愈,出院不到一个星期,就往公司递交了辞呈信,用的理由是回国发展。他的态度十分诚恳,上司并未起疑,虚情假意地挽留了一番,批准离职的公章印的比合同都快。

他回国的那天,白蓁蓁去机场送的他,当时看着他过了安检才离开的,之后因为降温问题就没怎么出过门了。偶然有那么一两次,是拖着沃尔纳去吃火锅的。

没有火锅的冬天怎么能算是冬天呢,白蓁蓁特地挑的几家火锅店是上过纽约时报的,味道在她这个中国人看来可能没有国内那么正宗,但在国外能做到大受欢迎的程度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不错这个概念仅是对她而言。

沃尔纳那时候一进店就对人头攒动、白烟袅袅、人声不绝于耳的热闹环境表现出了强烈的不适应。

玉叶金柯的公子哥完全没法接受坐在人来人往的大堂,伴随着熙熙攘攘的吵闹声用完他的晚餐。他的晚餐应该配有昂贵的乐器,流水一样美妙的音乐和娇艳欲滴的鲜花,莹莹生辉的烛光。

昂贵的乐器?有——上个世纪的二胡能卖到上百万;

美妙的音乐?有——液晶电视里老少皆宜的京剧外国人领会不来;娇艳欲滴的鲜花?有——刚涮的新鲜花菜沾点酱汁不比玫瑰好看?

莹莹生辉的烛光?有——蜡烛一美元能有一大把呢!

第一次去火锅店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包下了一整间可供十二个人用餐的包厢,负责上菜的服务员笑的很是勉强,白蓁蓁吃得也很是勉强,因为沃尔纳连毛肚都不会烫;第二次沃尔纳学会了,带上了他的保镖,美名其曰年底了,正好搞个团建。可当那些西装革履腰带配枪的黑恶势力浩浩荡荡站成两排出现在火锅店的时候,全场都陷入了静默,店主差点没吓到报警;第三次,也就是昨晚,白蓁蓁学废了,自己买了一大堆食材在家里准备,但是由于考虑不周,买的不是鸳鸯锅,红通通一锅煮出来,兴冲冲端出来对上沃尔纳近乎定格的表情时她才恍然想起,沃尔纳他好像不能吃辣。

昨晚他被辣到眼泪都出来了,眼眸是雾蒙蒙的深绿,白皙的眼尾也泛出鲜艳的红,真真是赏心悦目,最后还无师自通地自己学会了烫毛肚——隔天就被送进了医院。

白蓁蓁这才知道他的胃受不了太大刺激,不局限于火锅,像以往她半夜心血来潮拉着他上街撸的那些串,纽约街头随处可见的各国小吃,绝大部分都是沃尔纳不能碰的。

他从来没跟她说过这些。

拒绝别人的时候斩钉截铁,半点情面都不留,面对她的时候,该拒绝的不拒绝,不该阻挠的偏加阻挠,宁愿一天到晚关着她,也不送她回家。

“下次吃不了就直说。”白蓁蓁扒了一个橘子,一瓣喂给他一瓣喂给自己,“我又不是受不了一个人吃火锅。你那么讨厌消毒水,住院不是更难受。”

“我只是讨厌江其叶病房里的消毒水味。”

消毒水固然难闻,但沃尔纳的医学学位也不是白修的——说到底只是因人而异。

“我也不喜欢你说一个人去做点什么,这会让我意识到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他不想看到这样的结局。白蓁蓁是他每当夜幕降临,目睹月亮升起时就会想起的人,是他直到死亡,连自己的姓名都遗忘躯体都风化却始终记得要寻找的人。过往的记忆越是趋于完整,他便越是惊讶于自己留恋过的无数张面孔都曾有过她的痕迹。像是干燥的沙漠思念大雨,贫瘠的荒原渴求鲜花,海浪用无数次亲吻靠近礁石,她是难以企及的孤岛,而他是海上寻不到安全感的旅人,她在心尖最遥远的地方伫立,哪怕只有声音也能令他心甘情愿地沉溺入海底。

——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出身、不同的成长环境会造就不同的性格,以至于最后成为完全不同的人。他和那位是不一样的人,他不可能不计回报地对她好。

自己说过的话自己都历历在目,可沃尔纳现在觉得自己脸疼的很。他从来没产生过稀里糊涂为某人孤注一掷的想法,可现在他意识到,他真的可以不计回报地对白蓁蓁好,只要她能留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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