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馈赠+番外(103)

作者:续昼寻春 阅读记录

“木木去洗个手,我做了你爱吃的糖醋小排。”周清宵笑着嘱咐道。

榆木顺势地应下了。等她出来的时候,周清宵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下了围裙,手里拿着一大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郑重地朝着她走来。

他怎么可能会忘记去接他家宝贝下班,只不过是他提前准备的计划罢了。

榆木站住脚步没动,心下跳得越发厉害,不止是她,周清宵也是如此,从未觉得走向她的这几步路能有这么漫长。

待到站定在榆木的面前,周清宵紧张地动了动喉结,抖着手把花递在了那个满眼都是他的人手里,语气缓缓:“本来打算送给我家木木的是玫瑰庄园里最娇艳的那束花,可临时出了些变故没能送来,只能先用普通的替代,木木还喜欢吗?”

榆木接过了花感受到那人紧张到微微发颤的手,直接牵了上去,眼神透着微亮的光,嘴角缓缓扬了扬:“你送的同等重要。”

这一刻,榆木笃定了自己的想法,周清宵坚持那个罗马的合作项目就是在向她证明,相伴看花的人可以永远不会变,美好的爱情可以永远留住,以后她拍摄的玫瑰照片将会充斥浪漫爱意。

她说只有照片能定格玫瑰盛开之时的灿烂,而他却偏要她相信浪漫,许愿池一隅的玫瑰花终将永久盛开,一如他们的爱情一样永远热烈。

那是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时他勾起的话题,最后的收场也由他浪漫宣告。

“以后要一起度过每一个冬季。”周清宵郑重许诺。

而榆木坚定回应:“好。”

冬日相逢,冬日相恋,亦是美好,更是馈赠。

昏暗暧昧的环境下,两人的脖颈交叠,男的头微微低下,女的脖颈微微扬起,周清宵终于再次吻上了那个心心念念的唇,流连忘返。

有爱你的人,有你爱的人,有记挂着你喜欢吃什么菜的人,还有喜欢的宠物陪在身边,温馨甜蜜。这是榆木最期望的生活,也是她从前不敢奢望的生活,又是让她觉得余生皆是幸福感的生活。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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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有小天使如果没懂玫瑰那一点的话可以往前几章宵哥和木木初遇那部分翻一翻,有解释哒。

本文到这里就正文完结啦,番外也会再写点的。

真心真心地感谢小天使们一路陪伴,冬天有你们觉得更加温暖了。我也很感谢小天使们能够喜欢这篇文,希望它也能有机会带给小天使们温暖,再次说一声谢谢!

专栏预收:《假意克制》,厚着脸皮再放一次文案。

预收文案:

永安胡同里有家纹身店,老板娘随歌风情万种,暗色旗袍着身,手中持着一把团扇,媚到骨子里的长相着实勾的人心里发紧。可偏偏性子却又温柔极了,当真是把娇媚和柔和融合的淋漓尽致,十八岁的覃朝第一次心动便交代在了这里。

都说京市覃家的小少爷是个疯子,阴沉可怕,亲生父亲曾扬言让他滚远些,别脏了覃家门楣。如他所愿,覃朝浪费了高考的高分来了离京市极远的云城上大学,可他从未想过这一趟竟是把心丢在了这里。

覃朝最喜欢听随歌那娇腻的嗓音唤他阿朝,无数次想溺死在这温柔乡。两人在一起时,覃朝照旧疯的厉害,随歌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阿朝,你乖点。”

每每这个时候,覃朝都像是被哄好的小狼狗,乖顺求爱:“阿随,我乖。”

情深至极之时,覃朝总爱在随歌耳边念叨:“阿随,四年后我娶你,到那时你便嫁了我吧。”

随歌要是不吭声覃朝总是有办法让她说出他心仪的答案:“好,我嫁你。”

可没等到四年后,随歌不见了,覃朝找遍了能找的地方却未曾有过一丝她的踪影。

覃家小少爷似乎更疯了,大学毕业那年办了场没有新娘的婚礼,婚礼上的他满脸幸福,不知对着哪个方向承诺:“阿随,我来娶你了。”

几个月后,听说京市的南东胡同有家纹身店,老板娘手艺好人还漂亮,覃朝开车赶来,一进店熟悉的布景让他鼻间骤然一酸,心心念念的那人站在柜台后,一如他初次见她那般。

男人红着眼眶嗓音暗哑:“阿随,你该来嫁我了。”

【疯批VS温柔】

【阅读指南】

男主覃朝(zhao)已成年,女主大男主四岁,两人性格都不完美,姐弟恋,不虐!!!

第71章 番外一

在周清宵顺利抱得美人归后的没几天,美人的身份被众多网友给扒了出来。

起初是因为某个网友在微博上发了条动态,文案内容足够让人值得一看。

“绝了!才发现领投老板娘是我朝夕相见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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